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8-08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子公司中航新大洲收到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6月27日发布《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根据《通知》的要求,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之持股45%的参股子公司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新大洲”)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于近日收到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36,343,193.53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退还将对中航新大洲的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对中航新大洲的资产和损益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8-08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陈阳友先生函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大洲”)于2018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陈阳友先生承诺增持公司股票进展情况及拟变更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7),该公告披露了“陈阳友先生控制的北京财智嘉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17年8月17日至2018年5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新大洲股份,累计增持新大洲股份2,94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21%),平均价格5.10元/股,合计增持金额为1,503.23万元。”
2018年9月7日,公司收到陈阳友先生的函件,具体内容如下:
北京财智嘉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9月3日至9月6日减持了新大洲A股票2,947,500股。陈阳友先生未向北京财智嘉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出任何减持交易指令。陈阳友先生将与北京财智嘉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进行进一步联络,并敦促其将减持原因报告我公司。
北京财智嘉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显示:
北京财智嘉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一为北京银华盛理财顾问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二为陈阳友先生。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一和普通合伙人二共同执行合伙事务,两者分工又合作,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企业管理实质由普通合伙人一管理,普通合伙人一和普通合伙人二共同担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二履行投资研究、投资决策及投资指令的下达等职责。普通合伙人一履行的职责主要为合伙企业主体的注册、变更、日常管理、合伙企业投资指令的执行。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