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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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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8-036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9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29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

  同意在收购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完成资产交割后,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用于置换其原有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1,000万元(其中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不超过30,000万元,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不超过33,000万元,肇庆市博能再生资源发电有限公司不超过53,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宽限期不超过3年;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其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与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担保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为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贷款申请及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待公司收购博海昕能完成资产交割且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宽限期不超过3年;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按持股比例(6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与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担保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为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8-037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与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海宁绿动公司”)、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称“博海昕能”)、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广元公司”)、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佳木斯公司”)、肇庆市博能再生资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称“肇庆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以上担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7.5亿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其中,为博海昕能、广元公司、佳木斯公司以及肇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须待公司收购博海昕能完成资产交割后方可实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向上述各方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9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为满足海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海宁绿动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按股权比例(6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8年8月23日,公司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炜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宝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公司拟收购博海昕能100%股权,并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审议通过,收购协议待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核准资产评估报告后生效。由于博海昕能及子公司原在相关金融机构取得的固定资产贷款融资成本较高,为降低博海昕能财务成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公司拟在收购博海昕能完成资产交割后,为博海昕能及其下属广元公司、佳木斯公司、肇庆公司向金融机构置换固定资产贷款(分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3亿元、3.3亿元、5.3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24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郭店观潮大道888号1栋

  法定代表人:胡声泳

  注册资本:39,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40%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不适用

  2、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8月14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106号南峰中心大厦1101室

  法定代表人:谭炜樑

  注册资本:58,45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环保行业及新能源投资

  主要财务指标(非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

  3、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5月3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南山村三组

  法定代表人:江承林

  注册资本:14,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为广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之项目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4、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9日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悦来镇幸福街(桦川县国土资源局4楼)

  法定代表人:乔建荣

  注册资本:15,9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为佳木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之项目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5、肇庆市博能再生资源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9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四会市东城街道水仙路十六座35号(四楼)

  法定代表人:刘建锋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为四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之项目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海宁绿动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宽限期不超过3年;海宁绿动公司提供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按持股比例(6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担保金额不超过5.4亿元。

  2、博海昕能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用于置换其原有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1亿元(其中博海昕能不超过5,000万元,广元公司不超过3亿元,佳木斯公司不超过3.3亿元,肇庆公司不超过5.3亿元);贷款期限均不超过15年,宽限期不超过3年;博海昕能、广元公司、佳木斯公司及肇庆公司提供其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海宁绿动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海宁绿动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目的是满足海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良好,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董事会认为公司计划在收购博海昕能完成后,为博海昕能及其下属广元公司、佳木斯公司、肇庆公司置换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博海昕能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博海昕能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实现并购目的,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良好,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目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69,615万元,占2017年末公司净资产的120.65%,占2017年末公司总资产的39.59%。公司未向子公司以外机构提供担保,公司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8-38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19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乡采林路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19日

  至2018年10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18年9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事项公告分别于2018年8月24日、2018年9月4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有关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议案5《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需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5、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0月16日9:00-17:00

  6、会议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

  7、联系人:朱曙光 李剑

  8、联系方式:0755-36807688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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