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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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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57                               公司简称:永泰能源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   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注: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4,027,292,382股于2018年7月5日被冻结、8月27日被轮候冻结。

  青岛诺德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659,907,716股于2018年7月6日被冻结。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名称由“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永泰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由“项目投资;销售建筑材料、电子设备、金属材料、贵金属。”变更为“企业管理;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建筑材料、电子设备、金属材料、贵金属。”。

  上述变更事项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均未发生变化。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国内经济继续稳定增长,经济结构继续优化升级,新动能持续显著成长,总体继续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市场形势,公司积极应对,强化煤电一体化主业,加强内部管控,合理组织生产,克服经营与发展中的各项困难,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

  1、安全管理工作

  公司全面贯彻和执行国家与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安全要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不断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在日常生产中,公司以安全培训、安全监察、安全考核、事故责任追究为抓手,加强生产企业和在建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公司各业务板块安全生产与经营。2018年上半年,公司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生产经营工作

  (1)电力业务。一是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全力推进周口隆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张家港华兴电力二期2×40万千瓦级燃机热电联产机组和国投南阳电厂一期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建设进度,其中周口隆达第二台机组已于2018年2月12日投产发电。二是在供热方面,继续开发河南、江苏两地供热市场,稳步推进管网建设,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提升供热能力,满足市场需求。三是争取大用户直供电量,并积极参加月度大用户电量直接交易,大用户电量利用小时数在当地均排名靠前。四是积极协调主要煤炭供应商,提高长协煤采购量占比,并强化煤场管理降低损耗,提高入炉煤燃烧效率,努力降低生产成本,缓解经营压力。

  (2)煤炭业务。一是确保采掘平衡,实现稳产高效。针对煤炭市场较好的形势,通过科学组织、周密安排、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大力开展工艺升级、区域升级工作,切实提升矿井单产单进效率。二是不断提升煤炭质量,增加优质煤种的开采。严格煤质管理,抓好煤质管理制度的落实与考核,加强采煤技术指导和现场管理,实行煤矸分运,通过不断提升煤质,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三是综合施策降本增效。坚持深挖内潜,通过优化采掘生产工艺和技术参数,规范招标行为,减少成本支出,加强设备采购和库存管理,开展修旧利废,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全力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生产与管理效率。四是抓好项目管理,有序推进各项目的阶段性勘查工作。

  (3)石化业务。一是严格落实工程项目收尾工作节点计划,全力推进工程收尾工作。二是明确分工与责任,强化节点计划落实,加快工程实体质量验收及专项验收进度。三是重点围绕项目投产运行后的经营业务,完善经营方案。四是突出抓好生产经营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创造有利的生产经营条件。

  3、内控管理工作

  一是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的要求,结合上市公司治理特点,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各个控制活动流程,抓好企业内部管控。二是公司不断加强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建设,强化和规范公司“三会”运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审批流程,推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层级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三是按照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五项原则的要求,积极开展公司内控建设工作,做好内控建设优化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并落实整改,不断提升内控工作质量,防范内部管理风险。

  4、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强化环境保护意识,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政策,根据各业务板块行业特性,制订相应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环保应急制度和预案,提升公司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二是强化监督和管理责任,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公司日常管理与考核体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公司各项在建工程和生产企业环保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均达到政府相关环保规定要求,并保证相应的环保设施与资金投入,加大对生产设备的环保改造和污染物排放的治理力度。2018年上半年,公司所属企业各项排放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标准,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5、公司经营计划及生产指标情况

  (1)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板块业务管理,抓好各项生产经营措施的落实,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保持了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

  2018年上半年,公司电力业务实现发电量144.43亿千瓦时,售电量137.23亿千瓦时,实现销售收入474,374.32万元;公司煤炭业务实现原煤产量489.67万吨、销量484.56万吨(其中:对外销售332.37万吨、内部销售152.19万吨),实现销售收入211,192.58万元;洗精煤产量100.07万吨、销量99.64万吨,实现销售收入94,189.41万元;煤炭贸易量10.6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2,852.41万元;石化贸易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11,975.11万元。

  (2)主要控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公司所属主要电力子公司电量情况

  ■

  (4)各主要矿井所在公司的生产经营指标情况

  ■

  *华熙矿业原煤销量含内部采购对外销售的原煤数量。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徐培忠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150

  债券代码: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8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培忠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151

  债券代码: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8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涂为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二、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152

  债券代码: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现将公司2018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电力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

  2018年第二季度,公司所属江苏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4163元/千瓦时(含税);所属河南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3299元/千瓦时(含税)。

  二、煤炭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

  以上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153

  债券代码: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2月3日至2015年2月12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5,076,142,13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97元,共募集资金9,999,999,998.0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63,809,998.0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月12日全部到位,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验字(2015)第00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8,879,747,511.60元,余额为992,275,802.08元(该余额含募集资金专户孳生利息及转款手续费用之差额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53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5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1,231,155,77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8元,共募集资金4,899,999,996.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39,999,996.4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25日全部到位,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验字(2016)第00005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3,887,228,425.91元,余额为987,124,855.74元(该余额含募集资金专户孳生利息及转款手续费用之差额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和完善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制度的要求的情形。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3月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南路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太原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朝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晋中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太原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南山支行”)、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晋城银行太原分行”)以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4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石化”)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滨海支行”)(上述各开户银行以下统称为“专户银行”)以及安信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华瀛石化、上述相关银行、安信证券严格履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1、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初始存放金额为实际募集资金到户金额;期末余额含募集资金专户孳生利息及转款手续费用之差额。

  2、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华瀛石化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期末余额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8,950万元后的余额,该余额含募集资金专户孳生利息及转款手续费用之差额。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6年6月22日及2016年8月25日,公司与民生银行太原分行、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及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苏州分行”)、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口隆达电力”)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黄金桥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周口黄金桥支行”)及国开行苏州分行(上述各开户银行以下统称为“专户银行”)以及安信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华晨电力、张家港沙洲电力、周口隆达电力、上述相关银行、安信证券严格履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1、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4初始存放金额为实际募集资金到户金额。

  2、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张家港沙洲电力和周口隆达电力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张家港沙洲电力国开行苏州分行初始存放资金由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专户转入,周口隆达电力国开行苏州分行初始存放资金由建设银行周口黄金桥支行专户转入;期末余额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8,000万元后的余额,该余额含募集资金专户孳生利息及转款手续费用之差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及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中均含本次发行费用13,619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额系实际支出的发行费用与已销户专户孳生利息及转款手续费用之差。

  

  附表2: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7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及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中均含本次发行费用 3,067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额系实际支出的发行费用与已销户专户孳生利息及转款手续费用之差。

  *8周口隆达2×66万千瓦机组已建成投入运营,但由于国家政策原因2#机组尚未能正常上网发电,同时周口隆达铁路专线尚未投产导致煤价较高,综上影响其经济效益未能全部释放。

  *9本次节余的发行费用2,933万元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债务。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154

  债券代码: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成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妥善处理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债务问题,按照银保监会工作部署,2018年8月23日永泰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证监会、山西省、河南省、苏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席,70余家金融债权机构、部分债券受托管理机构及债券持有人参会,对永泰集团债务风险化解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议认为:

  一、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示精神,积极稳妥化解永泰集团债务风险。

  二、要从维护金融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风险扩散的大局出发,以支持永泰集团企业健康发展与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并重为原则,有序推进风险化解工作,稳定市场信心。

  三、建立由银保监会法规部牵头,人民银行、证监会及山西省、河南省、苏州市政府有关部门等支持与配合的永泰集团风险化解工作协调机制。

  四、成立永泰集团金融机构总行级债权人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为主席行,中信银行为联席主席行,民生银行、张家口银行、工商银行、廊坊银行、渤海银行为副主席行,银保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债权人全部为债委会成员单位。其余金融债权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指示精神及“同债同权”的原则,与债委会一致行动,鼓励加入债委会,共同化解永泰集团债务风险。

  五、债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做到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一致行动形成合力,不抽贷、不压贷,妥善处理到期债务;不采取起诉、查封资产等措施,已发生诉讼和查封的要按照有利于重组和风险化解的原则,妥善协商处理,不影响实体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要综合利用各种资源,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永泰集团要切实担负起搞好生产经营和风险化解的主要责任,强化风险控制、改进生产经营和管理,维护好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依法保障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债委会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和银保监会关于债委会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与永泰集团的沟通协调,充分协商,求大同、存小异,确保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制定永泰集团债务风险化解方案。

  八、永泰集团要按照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要求,全力配合债委会各项工作,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战略重组,改善治理结构,增强企业实力,从根本上化解债务风险。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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