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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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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投资者须签署《普通投资者风险揭示函》、《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风险揭示函》(购买高风险产品时签署)、《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办理认购申请日(T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T+2日,下同)起在直销中心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当日16:00前到账。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名: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

  账号:02000 04119 02732 1952

  个人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①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 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通过南华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16:00 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开立基金账户,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司认可的身份验证方式。

  3、认购流程

  (1)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开立账户当日,使用开户证件号码登录即可进行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相关流程请参照本公司关于网上交易的相关公告。

  (3)认购申请在工作日16:00 之后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网上交易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线支付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四)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

  2、直销中心与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五)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元人民币。如果认购金额在5万元人民币(含5万元人民币)以上,还可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3、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销售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销售银行结算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

  (二)通过直销中心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应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尚未完成“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在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内,开户时需提供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加盖银行公章和单位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6)《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加盖预留印鉴及单位公章;

  (7)《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8)填写合格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投资人权益须知》、《投资者基本信息表》;

  (9)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明文件,如业务许可证、金融许可证、有权部门的批复等(如有);

  (10)《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调查》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11)《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控制人税收声明身份文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12)《南华基金投资者集中度管理告知函》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13)普通投资者须签署《普通投资者风险揭示函》、《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风险揭示函》(购买高风险产品时签署)、《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投资者须签署《普通投资者风险揭示函》、《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风险揭示函》(购买高风险产品时签署)、《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投资者可自T+2日起在直销机构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6:00前到账。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名: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

  账号:02000 04119 02732 1952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①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投资者提示

  1、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www.nanhuafunds.com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四)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三层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法定代表人:路秀妍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17日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599

  传真:010-58965908

  联系人:谢超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10.3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010-68857221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路秀妍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599

  传真:010-58965908

  联系人:张勇

  电话:010-58965891

  公司网站:www.nanhuafunds.com

  个人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trade.nanhuafunds.com/etrading/。

  2、 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张建伟

  电话:010-66594587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whysc.com

  联系人:陈宇

  联系电话:021-33388214

  (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常艳琴

  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何薇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传真:0991-2301927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联系人:陈宇

  联系电话:021-33388214

  (6)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二层、三层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二层、三层

  法定代表人:罗旭峰

  联系人:郑靖楠

  电话:021-20220321

  传真:021-5043197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10

  网址: www.nanhua.net

  (7)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5号岗厦皇庭中心8楼E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廖佳琦

  电话:0755-828801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4-8688

  网址:http://www.foreseakeynes.com/

  (8)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李明然

  电话:010-59013825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25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028-86690057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10)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电话:029-63387256

  客户服务电话:95325/400-860-8866

  (11)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姚杨

  联系人:孟召社

  电话:021-20324176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6层

  办公地址: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0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1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徐步夷

  电话:021-23154405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14)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电话:0755-83331195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1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电话:010-8515631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16)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徐江

  电话:0411-88891212

  客户服务电话:400-0411-001

  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  称: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路秀妍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599

  传真:010-58965908

  联系人:王磊

  (五)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住 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8楼、11楼

  负责人:章靖忠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1

  经办律师:俞晓瑜、刘森

  (六)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勇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勇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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