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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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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11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8年9月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8年9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冯儒先生、陈健富先生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海瑞泽”)日常生产经营,同意琼海瑞泽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8,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有效期限12个月。具体贷款金额、利率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琼海瑞泽上述额度内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以双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贷款、担保事宜。

  琼海瑞泽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且其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到期还款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有利于支持琼海瑞泽日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公司佛山市宏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为推进公司全资公司佛山市宏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宏顺”)顺德区伦教街道生活垃圾中转站BOT项目的建设、运营,同意佛山宏顺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4,200万元,贷款期限96个月,具体贷款金额、利率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佛山宏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200万元人民币,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以双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贷款、担保事宜。

  佛山宏顺为公司之全资公司,目前项目推进情况良好,后期经营效益可期,具备到期还款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有利于支持佛山宏顺BOT项目建设,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公司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推进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 项目的顺利建设、运营,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公司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盛环保”)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具体贷款金额、利率、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同时同意公司为绿盛环保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以双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贷款、担保事宜。

  绿盛环保为公司之全资公司,目前PPP 项目推进情况良好,后期经营效益可期,具备到期还款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有利于支持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 项目建设、运营,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议案一、二、三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具体贷款金额、利率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次贷款以公司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799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800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801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802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803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804号上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抵押担保,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先生及其配偶、张艺林先生及其配偶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贷款、抵押手续及文件的签署由公司管理层实施办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9月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119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担保对象: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佛山市宏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公司;

  2、担保额度:不超过24,20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3、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提供的对外担保金额128,960.65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为119,686.21万元人民币;

  4、对外逾期担保:无;

  5、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海瑞泽”)的日常经营发展,公司拟为琼海瑞泽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8,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推进公司全资公司佛山市宏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宏顺”)顺德区伦教街道生活垃圾中转站BOT项目的建设、运营,公司拟为佛山宏顺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4,2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推进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 项目的建设、运营,公司拟为全资公司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盛环保”)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公司佛山市宏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公司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贷款、担保事宜。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 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7年08月06日

  2、注册地址:琼海市嘉积镇上埇派出所旁

  3、法定代表人:张海林

  4、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制品生产与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道路货物运输服务。

  7、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琼海瑞泽资产总额为15,617.31万元,负债总额为2,023.71万元,资产负债率12.96%,净资产为13,593.6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15,088.91万元,利润总额为2,539.18万元,净利润为1,892.85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号信会师深报字【2018】第10266号。

  截至2018年6月30日,琼海瑞泽资产总额为13,051.92万元,负债总额为1,221.40万元,资产负债率9.36%,净资产为11,830.5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6,143.52万元,利润总额为972.76万元,净利润为729.3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佛山市宏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5年07月07日

  2、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松居委会培丰围工业区1号地之二

  3、法定代表人:何伟雄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承接环境管理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除四害服务;室内外清洁服务。

  7、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2017年12 月31日,佛山宏顺资产总额为1,398.03万元,负债总额为935.16万元,资产负债率66.89%,净资产为462.8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15.81万元,净利润为-11.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6 月30日,佛山宏顺资产总额为1,794.62万元,负债总额为1,340.92万元,资产负债率74.72%,净资产为453.6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12.21万元,净利润为-12.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8年04月09日

  2、注册地址:鹤山市桃源镇乡道Y086马山路段旁

  3、法定代表人:盛辉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承接:污水处理工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污染治理服务;市政设施维护维修管理服务;建筑物管道疏通服务;城市排泄物处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养护服务;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服务;物业管理。

  7、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2018年6 月30日,绿盛环保资产总额为355.31万元,负债总额为34.06万元,资产负债率9.59%,净资产为321.2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158.05万元,利润总额为121.25万元,净利润为121.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佛山市宏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公司.

  3、担保额度:公司为琼海瑞泽担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佛山宏顺担保不超过4,2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绿盛环保担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确定。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反担保情况:无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琼海瑞泽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琼海瑞泽的日常经营发展;公司本次为佛山宏顺提供担保,是为了推进顺德区伦教街道生活垃圾中转站BOT项目的建设、运营;公司本次为绿盛环保提供担保,是为了推进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 项目的建设、运营。

  上述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公司,琼海瑞泽经营情况良好,佛山宏顺及绿盛环保项目推进情况良好,后期经营效益可期,具备到期还款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全资公司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贷款、担保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琼海瑞泽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琼海瑞泽的日常经营发展;公司本次为佛山宏顺提供担保,是为了推进顺德区伦教街道生活垃圾中转站BOT项目的建设、运营;公司本次为绿盛环保提供担保,是为了推进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 项目的建设、运营。

  上述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公司,且琼海瑞泽经营情况良好,佛山宏顺及绿盛环保项目推进情况良好,后期经营效益可期,具备到期还款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28,960.6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43%;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为119,686.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45%,占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的92.8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进展情况

  2018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相关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新增担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相关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新增担保额度45,60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新增担保38,506.22万元人民币,均未超过25亿元人民币总额度,也未超过各公司之间分配的具体额度。

  八、其他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担保事项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内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120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9月2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24日-2018年9月2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15:00-2018年9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大道4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公司佛山市宏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公司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见2018年9月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18)及《关于为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9月21日(具体时间为9:00-12:00,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上述时间内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大道488号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庆

  联系电话:0898-88710266

  传    真:0898-88710266

  电子邮箱:qinqing@hnruize.com

  邮政编码:572011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大道488号

  5、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596,投票简称:“瑞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附件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8年9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股,拟参加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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