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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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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8-05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被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泉平先生的《莎普爱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泉平)》,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泉平先生,中国国籍,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38弄,通讯地址为浙江省平湖市林埭镇保丰村,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泉平先生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373,800股,占当时莎普爱思总股本163,375,000股(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47%。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情况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的首发相关减持承诺,2017年2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计划由莎普爱思进行了相关披露,详细内容请见莎普爱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6)。

  根据上述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6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累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的1.339%,具体如下:

  ■

  上述2017年3月2日至6月1日减持在莎普爱思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之前完成,“减持比例”按莎普爱思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之前总股本177,248,626股计算。

  上述首发相关减持承诺期满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7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占莎普爱思总股本的1.999%,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上述减持在莎普爱思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减持比例”按莎普爱思2017年度权益分派后总股本322,592,499股计算。

  2、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2018年6月28日,莎普爱思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计划,详细内容请见莎普爱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9)。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的首发相关减持承诺于2018年8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总量为2,210,288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0.685%,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3、莎普爱思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股权被稀释

  2015年11月12日,莎普爱思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15年12月1日,莎普爱思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16年7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发行方案,莎普爱思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3,873,626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12月15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莎普爱思总股本增加至177,248,626股,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认购本次发行的新股,导致其持股比例下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11.49%,相比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了0.977%。

  综合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数量累计为11,034,088股,比例为5.0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099,712股,占当前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比例为7.47%;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具体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莎普爱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泉平)》,敬请投资者关注。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减持所持莎普爱思股份,且至多不超过24,099,712股莎普爱思股份(占莎普爱思当前总股本322,592,499股的7.47%)。如果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8-058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莎普爱思”)于2018年8月30日接到本公司5%以上股东王泉平先生的通知,王泉平先生将其原质押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累计1,300万股(包括201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形成的股份300万股),于2018年8月30日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即将原质押的1,300万股全部解除质押,相关质押股权的情况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7)和《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7)。

  截至2018年8月30日,王泉平先生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099,712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7.47%;本次解除质押后,王泉平先生原质押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即质押股份为0股。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股票代码:603168                                 股票简称:莎普爱思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莎普爱思

  股票代码:603168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泉平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38弄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股权被稀释

  签署日期:    2018年8月30日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莎普爱思股份外,未单独或合计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其所持有的莎普爱思部分股份的目的为个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莎普爱思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18年6月披露了相关减持计划,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其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645万股的莎普爱思股份,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详细内容请见莎普爱思于2018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9)。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根据上述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2,210,288股, 占莎普爱思当前总股本322,592,499股的0.685%。

  另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7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6,450,000股, 占莎普爱思当前总股本322,592,499股的1.999%。

  根据上述两项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莎普爱思股份8,660,288股, 占莎普爱思当前总股本322,592,499股的2.68%。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增持莎普爱思股份的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及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股票价格等情况,将继续减持所持莎普爱思股份,且至多不超过24,099,712股莎普爱思股份(占莎普爱思当前总股本322,592,499股的7.47%)。如果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莎普爱思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373,800股,占当时莎普爱思总股本163,375,000股(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4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莎普爱思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

  (一)莎普爱思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股权被稀释

  2015年11月12日,莎普爱思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15年12月1日,莎普爱思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16年7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发行方案,莎普爱思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3,873,626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12月15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莎普爱思总股本增加至177,248,626股,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认购本次发行的新股,导致其持股比例下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11.49%,相比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了0.977%。

  (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的首发相关减持承诺,2017年2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计划由莎普爱思进行了相关披露,详细内容请见莎普爱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6)。

  根据上述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6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累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的1.339%,具体如下:

  ■

  上述2017年3月2日至6月1日减持在莎普爱思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之前完成,“减持比例”按莎普爱思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之前总股本177,248,626股计算。

  上述首发相关减持承诺期满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7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占莎普爱思总股本的1.999%,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上述减持在莎普爱思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减持比例”按莎普爱思2017年度权益分派后总股本322,592,499股计算。

  (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2018年6月28日,莎普爱思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计划,详细内容请见莎普爱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9)。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的首发相关减持承诺于2018年8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总量为2,210,288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0.685%,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综合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数量累计为11,034,088股,比例为5.0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099,712股,占当前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比例为7.47%;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具体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莎普爱思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莎普爱思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已质押股份为 1,300万股(包括201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形成的股份300万股),占莎普爱思当前总股本的4.03%。

  2018年8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即将原质押的1,300万股全部解除质押。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王泉平于2016年11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总量为100万股的莎普爱思股份,减持均价43.23元/股。

  除上述减持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17年3月2日的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主动买卖莎普爱思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莎普爱思办公地点。

  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泉平

  签署日期:2018年8月30日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泉平

  签署日期:2018年8 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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