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8-032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无偿划转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收到阿坝州下庄电厂(以下简称“下庄电厂”)《关于协助办理无偿划转信息披露的函》,下庄电厂与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州国投公司”)于近日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协议约定下庄电厂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5,427,085股全部划转给阿坝州国投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前,下庄电厂持有本公司股份35,427,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3%,阿坝州国投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227,576股,占公司总股本0.84%。本次权益变动后,下庄电厂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阿坝州国投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9,654,661股,占公司总股本7.87%。
下庄电厂将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给阿坝州国投公司已获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
二、本次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股份划出方
名称:阿坝州下庄水电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200MA63YFXJ2T
住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达尔玛街6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英
注册资本:贰仟肆佰玖拾叁万元整
主要经营范围:水力发电、供电;电气设备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份划入方
名称: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200MA62FOEHX5
住所:四川省马尔康县马江街106号
法定代表人:陈磊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的经营、投融资(开发);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国有资产(股权)的管理、股权转让、兼并等;参与我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开发;资产重组上市、发行企业债券、抵押、权利质押等;政府授权开发资源性国有资产(国有土地、水电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新能源、国有森林草原资源、户外广告等);根据国际、国内实际情况适时实施碳排放交易等;州人民政府授权或委托的其他经营性业务。
三、本次划转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下庄电厂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阿坝州国投公司持有39,654,6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87%。
(二)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由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公司将根据划转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一)阿坝州下庄水电厂《关于协助办理无偿划转信息披露的函》;
(二)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
(三)阿坝州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的批复》;
(四)《无偿划转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减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岷江水电
股票代码:6001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阿坝州下庄水电厂
住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达尔玛街65号2楼
联系方式:0837-2823544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8年8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管理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阿坝州下庄水电厂在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阿坝州下庄水电厂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在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生效条件为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申报材料中的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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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阿坝州下庄水电厂
住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达尔玛街65号2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英
注册资本:人民币2493万元
注册号:91513200MA63YFXJ2T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营业期限:2017年6月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水力发电、供电;电气设备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介绍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包括曾用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居留权以及在本公司任职、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注:前述人员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股份划转的目的在于进一步理清股权投资关系,加强国有股权管理,防范风险,提高管理效率。
二、未来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持有岷江水电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2018年8月20日,本企业与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无偿划转协议》。根据此股份划转协议,本企业拟将持有的35,427,085股岷江水电股份(占岷江水电总股本的7.03%)全部无偿划转给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企业不再持有岷江水电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如下:
■
二、本次股份划转基本情况
《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1、划转协议的当事人
划出方:阿坝州下庄水电厂
法定代表人:王洪英
住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达尔玛街65号2楼
划入方: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磊
住所:四川省马尔康县马江街106号
2、划转标的
阿坝州下庄水电厂持有的岷江水电35,427,08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无偿划转协议签订之日岷江水电总股本的7.03%)。
3、划转性质
本次股份划转属于国有股东之间的无偿划转。
4、协议签订时间
2018年8月20日。
5、股份划转交割事项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毕《无偿划转协议》项下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视为股份过户完成之日。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批准情况
2018年8月29日,本企业收到阿坝州国资委批转的《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8)18号],省国资委批准本次无偿划转事项。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说明
除本报告书所述状况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各方不存在就全部股东权利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岷江水电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阿坝州下庄水电厂
法定代表人(签字):王洪英
2018年8月30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无偿划转协议》;
三、《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8)18号];
四、本报告文本;
五、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备查文件备置于岷江水电。
附表:减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阿坝州下庄水电厂
法定代表人:王洪英
2018年8月30日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增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岷江水电
股票代码:6001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马尔康县马江街106号
联系方式:0837-2837031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8年8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管理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在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生效条件为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申报材料中的含义如下: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四川省马尔康县马江街106号
法定代表人:陈磊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注册号:91513200MA62F0EHX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营业期限:2015年12月1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的经营、投融资(开发);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国有资产(股权)管理、股权转让、兼并等;参与我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开发;资产重组上市、发行企业债券、抵押、权利质押等;政府授权开发资源型国有资产(国有土地、水电资源、矿产资源、新能源、国有森林草原资源、户外广告等);根据国际、国内实际情况适时实施碳排放交易等;州人民政府授权或委托的其他经营性业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介绍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包括曾用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居留权以及在本公司任职、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注:前述人员均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股份划转的目的在于进一步理清股权投资关系,加强国有股权管理,防范风险,提高管理效率。
二、未来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岷江水电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本次协议转让前,本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购买阿坝州甘堡水电厂所持岷江水电股份2,818,384股及阿坝州马尔康水电厂所持岷江水电股份1,409,1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84%。
2018年8月20日,本公司与阿坝州下庄水电厂签订了《无偿划转协议》。根据此股份转让协议,阿坝州下庄水电厂拟将其持有的35,427,085股岷江水电股份(占岷江水电总股本的7.03%)无偿划转给本公司。
本次协议转让后,阿坝国投将持有岷江水电39,654,66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87%。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如下:
■
二、本次股份划转基本情况
《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1、划转协议的当事人
划出方:阿坝州下庄水电厂
法定代表人:王洪英
住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达尔玛街65号2楼
划入方: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磊
住所:四川省马尔康县马江街106号
2、划转标的
阿坝州下庄水电厂持有的岷江水电35,427,08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无偿划转协议签订之日岷江水电总股本的7.03%)。
3、划转性质
本次股份划转属于国有股东之间的无偿划转。
4、协议签订时间
2018年8月20日。
5、股份划转交割事项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毕《无偿划转协议》项下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视为股份过户完成之日。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批准情况
2018年8月29日,本公司收到阿坝州国资委批转的《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8)18号],省国资委批准本次无偿划转事项。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说明
除本报告书所述状况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各方不存在就全部股东权利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购入阿坝州甘堡水电厂所持岷江水电无限售流通股2,818,384股及阿坝州马尔康水电厂所持岷江水电无限售流通股1,409,192股,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84%。交易均价为5.40元/股。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陈磊
2018年8月30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无偿划转协议》;
三、《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8)18号];
四、本报告文本;
五、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备查文件备置于岷江水电。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磊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