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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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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94、900940                            公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当前,房地产行业正处于阶段性波动向平稳发展的过渡期。2018 年上半年出台的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一方面继续积极抑制非理性需求,调控进入了新的阶段,重点调整中长期供给结构,在需求端和供给端同时发力。报告期内,货币信贷政策严监管、紧信用政策延续,M2增速维持在低位区间,去杠杆和紧信用双重发力,市场融资趋紧,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控不放松,房企资金来源受限,融资成本持续上升。

  受房地产持续调控影响,公司面临诸多新的挑战,公司继续坚定耕耘一线城市上海及杭州、南京、南昌等周边重点城市,同时巩固公司大本营福建区域的房地产,稳步推进公司房地产业务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签约面积 40.99万平方米,累计实现销售金额 61.10亿元,续建在建面积335.36 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资金管理,提升抗风险能力,通过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保持资金健康,高效运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继续保持正流入。公司加快去化加快周转,严抓销售回笼,上半年累计实现销售回笼44.26 亿元;同时,公司继续采用多元化的融资手段,多渠道组织筹措低成本资金,报告期内从金融机构获得的各类贷款总额45.04 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陆续按计划交付,公司可结算项目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实现营业收入 47.4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8.4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5亿元。报告期内预收账款余额为70.01 亿元,为公司全年业绩奠定坚实基础。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7.33%。债务类型结构合理,有息负债继续体现了公司融资以银行借款为主的特点,银行类融资占比69.56%,公司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占比约29.20 %,平均融资成本为6.64 %。报告期内,公司债务风险可控,在保证生产经营的同时对进入兑付期债券公司均提前规划好资金计划,保证各期债券顺利平稳兑付。

  报告期内,名城金控密切关注随着金融政策监管从严、社融规模降速以及资本市场持续走弱的市场动态,审时度势,以防控新增风险为中心,以处置变现为工作重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极支持了公司房地产主业的资金需求。

  证券投资板块:名城金控积极调研前期参与定增项目的上市公司,了解标的公司发展动态,并结合二级市场动态,适时进行减持,回笼资金,保障了收益的实现。名城金控战略投资的博信股份(股票代码:600083),业绩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发展态势良好。

  金融投资板块:报告期内,名城金控严控中程租赁前期投资项目的风险集聚,进一步加强对中程租赁在财务、业务、风险管理及重大决策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督促中程租赁积极处置前期项目及化解风险,严控新增投资项目项目质量,保持了中程租赁的稳定运行。报告期内,公司为二股东的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正式开业运营。

  产业投资板块:鉴于上半年市场对于新能源产业风险的担忧,报告期内,公司与新能源产业相关的直接投资项目仅有投资参股钱江新能源公司。同时响应国家发展实体经济,提升高端制造水平的政策导向,继续拓展产业投资基金领域业务,名城金控与北京富唐航信控股共同设立了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向为先进制造业、智能制造业等领域的具有一定的增长潜力和价值挖掘潜力的成长型企业、未上市优质企业,首期认缴出资规模为29,850万元,为公司产业转型积累经验和夯实基础。

  公司“主营业务分析”至“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应对思路”请详见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094 900940       股票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8-07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000万元(含1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9月,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463,768,115股人民币A股普通股,发行价格10.35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76,070.38万元(《关于核准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27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6]15249号)。本次非公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兰州东部科技新城一期、二期部分项目及兰州.名城广场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000万元(含1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公司承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用于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7,000万元(含1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的专项意见说明

  1、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有利于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同时,公司承诺若募集资金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将及时归还,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认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名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大名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8-072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8年半年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上半年公司房地产签约面积40.99万平米,实现销售金额61.10亿元。上半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联合体经公开竞投获得龙海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转让的位于龙海市港尾镇东园卓岐农场两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计所出让的土地面积70,566平方米。(具体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8-025号)

  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8-07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9名董事全部参与了此次董事会议案的审议和表决,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8-071号《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000万元(含1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18-074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审议和表决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18年半年报的专项审核意见》。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本报告期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工作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000万元(含1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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