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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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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伦通监管规则将持续优化

  (上接A01版)“根据《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伦交所上市公司在A股市场上只能交易,但不能从A股市场融资。”陈雳认为,这样可避免从A股抽取资金,不会使A股市场因融资而承压。这对现阶段我国金融市场风险防范是有益的。沪伦通是我国第一个连接中国大陆和欧洲证券市场的互联互通机制,很多具体环节还需进一步探索和谨慎把控,在稳定基础上开放金融市场是非常必要的。  

  监管要求将持续优化

  根据《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证监会明确了CDR持续监管要求。原则上援引适用《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对已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的规定。不再强制要求基础证券发行人披露季度报告;基础证券发行人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如不涉及在境内发行CDR,按境外规则同步向境内投资者披露即可。

  陈雳认为,2013年欧盟修改原本的季报规则,重新规定欧洲公司可选择半年披露一次业绩,对季报披露不做强制性要求。于是,一些英国上市公司都纷纷省去发季报这个环节。比如,2017年三季度,英国富时100指数中只有57家公司还在披露季报。 

  陈雳表示,此次证监会规定既充分考虑到英国上市公司在英国不强制性出具季报的现状,又可帮助英国上市公司节省出具季报的成本,在季报这一环节上降低对英国上市公司发行CDR的要求,有利于简化英国上市公司加入沪伦通程序。

  在试点企业选取方面,王汉锋预计,初期将选择部分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有国际知名度的大盘蓝筹作为试点。上交所表示东向CDR方面上市公司范围为伦交所主板高级上市公司,且对上市年限和市值规模有一定要求,其目的是选取在英国市场流动性较好的公司参与东向业务。西向GDR方向,伦交所也欢迎上交所市值规模达一定标准的公司发行GDR。

  孙金钜认为,据《监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做市商因履行做市义务而持有境外基础股票及中国存托凭证的,不适用《持续监管实施办法》第四章第二节关于境内存托凭证持有变动的相关规定。这意味着,东向CDR存在引入做市商机制的可能性。

  陈雳表示,沪伦通设置投资者准入门槛对于保护投资者来说非常必要。不同投资群体的抗风险能力有所不同,沪伦通设置投资者准入门槛并不是限制投资者,而是更好保护投资者。一般来说,能达到准入门槛的投资者,其风险识别能力更强,风险承受能力也更强。英国股票和中国股票在交易规则、交易风险等方面有诸多差异,如沪伦通不设置准入门槛,这对于市场上一部分抗风险能力较弱的投资者来说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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