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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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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8-049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通燃气,证券代码:000593)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18年8月31日和2018年9月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核查,2018年7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集团”)与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签订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终止战略合作意向并另行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 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2018年9月3日,公司向大通集团就潜在股权交易的进展情况进行了问询,根据大通集团的回复,因荣盛控股对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评估工作仍在进行过程中,相关尽职调查报告仍在编撰和修订,无法在四十五日内完成,故荣盛控股依据意向协议向大通集团申请尽职调查期限适当延长,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

  7、经核查,公司于 2018年 7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41号)(以下简称为“关注函”),并对关注函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形成了书面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2018年7月10日,大通集团与荣盛控股签订的《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属于合作双方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旨在表达各方合作意向及初步洽商结果,有关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最终付诸实施与否、以及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变动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大通集团2018年9月3日对相关事项的回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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