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8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8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2018年8月31日登记在册的投资者依照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参与本次收益支付,若当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2018年8月31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2018年9月3日起享受基金收益。

  2、今后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累计收益的计算期间为上一个公历月度,特殊情况将另行提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渠道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568999,免费服务热线400-820-0860

  网站www.galaxyasset.com

  2、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长量基金销售顾问有限公司、和讯科技信息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品今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奕丰科技服务(深圳)前海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尚智逢源(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0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通直销平台基金转换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8月31日起直销平台(包括网上直销系统和直销柜台系统)开通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I类(简称:银河君尚混合I类,I类基金代码:519615)与银河美丽优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美丽混合;基金代码:A类:519664,C类:519665,A类和C类不能互转)的转换业务。

  一、转换业务机构

  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和直销柜台系统

  二、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三、转换业务规则

  1、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单笔转换转出份额不得低于10份。

  4、从银河美丽混合A/C类单笔转入银河君尚混合I类最低金额为1000万元。

  5、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在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则该部分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被同时强制赎回。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行公告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四、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五、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公司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基金账户冻结期间,不受理基金转换交易申请。

  3、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本公司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将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本公司将最迟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0日

  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河优先份额、银河进取份额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alaxyasset.com)发布了《关于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河优先份额、银河进取份额终止上市公告》。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河优先份额、银河进取份额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有关规定,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之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银河沪深300成长进取份额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8]398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一)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

  场内简称:银河优先

  交易代码:150121

  (二)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河沪深300成长进取份额

  场内简称:银河进取

  交易代码:150122

  (三)终止上市日:2018年8月31日

  (四)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8年8月30日,即在2018年8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之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银河沪深300成长进取份额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之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银河沪深300成长进取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益。

  二、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相关信息

  2018年7月5日起至2018年8月23日期间,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于2018年8月24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已由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备案。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8月27日发布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将于2018年8月31日终止上市,终止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配对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并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自2018年8月31日起(含2018年8月31日),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1、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出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布;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4、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5、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6、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分别计算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和银河沪深300成长进取份额各自的应计分配比例,按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和银河沪深300成长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及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进行分配。

  7、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四、风险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垂询相关事宜。

  2、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