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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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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2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会议时间:2018年09月07日【星期五】下午2:0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09月07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09月06日——2018年09月0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09月0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092月06日15:00-2018年09月0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商务大厦六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克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827,178,715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所持(代表)股份295,266,5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69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94,624,3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61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64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7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选举曹克波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94,662,05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53%。

  1.02.选举曹明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94,662,05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53%。

  1.03.选举姚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94,662,33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选举曹克波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15,01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743%。

  1.02.选举曹明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15,01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743%。

  1.03.选举姚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15,28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914%。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狄瑞鹏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94,662,05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53%。

  2.02.选举祝梅红女士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94,662,127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狄瑞鹏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15,00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742%。

  2.02.选举祝梅红女士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15,082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787%。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选举朱晓东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294,662,05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53%。

  3.02.选举袁彐良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294,662,05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选举朱晓东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1,015,00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742%。

  3.02.选举袁彐良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1,015,00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742%。

  4、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624,3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5%;反对64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3458%;反对6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6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岩平律师、张玉恒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8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3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28日以书面和电话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7日下午在公司江南商务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5名, 实到会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全体董事一致选举董事曹克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曹明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其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及各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候选人:狄瑞鹏先生、祝梅红女士、曹克波先生,其中狄瑞鹏先生为会议召集人;

  (二)提名委员会候选人:祝梅红女士、狄瑞鹏先生、姚伟先生,其中祝梅红女士为会议召集人;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候选人:狄瑞鹏先生、祝梅红女士、曹克波先生,其中狄瑞鹏先生为会议召集人;

  (四)战略委员会候选人:曹明芳先生、狄瑞鹏先生、祝梅红女士,其中曹明芳先生为会议召集人。

  以上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曹克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姚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朱晓华先生为公司副总、钱建芬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单琛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晖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8日

  附件:

  曹克波:男,1969年5月出生,清华大学EMBA,曾接受德国马堡大学工商管理培训。曾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海外代表、国际业务部经理。现兼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曹克波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明芳之子,现兼任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以及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董事,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克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曹明芳:男,1944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职江阴市第二纺织机械厂副厂长、江阴市周庄镇工业公司经理、周庄经委副主任。先后获得无锡市优秀企业家、江苏省优秀经营管理者、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厂长(经理、董事长)等称号。现兼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曹明芳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明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曹克波先生父亲,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朱晓东先生为曹明芳先生女婿,公司副总经理朱晓华先生为朱晓东先生弟弟),现兼任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克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48,632,3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15%),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伟:男,197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曾赴德接受技术培训。曾任江南庆玛曼模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制造部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姚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狄瑞鹏,男,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国际经济学硕士,美国新奥尔良大学金融经济学博士(财务管理方向)。历任清华大学金融系助理教授、清华大学 EMBA 项目副主任、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助理院长,2016 年1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全球高管课程项目主任。现任青海华鼎(600243)、远望谷(002161)和香港主板上市公司上海证大(0755.HK)独立董事,顺峰餐饮、至简科技财务顾问。

  狄瑞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祝梅红:女,196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阴市监察局科员、江阴市供销合作总社团委书记、江阴大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远闻(江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祝梅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晓华:男,1970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电力工程、工业企业管理双学士、工程师。曾任江苏省电力工业局设计工程师,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晓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朱晓华先生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朱晓东先生弟弟),现兼任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钱建芬:女,1967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南模具塑化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江苏卓高门窗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江南庆玛曼模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钱建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单琛雁:女,1979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模塑科技董秘办证券事务代表,自2009年12月起担任模塑科技董事会秘书。

  单琛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晖:男,1991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12月起加入公司担任董秘助理,2017年10月开始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4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2018年9月7日下午在商务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4名,实到会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全票通过了如下决议:一致推选朱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集人,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一致,简历如下:

  朱晓东:男,196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近五年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朱晓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明芳先生女婿,曹明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曹克波先生父亲,公司副总经理朱晓华先生为朱晓东先生弟弟),现兼任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9月8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5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9月7日召开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曹克波先生、曹明芳先生、姚伟先生、狄瑞鹏先生、祝梅红女士。其中,曹克波先生为董事长,曹明芳先生为副董事长,狄瑞鹏先生、祝梅红女士为独立董事。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朱晓东先生、袁彐良先生、周曹兴先生、钱志芬女士。其中,朱晓东先生为监事会召集人,周曹兴先生、钱志芬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曹克波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姚伟先生

  副总经理:朱晓华先生

  财务总监:钱建芬女士

  董事会秘书:单琛雁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王晖先生(办公电话:0510-86242802;传真:0510-86242818;电子邮箱:wanghui@000700.com)

  三、公司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志庆先生已在公司连续担任两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本次换届选举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志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刘志庆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辛勤付出,在公司治理、战略布局、信息披露、资本运作等方面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8日

  附件:

  曹克波:男,1969年5月出生,清华大学EMBA,曾接受德国马堡大学工商管理培训。曾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海外代表、国际业务部经理。现兼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曹克波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明芳之子,现兼任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以及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董事,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克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曹明芳:男,1944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职江阴市第二纺织机械厂副厂长、江阴市周庄镇工业公司经理、周庄经委副主任。先后获得无锡市优秀企业家、江苏省优秀经营管理者、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厂长(经理、董事长)等称号。现兼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曹明芳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明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曹克波先生父亲,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朱晓东先生为曹明芳先生女婿,公司副总经理朱晓华先生为朱晓东先生弟弟),现兼任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克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48,632,3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15%),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伟:男,197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曾赴德接受技术培训。曾任江南庆玛曼模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制造部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姚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狄瑞鹏,男,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国际经济学硕士,美国新奥尔良大学金融经济学博士(财务管理方向)。历任清华大学金融系助理教授、清华大学 EMBA 项目副主任、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助理院长,2016 年1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全球高管课程项目主任。现任青海华鼎(600243)、远望谷(002161)和香港主板上市公司上海证大(0755.HK)独立董事,顺峰餐饮、至简科技财务顾问。

  狄瑞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祝梅红:女,196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阴市监察局科员、江阴市供销合作总社团委书记、江阴大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远闻(江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祝梅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晓华:男,1970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电力工程、工业企业管理双学士、工程师。曾任江苏省电力工业局设计工程师,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晓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朱晓华先生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朱晓东先生弟弟),现兼任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钱建芬:女,1967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南模具塑化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江苏卓高门窗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江南庆玛曼模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钱建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单琛雁:女,1979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模塑科技董秘办证券事务代表,自2009年12月起担任模塑科技董事会秘书。

  单琛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晖:男,1991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12月起加入公司担任董秘助理,2017年10月开始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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