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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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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18                                公司简称:杭电股份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平稳有序展开,即坚持做强做实电线电缆主业,同时加强对现有光纤光缆业务整合。公司继续坚持“有质的量”的经营策略,以对外“拓展优质市场、抢抓优质订单、提升优质服务”,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对内“强化基础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推进工艺创新”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具体为加强对产品的研发力度,做好运营管理、制度建设、人才培养、营销招投标、安全生产、两项资金管理等各项工作,全力保证四大生产基地的满负荷运营。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一期项目“年产 500 万芯公里特种光纤产业项目””暨年产 150 吨光纤预制棒和500 万芯公里光纤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永特信息一期工程项目已完成建筑主体工程,目前处于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力争在 2018 年第四季度实现试生产。永特信息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拥有“光棒-光纤-光缆-光器件”光通信完整产业链,光通信板块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形成有效支撑。公司将借助国内光通信行业发展及 5G 投资建设启动,持续关注在光通信及 5G 领域的业务布局机会。

  具体为:

  1、转变经营思路,把“有质的量”放在首位,保持产销量的基本稳定。在电线电缆行业激烈的同质化竞争下,公司发挥品牌优势,抓好大市场、抓住大订单,尽力保持产销量的基本稳定。加强营销管理,挖掘内部各项潜力,将对两项资金的管理作为营销工作的重点,建立长效机制。

  2、推进精益生产、开展降本增效活动,促进质量和效率的不断进步。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量总体保持平稳,根据市场情况及时优化调整电缆产品生产结构,改变不同产品的市场供给。公司始终坚守“企业命系市场、产品魂系质量”的核心价值观,建立健全“销-供-产”一体的质量控制体系,生产技术部积极开展各项质量提升活动,大力推进精益生产,各车间、工段、班组通过专项培训,从自己身边“找问题、寻浪费、提建议、做改善”入手,营造全员参与质量活动的氛围;各技术攻关小组通过设备改造、工艺改进、规范操作等举措,以实际成效来提升车间的现场管理水平;持续坚持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并与精益生产活动有机结合,双管齐下、相互促进,助力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和降本增效水平的全面提升。

  3、在建党97周年之际,公司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顺利进行了党委换届工作,新一届党委班子与行政班子高度融合,将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上一届党委的优良传统,围绕实际生产经营工作,通过“企业强、党建强,党建强、发展强”来推动企业的管理和经济效益的提升。由公司党委组织的全体党员参与的“党员管理巡查”活动取得初步成效,各支部结合“一支部一品牌””的内涵,针对当前企业存在的“盲点、痛点和弱点”,互相检查、共同交流、取长补短,助推各项管理迈向新台阶。

  4、打造“最美工厂”,加强制度化建设与宣贯。报告期内,专项整治厂区,对盘具、成品、物品、废料实行严格的定置管理,按“最美工厂”要求美化厂区环境。持续开展一年的“打造最美工厂”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司杭州富阳东洲生产基地被富阳区政府授予“最美工厂”称号。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用精益生产的管理模式,保持“美”的常态,成为“美”的标杆,真正将杭电股份打造成为“厂容厂貌美、管理规范美、发展方式美””的现代化企业,扎实做好企业制度化建设与制度宣贯工作,在公司上下培育和营造“爱岗敬业、团结向上、勇于拼搏、甘于奉献””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随着永特电缆生产基地的顺利投运,根据三大厂区4个基地的管理模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整、完善、充实企业的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坚持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管理的高压态势;在安全月活动中,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及消防演练等有声有色的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安全生产为切入点已经成为公司推行的精益生产和党员管理巡查活动的主要抓手,今年上半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

  5、继续推进技术创新,打造“浙江制造”品牌,引领行业健康发展。作为浙江省电线电缆行业理事长单位,理应弘扬主流、做好企业、做好产品,成为行业发展的领头羊。报告期内,公司成立技术创新委员会,依托高新技术高级企业研发中心平台,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由总工程师牵头的导体攻关小组,对铜导体的工艺改进取得一定成效,为全年原材料降耗打下基础;导线技术攻关团队成功完成高导铝合金芯铝绞线等3项产品的开发,完善了铝合金产品系列,巩固行业技术领先的优势;缆线技术团队成功开发33KV电缆用于出口,已批量生产,为公司电缆产品出口提供技术保障;辐照BV线的成功开发并投入正常运行,公司产品由此进入高端建筑(家装)市场,公司将紧盯高端装备用线市场需求,开发防火电缆、汽车用线等升级产品,用技术创新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技术创新是企业稳定发展的原动力,公司将继续以先进的标准为引领,追求品质卓越,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打响“杭电产品、国际品质、浙江制造”的金字招牌。

  6、可转债成功上市,募投项目顺利推进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972号)核准,于2018年3月6 日公开发行7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8亿元。后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36号文同意,公司7.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3月2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杭电转债”,债券代码“113505”。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150吨光纤预制棒和500 万芯公里光纤项目,截至目前,一期项目目前已完成主要建筑的建设,争取2018年年底达到试生产。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8-063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进先生、陈丹红女士、阎孟昆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华建飞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上披露的《公司关于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65)。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8-064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现场召开方式于2018年8月29日在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章旭东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在经过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

  (1)2018年半年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半年报准则以及有关备忘录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上披露的《公司关于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65)。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8-065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35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65元,共计募集资金621,527,5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6,3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85,177,5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332,35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2,845,1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7号)。

  2.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第149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828,90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6元,共计募集资金634,999,992.48元,坐扣承销费15,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19,999,992.48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76,828.9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9,123,163.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62号)。

  3.可转债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2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7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人民币14,050,000.00元后,公司已于2018年3月12日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65,950,000.00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200,584.91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749,415.0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3月13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54号《验证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7,981,812.42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6,006,898.93元。

  2018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109,805.77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24,091,618.19元;2018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9,338.1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82,899.46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0,036,431.2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非公开发行

  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02,684,858.07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7,998,248.01元。

  2018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7,278,099.62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19,962,855.79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90,000,000.00元;2018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822.56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96,834.26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33,970.9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可转债发行

  2018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65,912,049.53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65,912,049.53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0.00元;2018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53,645.95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53,645.95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91,596.4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首次公开发行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于2015年2月12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2015年2月27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6年3月10日,公司与华林证券签订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持续督导工作终止协议》。同日,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协议》,公司连同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非公开发行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2016年9月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及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特电缆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原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于公司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53,35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46,828,908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承接,公司及华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分行以及连同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实施主体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可转债发行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金证券于2018年3月22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发布《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原保荐机构华金证券对于公司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53,35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16年非公开发行46,828,908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及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接。公司及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以及连同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实施主体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实施主体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杭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上述相关银行以下合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非公开发行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永特电缆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可转债发行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永特信息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3 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1.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1.3

  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8-066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13,660,278.90元。具体明细如下: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

  二、政府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13,256,700.00元,计入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03,578.90元,计入递延收益。

  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18年度损益的影响需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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