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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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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9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8月29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2018年8月28日-2018年8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4日

  6、主持人:董事长罗云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54,159,4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54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79,351,7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96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4,807,6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58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23,8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120,9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4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曾治海、韩红红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254,159,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54,156,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 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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