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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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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按2018年6月末公司总股本821,243,960股扣除尚未完成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426,000股后820,817,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注: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赛博电器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出资2.74亿元收购上海赛博电器有限公司100%股权。因控股股东SEB INTERNATIONALE S.A.S持有上海赛博100%股权,本次收购确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收购已于本报告期完成,需追溯调整上年同期和上年度末数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 报告期经营情况介绍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8上半年GDP同比增长6.8%,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其中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对GDP累积增速贡献达5.3%,在当前消费升级背景下,消费成为支持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上半年苏泊尔抓住市场机遇,坚持创新战略和精品战略,推出的联动火电磁炉、Q玲珑球釜饭煲等新品,推动小家电主要品类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根据第三方市场调研公司中怡康的数据显示,上半年苏泊尔在电饭煲、电压力锅、电磁炉、电水壶、豆浆机、搅拌机、榨汁机、煎烤机、慢炖锅等9大主要品类合计的线下市场份额同比提升1.7个百分点,市场地位进一步巩固。在炊具品类中苏泊尔推出缤彩煎锅、Kids系列和Young系列BB杯、集茶玻璃杯等新品受到市场欢迎,推动销售持续增长。

  在渠道建设方面,苏泊尔精耕三四级市场,继续提升三四级市场网点覆盖率,不断完善三四级市场的服务体系。顺应电商发展,持续提升电商专业化运营,保持在电商渠道的快速增长,根据第三方奥维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苏泊尔电器9大主要品类在电商平台的市场占有率同比提升3.4个百分比,增速领跑行业。

  在出口业务上,虽然面临国际市场的诸多不确定性,但是得益于SEB业务订单的持续快速转移,今年上半年整体出口业务保持较好的增长。

  在内部运营上,苏泊尔积极应对原材料不断上涨的外部因素,持续提升基地内部运营效率,加快产品标准化进程和新产品上市时间,有效降低了原材料对成本的不利影响。

  (二) 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49,159,546.48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27%。实现利润总额940,902,939.38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65%。每股收益0.904元,同比上升22.49%。公司主营业务收入8,809,320,453.1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73,872,076.25元,增幅25.21%,主要受益于公司内外销营业收入及市场占有率较去年均有较好的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成本6,139,805,857.72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198,996,514.02元,增幅24.27%。主营业务毛利率30.30%,较上年同期上升0.53%。其中,炊具主营业务实现收入2,829,595,500.17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91%;电器主营业务实现收入5,970,595,444.03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95%。内销主营业务实现收入6,838,960,526.90元,同比增长31.55%;外贸主营业务实现收入1,970,359,926.23元,同比增长7.29%。

  2、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

  (三) 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

  (四) 核心竞争力分析

  1、卓越的产品创新能力

  苏泊尔长期以来专注于炊具及厨房小家电领域的产品研发、制造与销售,对中国消费者的需求有着敏锐的观察和科学的研究,通过系统化的产品创新体系,源源不断地向市场提供创新产品。

  继1994年苏泊尔推出了国内第一口安全压力锅后,公司相继在2005年推出首款陶晶内胆电饭煲,2007年首创无涂层不锈铁锅技术,2009年成功引进SEB火红点专利技术,2011年推出国内首台IH电饭煲,2013年首创球釜内胆,2015年推出行业首款蒸汽球釜IH电饭煲,2016年推出鲜呼吸100电压力锅。2017年公司重磅推出的真空破壁料理机、珐琅铸铁锅等新品,持续引领行业发展。此外,苏泊尔的巧易旋压力快锅、陶瓷煲等创新差异化产品也深受消费者欢迎。

  根据2018年上半年GFK监测的中国30个重点城市市场数据显示,苏泊尔炊具业务市场份额稳居市场第一;根据2018年上半年中怡康监测的中国线下小家电市场数据显示,苏泊尔小家电业务9大品类合计市场份额居市场第二。

  2、稳定的经销商网络

  苏泊尔拥有稳定的经销商团队,长期以来苏泊尔与经销商保持着良好的互利合作关系。相对较高的网点覆盖率和覆盖密度确保了苏泊尔产品能源源不断地输送到消费者手中。

  3、强大的炊具与小家电研发制造能力

  苏泊尔目前拥有五大研发制造基地,分布在玉环、武汉、杭州、绍兴及越南。其中,武汉基地与绍兴基地的年生产规模位居行业前列。强大的基地研发制造能力和优质的研发团队强有力地保证了苏泊尔的产品品质和创新能力。

  4、与SEB的整合协同效应

  苏泊尔与法国SEB集团的战略合作开始于2006年,SEB集团拥有超过150多年历史,炊具和小家电品类市场份额全球领先。苏泊尔与SEB的强强联合,不仅能为苏泊尔每年带来稳定的出口订单,帮助苏泊尔大幅提升整体规模与制造能力;同时双方在生产、研发、品质控制、管理等诸多领域的深入合作,也必将进一步提升苏泊尔的核心竞争力。

  5、厨房领域多品牌、多品类的专业优势

  公司除了SUPOR品牌外,还引入了SEB集团旗下LAGOSTINA、KRUPS、WMF等高端品牌,从而完成了在厨房领域对中高端品牌的全覆盖。现在公司在明火炊具和厨房小家电业务上均位居全国前列,同时积极开拓厨卫电器、厨房用具等新品类,苏泊尔在厨房领域多品牌、多品类的布局已形成了其相对于其他竞争者独特的竞争优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赛博电器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出资2.74亿元收购上海赛博电器有限公司100%股权。因控股股东SEB INTERNATIONALE S.A.S持有上海赛博100%股权,为其母公司,本次收购确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故上海赛博电器有限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032                  股票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8-048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在杭州柏悦酒店会议厅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8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1,031,877,945.46元,减去本期母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而冲减未分配利润60,548,905.32元,减去本期派发2017年度现金红利590,988,931.20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属于2017年度末止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380,340,108.94元。

  公司拟按2018年6月末公司总股本821,243,960股扣除尚未完成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426,000股后820,817,960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4.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77,576,261.60元人民币。半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于2018年8月30日授予50名激励对象共计42.6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约占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907%,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2%。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18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1元/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39,150股。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详见2018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8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032                   股票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8-049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在杭州柏悦酒店会议厅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Philippe SUMEIRE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8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满足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且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同意于2018年8月30日授予50名激励对象共计42.6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18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1元/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39,150股。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详见2018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8-051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50名激励对象42.6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8月30日。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 限制性股票计划简述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 标的股票种类

  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 标的股票来源

  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上回购本公司股份;

  3、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元;首次授予181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387.4万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部、各事业部高级管理人员;各事业部、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公司核心业务(技术、财务)人员。预留限制性股票42.6万股,约占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907%,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52%。

  4、 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授予日起12个月,在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5、 解除限售考核指标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A: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公司业绩考核期,考核期自2017年起至2020年止;考核期内,公司每个考核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

  B:内销收入及内销营业利润的完成率,确定激励对象在各解除限售期可获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X为各考核年度的内销收入,Y为各考核年度的内销营业利润):

  ■

  i若上一年度公司业绩出现如下情况时,激励对象当年度限制性股票的额度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a未达到净资产收益率指标;b当内销营业利润Y〈D*95%的情况;c内销收入X及内销营业利润Y两项均未达到预设最小值B和D指标。

  ii若上一年度公司业绩达成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且内销收入X及内销营业利润Y两项或其中一项指标超过预设最小值(B和D),则激励对象按照上表计算方式所得的比例对当年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iii若上一年度公司业绩达成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且内销收入X及内销营业利润Y两项均超过预设最大值A和C指标,则激励对象可以按照预设的比例对当年度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iv若上一年度公司业绩达成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内销收入X和内销营业利润Y未达到预设最大值,但两项业绩指标累计均达到最大值累计指标(L1和L2),则激励对象可以在此条件下参照iii点规定对当年度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个人业绩考核期,以自然年为考核期间,并根据激励对象的岗位职责分别设置考核指标。激励对象个人业绩年度考核不合格,则只能对在此前个人业绩合格的各考核期根据上述公司业绩完成率确定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成考核要求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17年10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初步核实。

  3、2017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17年11月16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6、2017年1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7、2017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于2017年12月29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8、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181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进行解除限售,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7,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7%。

  9、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三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43,650股。

  10、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第四章中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可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

  三、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因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182人调整至181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92.4万股调整至387.4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7.6万股调整至42.6万股,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不存在差异。

  四、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8月30日;

  2、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元/股;

  3、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数量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共50人,授予股份数量42.6万股,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最终确认授予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总成本将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准。根据相关估值工具于2018年8月29日对预留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则2018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六、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发现,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8年8月30日,我们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18年8月30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成就。

  我们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九、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经核查,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且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十、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苏泊尔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尚须履行本次授予的信息披露、登记及公告等相关程序。

  十一、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苏泊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且苏泊尔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8-052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拟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1元/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39,150股。该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定价依据

  鉴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马汉、叶向阳、安永超、王洪元、瞿永剑、虞旭明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七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对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1元/股予以回购注销(占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90%),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150股。

  调整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动具体如下:

  ■

  综上,公司拟以1元/股的价格对39,1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

  ■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认为: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马汉、叶向阳、安永超、王洪元、瞿永剑、虞旭明发生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对六名激励对象剩余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1元/股的价格予以回购注销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对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9,150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苏泊尔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的数量、价格和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回购注销股份的通知和公告手续、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032                  股票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8-053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集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8日下午14:00开始

  3、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下午3:00至2018年9月1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19层会议室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9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

  四、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9月14日下午5: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8年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19层证券部。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继德                  方琳

  电  话:0571- 8685 8778          传  真:0571- 8685 8678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19层

  邮  编:310051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2”,投票简称为“苏泊投票”。

  2.填报意见表决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                   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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