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于2018年5月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2018年5月9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8年JG813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88803),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月10日,到期日为2018年9月7日,产品收益率为4.65%/年。上述内容详见2018年5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87号)。现该笔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到账,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40,000万元及收益609.6667万元,符合预期收益。
备查文件:《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凭证》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