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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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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2018-03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异议.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根据中国客车统计信息网数据,2018年上半年,行业6米以上客车销售65646辆,同比增长10.4%,拉动行业增长的主要因素主要是新能源客车同比增幅较大;国内公路客车、校车和海外出口客车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纯电动物流车累计上牌约7500辆,行业需求与年初预期有较大差距。

  面临行业严峻的发展形势,公司聚焦核心、创新驱动、突破提升,构建以新能源为重点、海外市场、传统公路客车、校车、旅团车、景区用车多点突破的业务战略布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24.01亿元,净利润3056.2万元,同比增长5.37%和-50.36%。

  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新能源客车、校车及海外出口市场均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受纯电动物流车国家补贴政策影响,公司纯电动物流车上半年销售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同时,受国家新能源客车推广补贴退坡以及国补资金到位时间推迟较长的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资金占压造成财务费用增长。导致公司上半年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

  上半年,公司聚焦核心市场,调整转型提升,以大订单、大项目为重点,在继续做好新能源市场运作的同时,加大旅团、校车、海外市场运作力度。同时加快产品转型,围绕市场需求,优化完善产品,先后推出了12米新款旅游车、高端商务中巴等新品;在氢燃料电池、智能驾驶、整车控制器开发、远程监控大数据分析、镁合金车身骨架和碳纤维复合材料应用等核心技术研究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保持了公司在新能源客车领域的领先优势和行业地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出资500万元注册全资子公司广州鹏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销售客车。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18—040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九次董事会通知于2018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孔祥云、刘峰因公未能参加会议,已分别委托董事长李树朋、董事贾开潜代为表决。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中期报告及摘要(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同意囤金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提名孙庆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囤金军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曹茂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追加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需求,同意增加公司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6000万元(详见公司关于追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孔祥云、李树朋、宓保伦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与山东通洋氢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山东通洋氢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不超过5000万元(详见公司关于追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通过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汽车按揭回购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作,为下游客户提供不超过2亿元汽车回购担保额度(详见公司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孔祥云、李树朋、宓保伦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详见公司关于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孔祥云、李树朋、宓保伦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个人简历

  孙庆民先生,195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原聊城客车厂车间主任、副厂长、营销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山东鲁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总公司下属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和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

  孙庆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976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曹茂波先生,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潍坊柴油机厂办公室秘书、副科长,杭州汽车发动机厂办公室副主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副主任、市场部副部长、营销党总支副书记、党委宣传部部长、品牌管理部部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曹茂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18—037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更好的促进公司销售和市场发展,公司拟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建立合作,通过该公司为下游客户购车提供融资贷款服务,融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具体业务为:由客户向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贷款业务,客户将融资贷款所购买的车辆抵押给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我公司对其购买车辆融资负有回购担保义务。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8年度股东大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度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本次合作金融机构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我公司同属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孔祥云、李树朋、宓保伦在相关事项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届时关联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须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1000万元

  注册地址和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D座13层。

  法定代表人: 申传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8390250X4

  企业性质:国有法人

  经营范围:批发医疗器械III类;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建筑材料、医疗器械I类;批发医疗器械II类;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94,579.09万元,净资产117,824.08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27,089.20万元,净利润4,620.62万元。

  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我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本公司通过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贷款融资余额累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公司下游购车客户向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完整、齐全、合法、有效的授信业务合同文本及其他授信资料,在办理融资贷款业务时,客户将融资贷款所购买的车辆抵押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我公司对其购买车辆融资负有回购担保义务,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具有相关业务资质和风险控制能力。公司通过其为下游客户办理购车融资贷款服务,为国内客车生产企业所普遍采用销售模式,有利于拓宽销售渠道,对公司经营业绩无直接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2018-036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强合作,充分发挥集团资金规模优势,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等。

  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18年8月28日经本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孔祥云、李树朋、宓保伦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概况

  企业名称: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6亿元

  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40-1号

  企业性质:国有法人

  法定代表人:申传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597828707N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关联关系介绍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各项金融服务交易金额达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不高于人民币15亿元,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不高于人民币20亿元,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不高于人民币25亿元,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有关利息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存款服务、信贷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实际执行利率不低于国内外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2、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担保、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其它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允许的最低水平。

  3、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也不高于内部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结算服务费标准。

  4、除以上业务外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三)协议有效期

  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旦发生可能危及公司存款资金安全的情形或其他事项,财务公司应及时与公司召开联席会议,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包括变现多余货币市场资产,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贷款,出售原定持有到期的证券,出售长期资产、固定资产,向人民银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申请再贷款,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借等措施,必要时共同起草文件向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寻求帮助,确保上市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五、审议程序

  (一)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孔祥云、李树朋、宓保伦予以回避表决。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项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公司制定的《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切实可行。

  六、交易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金融服务协议;

  4、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5、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8-039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9月1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261号本公司一楼104会议室。

  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追加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通过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汽车按揭回购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18-040),其中,在审议第2、3、4项议案时,公司控股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均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持股凭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兴富、赵磊

  联系电话:0635-8325577、8322765

  联系传真:0635-8328905、8322166

  2、会议费用:参与现场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7”,投票简称为“中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意:授权委托书还应当注明如下信息:

  1、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8-035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孔祥云、李树朋、宓保伦在相关事项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届时关联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通集团)须回避表决。

  2、2018年8月28日,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通洋氢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计划采购该公司客车电机系统,预计2018年采购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以上关联交易为本年度新增交易,追加的原因为新增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潍柴动力)

  (1)基本情况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99723.8556万元。经营范围:内燃机、液压产品、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及配套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钢材销售;企业管理服务(以上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潍柴动力与本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7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8,963,816.66万元,净资产为5,635,499.12万元,营业收入15,156,939.22万元,净利润917,836.68万元。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采购客车发动机等零部件和日常销售客车。该公司为国内主要发动机制造商,业绩优良、信用度良好,为公司常年合作伙伴。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2、山东通洋氢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经营范围:电驱动系统、燃料电池发动机、氢能装配、新能源作业车(包括纯电动及燃料电池的叉车、场地车、场地作业车等)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且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于2017 年11月成立,尚未形成销售收入。2017年公司净资产为8,998.44万元 ,净利润-1.56万元。根据公司制造新能源客车的技术要求,公司生产的客车电机系统供应商一直为大洋电机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大洋电机),该公司为公司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2018年7月,大洋电机将其所有客车电机制造业务转移至山东通洋氢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山东通洋)进行制造,山东通洋是一家新成立公司,由我公司参股10%,控股股东为大洋电机(持股比例88%)。主要生产电机动力系统、氢燃料电池系统等产品。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全部符合大洋电机的产品要求。为保持公司产品的稳定性,延续公司一贯的技术路线,公司拟采购山东通洋的电控及电机系统。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1)公司与潍柴动力已签署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并确定交易单价,具体交易数量需根据市场需求而定。

  (2)公司通过招标的方式,与大洋电机已签署采购协议,从山东通洋采购的电机系统不高于原有采购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采购生产客车所需的零部件,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使公司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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