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9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8-057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6日15:00—2018年9月7日15:00;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6日15:00至2018年9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木水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98,666,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840 %。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8,021,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76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45,2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3%;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20,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18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李伟一律师、周理君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666,4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720,7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李伟一律师、周理君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8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