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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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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为实现本次交易之目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批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事项出具的《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8年度1-3月》【众会字(2018)第5386号】;批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18]D-0878】、《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18]D-0888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财务指标进行了认真分析,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说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交易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有关承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3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24日-2018年9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15:00至2018年9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一)审议《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二)审议《业绩承诺及应收账款补偿安排》

  4、审议《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重新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9、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9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8年6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9月8日、2018年6月9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或《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9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11700。

  4、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毛泽璋、王丽娜

  (2)联系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3)联系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传真)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授权委托书、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参会路线见附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418”,投票简称:“康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8年9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 表决指示:

  ■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议案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18年9月20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571-64836953)交回本公司证券部,地址为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邮政编码:311700)。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四: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地址及路线

  会议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参会路线:

  1、自驾:由杭新景高速转杭千高速,千岛湖出口前行50米路口右拐直行400米即可到达。

  2、乘车:由杭州西站乘坐高速大巴至千岛湖高速收费站下车,下车后步行50米路口右拐直行400米即可到达。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6月8日,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盛股份”、“上市公司”、“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拟以上市公司持有的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嘉租赁”)75%的股权与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新能源”)持有的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烟台舒驰”)51%的股权、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一客”)100%的股权进行置换,置换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中植新能源予以支付。同时,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烟台舒驰全体46名自然人股东收购其持有的烟台舒驰44.42%股权。

  经交易相关各方协商,2018年9月7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一、交易方案主要调整内容

  本次交易方案主要调整内容具体如下:

  ■

  二、本次方案调整的相关程序

  2018年9月7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于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方案调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及材料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本次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规定》:

  “(一)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问题,明确审核要求如下:

  1、关于交易对象

  1)拟增加交易对象的,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2)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第2条的规定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3)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20%的,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2、关于交易标的

  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20%;

  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3.关于配套募集资金

  1)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重组委会议可以审议通过申请人的重组方案,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2)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二)上市公司公告预案后,对重组方案进行调整达到上述调整范围的,需重新履行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后,置入资产由烟台舒驰95.42%的股权、中植一客100%的股权变更为中植一客100%的股权,置出资产由富嘉租赁75%的股权变更为富嘉租赁40%的股权。其中,拟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超过20%。

  因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本次调整后的交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交易方案调整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的重组方案将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5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9月7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6日15:00至2018年9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汉康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所持股份327,110,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7848%。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所持股份1,974,8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738%。

  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所持股份325,824,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671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所持股份688,8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606%。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所持股份1,28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132%。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所持股份1,28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13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方冰清律师、马泉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713,232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6%;反对397,20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7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866%;反对39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1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未达盈利预测的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713,232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6%;反对397,20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7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866%;反对39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1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方冰清律师、马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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