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与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见股份”“乙方”)于2018年9月6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仅为代表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协议,具体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最终以签订的正式投资合作协议及合同为准。
2、相关的正式协议及合同的签署及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3、本合作协议的签署对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4、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6-1-1704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冷天晴
5.注册资本:112,244.75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97897F
7.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供应链管理,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以互利互惠、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基础,一致同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通过优势互补,在供应链金融相关领域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
二、合作协议内容
甲乙双方拟通过股权合作方式,由双方或其下属公司共同投资新筹建一家以供应链管理和供应链金融为主营业务的科技驱动型供应链管理公司。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管理、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区块链信息技术服务及物流信息等服务。
三、签订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易见股份是一家现代供应链管理上市公司,专注供应链管理和供应链金融服务,具有供应链管理的丰富经验和核心管理技术。通过本次签署合作协议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双方整合和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在供应链金融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从长期来看,该合作协议的签署会给公司带来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风险提示
合作协议仅为代表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协议,具体合作模式及细节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以签订的正式投资合作协议及合同为准,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后续协议双方未达成一致而无法签署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