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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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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涉及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入,以及环保政策延续高压态势等多重因素影响,煤炭及化工市场供求关系更趋稳定,企业经营环境持续改善。但基于异常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且国内经济仍处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国内市场竞争加剧,行业持续向好基础尚需进一步巩固,整体市场的持续性还需进一步观察。

  在此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大环境下,公司围绕国家产业政策,按照既定的发展规划,始终坚持低成本核心竞争力,重视节能环保,稳步推进公司发展。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45,005,224.5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6,058,468.0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12.25%。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采取了如下措施,推动公司整体经营计划的实现:

  1、夯实成熟业务基础,巩固精益生产优势,保证公司业绩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受国内下游需求量大幅增长,LNG销售价格逆袭往年同期,同时沁水新奥有效生产天数较年初目标增加4天,在量价齐升的情况下,沁水新奥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稳定增长;公司在煤炭和能源化工产品生产方面,落实“安、稳、长、满、优”运行要求,报告期内实现各装置的满负荷稳定运行,产销量均超过年初设定的半年度战略目标,且受行业景气度提升及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影响,相应业务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公司能源工程业务依据市场需求,持续加大核心技术研发及工艺系统优化,实施装备集成技术/产品标准化、系列化开发、制造,并在现有技术、产品基础上进行技术优化、革新设计;同时持续加大装备集成资源投入,通过自主开发、引进、合作联盟等方式,整合生态圈资源,快速提升装备集成能力,提高设备使用效率,缩短工期,有效控制成本。

  2、发挥天然气领域成熟业务优势,持续强化清洁能源产业布局

  公司在能源工程业务方面,持续加强市场洞察及行业分析,紧密跟踪国家相关行业政策,大力开发天然气储配站、气代煤等传统业务,支撑公司业务发展;同时不断提升项目管理与服务能力、水平,广联生态圈资源,加大沟通、协同力度,抢占市场先机,确保市场份额;开展煤制气市场洞察与项目调研,明晰煤制气业务发展战略和商业模式,细化煤制气业务市场开发策略,通过示范项目建设,积累、培育煤基清洁能源利用项目管理经验,为未来煤基清洁利用市场开拓夯实基础。围绕传统业务转型升级,新产业重点聚焦,“煤催化气化技术”、“加氢气化技术”工业化示范装置已完成工程建设,处于安装调试状态,该项目示范成功后,以技术驱动技术服务、工程施工和装备制造,并进一步形成公司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驱动公司可持续快速发展,扩大公司清洁能源产业布局。

  3、持续加强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公司健康稳定运营

  公司结合具体业务实施,持续开展质量、安全培训及现场检查,结合新版安全健康环境体系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内审,不断优化质量安全管理流程,完善管理体系;在安全生产方面,公司继续夯实安全体系建设,认证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了重点项目现场检查以及日常管理工作,实现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零发生,确保企业稳健运营。

  4、加快智能生产和智慧运营建设步伐,通过数据驱动业务转型和升级

  在智慧生产上,新能能源一期甲醇项目全面完成先进控制系统(APC),完成空分装置的APC,变换与合成装置的APC完成预测试,气化装置完成功能设计,精馏、空分装置参数波动下降30%,年节约蒸汽约6万吨。在智慧运营上, 9个模块全部上线试运行,建立了风险信息库,同时实现了现场扫描二维码进行风险管控功能;与生产调度平台对接,实现应急信息实时传递;实现主系统数据的梳理与重构,从人、设备、装置的角度构建数据仓库;实现财务、运维维修(专工)、供应链的数据主题建设及数据价值挖掘基本应用。

  5、通过多种融资方式优化财务结构,支撑公司战略发展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稳健的财务政策与应对措施来解决流动性压力问题。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配股发行工作,通过股权融资使公司的杠杆率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由年初的72.62%下降为60.61%;公司以中信银行美元贷款置换并购贷款(银团贷款),优化了公司负债结构,使公司长短期债务结构进一步趋于合理;公司积极与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报告期内新增授信17.4亿元,储备了充足的融资资源,缓解了公司流动性压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使用授信额度23.1亿元;同时公司推进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永续中票、超短期融资券,并积极探索境外发债项目和中期票据项目,储备融资资源,支撑公司战略发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4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4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的时间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全体在任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事项,并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王子峥先生、马元彤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此项议案并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王子峥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此项议案并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5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4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的时间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86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披露要求,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18年第二季度有关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煤炭经营情况

  ■

  注:混煤、洗精煤、贸易煤销量中含内部销售量

  二、主要化工产品经营情况

  ■

  注:自产精甲醇和贸易甲醇的销量中含内部销售量;农药原药销量中含内部销售量。

  三、主要化工产品原材料价格情况

  ■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所披露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阶段性生产经营概况之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7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股份”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半年度配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5号)批准,公司以985,785,04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2.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称“本次配股”),配股价格为9.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2,515,004.20元,扣除本次配股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33,684,570.7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8,830,433.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18]第0025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58,934,712.13元。

  已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已于2018年2月12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各方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2,447.52万元(详见公司临2018-024号公告),该部分资金是截止2018年2月12日,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万吨稳定轻烃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5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8-057号公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行性补流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总额不超过2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止2018年6月30日止,实际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3,300.00万元,该部分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超过6个月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超募资金,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超募资金,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仍在建设中,公司不涉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8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关联交易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及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矿业”)选择关联方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环保”)为其水处理扩建项目承包方,并签署《新能矿业有限公司水处理扩建项目设计、设备采购、联动调试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1378万。永新环保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其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剔除已经公司权力机构批准并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王玉锁先生控制的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3802.67万元, 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需要按照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内容

  永新环保承包新能矿业水处理扩建项目负责水处理扩建项目设计、设备采购、联动调试承包,主要内容包含:包含一期建设的工程设计和二期建设的工程设计,一期建设为污水处理系统5000 m3/d、深度水处理4000 m3/d及提浓水处理系统2000 m3/d的设计,二期建设为清水处理系统5000 m3/d、深度水处理系统4000 m3/d、纯净水系统250 m3/d)、一期建设的设备采购以及联动调试承包。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A座五层A501、502室

  4.法定代表人:杨宇

  主营业务:提供环保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备的系统集成;提供水污染防治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生态工程技术、生态修复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担环保工程;承接市政公用行业及专项环保工程的设计;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污染治理;批发环保设备、市政给排水节能产品、水处理剂。主要股东: 新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5、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1)2015年永新环保完成的项目主要有新能能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温州东片区污水处理项目、阳谷污水处理厂除臭项目、江西龙南、深圳龙岗中水处理项目等;

  (2)2016年完成的项目主要有江西袁州医药彬江机电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项目、内蒙古鄂尔多斯绿舟实业有限公司废水软化及浓水提浓项目、土默特左旗敕勒川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等;

  (3)2017年完成的项目主要有新能能源有限公司20万吨/年稳定轻烃项目、廊坊新奥龙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扩建项目、常郭镇王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黄骅新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电镀废水处理厂(站)工程、石家庄循环化工业园区工业废物处理中心项目、郑州泰祥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135MW机组含煤废水改造及脱硫废水达标排放项目、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二期项目清净下水系统工程、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废水深度处理工程项目、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净水站工程等。

  6、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永新环保与本公司同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永新环保部分工程设计施工等业务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接,因正常业务往来,有部分工程款项待结算,除此之外永新环保与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关系。

  7、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发包人:新能矿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并经发包方认可的分公司

  2.工程名称:新能矿业王家塔煤矿水处理扩建项目设计、设备采购、联动试车承包工程。

  3.工程内容及规模:新能矿业王家塔煤矿水处理扩建项目设计、设备采购、联动试车等,具体包括:一期扩建污水处理系统5000 m3/d、4000 m3/d深度水处理、2000 m3/d提浓水处理系统。

  4.工程所在地: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王家塔煤矿

  5.工程设计日期满足施工时间节点:

  ■

  6.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款:人民币1378万元,其中,设备价款1298万元,不含税1118.97万元,税金179.03万元;设计费、调试费及培训价款80万元,不含税75.47万元,税金4.53万元。

  7.支付方式

  设计费及调试款进度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满足建筑施工的土建施工图提交完成后(盖有设计厂家公章的白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0%;施工图设计完成并交付蓝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全额技术服务类发票,发包人向承包人累计支付至工程合同金额的90%;性能考核合格后且移交全部合格资料后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5%质保金,运行12个月后支付。

  设备款支付进度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设备具备发货条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到合同金额的60%;系统调试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设备全额发票,发包人向承包人累计支付至设备金额的90%;剩余10%质保金,12个月后支付。

  承包人应在每笔进度款支付前,向发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

  截至本公告日,新能矿业尚未与永新环保签署上述交易协议。

  三、已发生未披露关联交易情况

  (一)公司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

  注1:United Faith Ventures Limited 4月19日向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拆借200万美元,当天汇率为6.2832,折合人民币1256.64万元,该借款已于4月27日全部偿还。

  (二)关联方概况

  ■

  ■

  上述关联企业均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均可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确定;新能香港向关联方借款参考当时即期3个月Libor水平,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新能矿业生产过程中生产供水需求和环保要求;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要需求,可充分利用关联企业的已有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

  上述关联交易均参照交易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结算采取银行转帐方式,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亦不会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该议案,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王子峥先生、马元彤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最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生产供水需求和环保要求,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要需求,上述关联交易可利用关联企业的已有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且定价公允,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发生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9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对上市公司影响: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新增总额度为53,663.8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有限公司拟委派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于建潮先生担任其参股子公司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凤凰”)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能凤凰为公司关联方,董事会同意公司新增与其之间的煤炭和甲醇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时,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新增部分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3,663.8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王子峥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最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的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中,相同类别的交易可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调剂使用。

  四、 关联方概况

  (一)基本情况

  ■

  (二)关联关系

  新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同时公司将委派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于建潮先生担任其参股子公司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公司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甲醇和煤炭采购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工程施工销售的交易定价参照当地与行业的现行概预算定额及计价标准、政府指导价及造价信息文件等公开标准确定。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充分利用关联企业的已有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

  本次关联交易均参照交易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利益,结算采取银行转帐方式,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亦不会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90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战略、未来发展规划和当前经营状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本次章程修订须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1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 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14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118号新奥科技园B座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4日

  至2018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 司、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正 灏 62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王玉锁先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 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9月11日至9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 至16: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人:赵红

  联系电话:0316-2597675

  传真:0316-2597561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118号新奥科技园B座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803                                公司简称:新奥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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