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20,000万元,期限自2018年9月5日至2020年2月14日,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2018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其中公司2018年度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额度为185,0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22)。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余额为138,860万元,本次担保后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余额为158,860万元,泰达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26,14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公司名称: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象路187号
4. 法定代表人:马剑
5. 注册资本:25,196万元整
6. 主营业务:石油地质勘查服务、煤炭地质勘查服务、天然气地质勘查服务;对房地产开发投资;沥青油零售,百货、服装、文化体育用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木材、建筑材料、塑料制品、家具、金属材料、焦炭批发兼零售;物流策划;货物进出口;汽油、煤油、柴油批发;苯、粗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氢氧化钠、均三甲苯、均四甲苯、溶剂油[闭杯闪点≤60℃]、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石脑油、戊烷、石油醚、正辛烷、异辛烷、壬烷及其异构体、正癸烷、甲醇、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铝粉、汽油、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无储存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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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天津市恒丰伟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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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017年度数据经审计,2018年7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大连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担保范围:泰达能源与大连银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所述之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逾期利息、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上述范围中若因除了本金之外的所有费用的增加而实际超出最高额的部分,乙方自愿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三)担保金额:20,000万元。
(四)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五)担保期限:期限一年。
(六)本次担保由泰达能源股东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邹凌为公司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该笔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18年度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意见参见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99.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64.08%。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