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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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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3 证券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46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

  公司已于 2018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 2018-04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预案需补充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公司拟设定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具体补充内容如下:

  一、补充前:

  “一、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

  补充后:

  “一、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

  二、补充前: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补充后: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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