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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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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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1,138,079,022.33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57,706,752.11 元,增幅为16.09%。营业收入的增长得益于主要产品总体平稳增长,特别是TPMS国内市场增长较快。
2018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113,129,929.45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8,619,290.41 元,降幅为7.08%。营业收入同比上升,净利润反而同比下降,主要受人民币对美元升值、股份支付等因素影响:1)人民币对美元升值:与2017年上半年美元平均汇率相比,2018年上半年人民币升值6.8%,公司汇兑损失同比增加10,695,013.52元;2)股份支付:2018年初,公司对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励,产生股份支付费用12,159,386.04元。同时,报告期内,铜、锌、不锈钢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比上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对气门嘴、排气系统管件等的成本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2018年上半年主要产品线所在细分市场总体平稳增长,在产品结构方面,排气系统管件、气门嘴业务稳定增长,平衡块、TPMS业务增长幅度较高。在业务类型方面,汽车OEM业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0.68%。在市场区域方面,中国大陆市场继续保持高增长,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0.5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如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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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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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市场销售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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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各市场区域销售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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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8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8年8月29日在公司42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这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50)。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9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在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207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寿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这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在2018年半年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5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0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4号)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92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9,633,600.00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47,169,811.32元后的余款622,463,788.68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8万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第00031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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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洞泾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新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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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公告号:2017-017号)。
2018年1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最高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00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未偿还余额为1.80亿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8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8年6月21日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金额为14,5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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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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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1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4号)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92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9,633,600.00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47,169,811.32元后的余款622,463,788.68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8万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第000319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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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已累计投入资金总额26,457.34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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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及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并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技术创新的需求和协同效益,同时结合市场的需求适当调整安排项目进度,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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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排气系统管件扩能项目和基于内高压成型技术的汽车结构件产业化项目
排气系统管件扩能项目和基于内高压成型技术的汽车结构件产业化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先进的设备、对生产工艺技术进行改进、提升产品的加工精度,提升了公司产能、产品质量、研发能力,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放缓排气系统管件扩能项目和基于内高压成型技术的汽车结构件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2、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随着汽车电子化快速发展,生产工艺的升级和优化,行业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对研发设备和技术路线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及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并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技术创新的需求,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拟将放缓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通过科学合理地调度生产,保证公司当前的需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3197 公司简称:保隆科技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