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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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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7 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4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 2018年9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7日交易日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8年9月6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8年9月7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3302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王坚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13人,代表股数158,205,659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17.9762%,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4人,代表股数156,515,924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17.784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数1,689,735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0.192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并通过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提案:

  1.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赞成票157,857,559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78%,反对票348,1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163,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4%,反对票348,100股,弃权票0股);

  该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霖、辛欢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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