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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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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8-14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8年9月4日、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6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一)、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增持计划及质押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仁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科技”)和实际控制人霍东出具的《告知函》和电话沟通情况说明:

  1、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鉴于近期公司股价持续下跌,但公司主营业务近年来持续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各业务板块发展势头强劲,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坚信公司具有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为维护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公司控股股东仁东科技从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9月6日(以下简称“本公告日”),共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535,700股,其中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入公司股530,700 股。截止本公告日,仁东科技共持有公司股票61,385,5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6 %。

  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计划: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股价持续下跌,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天津”)、实际控制人霍东先生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1%且不超过2%的股份(含上述已增持的535,700股)。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其他说明: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规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3、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仁东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仁东天津所质押的公司股票不存在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整体质押比例不高,且控股股东自有资金充足,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同时,鉴于景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其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13.82%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仁东科技行使。仁东科技和仁东天津对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前期融资股份质押提供了一部分补充质押股份。公司目前股权结构能保持稳定,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更。

  (二)、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告知函》及本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股票质押面临达到预警线或平仓的情况:

  1、和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和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和柚集团”)出具的《告知函》,截止到本公告日,其共计持有仁东控股158,733,848股,占公司总股本28.35%;和柚集团质押的公司股票中,质押给中国华融澳门(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56,002,777股和质押给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的11,924,407股均已跌破了平仓线,和柚集团已与资金方均进行了友好协商,且已做好充分准备,在资金方要求或者必要情形下,将通过补充质押物、提前还款等形式解除和柚集团上述股票质押的平仓风险。除此之外,截止本公告日,和柚集团其他质押的股票不存在平仓风险。如果后期发生平仓风险的情况,将及时告知公司,履行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

  2、景华

  根据景华出具的《告知函》及电话沟通,截止本公告日,其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以及本人为最终份额享有人的私募基金共同持有公司股票共计77,389,506 股,占公司总股本13.82%。鉴于近期公司股票出现持续下跌,其一直与各个金融机构保持密切沟通,目前景华个人名下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触及平仓线情形,不存在平仓风险;其一致行动人中的部分账户已跌破平仓线,但前期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经进行了相应的补充质押措施,目前无任何平仓风险。景华为最终份额享有人的重庆信三威润泽2号私募基金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目前跌破平仓线,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协商,控股股东愿意为该部分股权以及本人后续可能达到预警线的质押股票进行补充质押,目前补充质押手续正在办理中。若今后其余产品或者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出现跌破平仓线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会继续提供补充质押以确保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权的稳定。

  3、陈家荣

  根据陈家荣先生出具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陈家荣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3,460,236股,占公司总股本7.76%。质押股票数量为42,818,82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票98.52%。经过与质权人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原名称为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沟通核实,其质押的公司股票已达到预警线,但陈家荣先生资金充足,将及时追加保证金,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如果发生平仓风险的情况,其将及时告知公司,履行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阿拉山口市民众创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民众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永东所持公司股份均已存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2018-133、135号公告)

  (四)、公司控股股东仁东科技及一致行动人仁东天津和实际控制人霍东先生上述的增持计划已出具了《承诺函》,但未来能否按照增持计划履行承诺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做好增持计划履行进展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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