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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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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总结如下:

  1.生产方面

  强化复合地板上半年产量完成352.58万㎡,较2017年同期的330.40万㎡,提升了22.18万㎡,增长率6.7%。

  多层实木复合地板上半年产量完成90.41万㎡,与2017年同期产量90.56万㎡基本保持一致。

  家居上半年产量完成85118.67㎡。

  2.销售方面

  单位:平方米

  ■

  3.研发方面

  强化复合地板储备产品包括:①PP膜包覆地板6款花色;②阿尔法系列5款花色;③墙板系列全线产品;④狙击产品ganma系列4款花色;⑤西格玛系列仿真实木花色。

  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储备产品11款,分别是:①表皮为薄面层双拼木皮的地板5款;②仿石纹处理地板3款;③鱼骨拼地板2款;④97周年周年庆产品1款。研发产品23款,分别为:①艺术拼装系列产品6款;②表皮为薄面层双拼木皮的地板5款;③仿石纹处理地板3款;④周年庆产品9款。

  家居完成5套艺术厨房样柜及1套全屋定制样柜的设计及样柜制作安装,导入实木多层、铝木、金属、玻璃等时尚元素。艺术厨房基材板全面升级为F4星级产品。完成壁挂系统、灯光系统、抽屉收纳系统的全面升级,完成马丁移门自产转化升级,平移门装饰条、防伪螺母、装饰盖片、功能拉篮等产品的优化。

  更新并发布正式版三纸一板甲醛验收标准;建立《复合木质地板》企业标准;建立《木质装饰板》企业标准;修订并发布了《木地板新产品研发及上市程序》。完成提报“上海品质”认证全部内容。

  4.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1次监事会,1次股东大会,3次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各一次),共发布定期公告2次,临时公告21次,及时准确的把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向资本市场进行了披露。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18-027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五楼518会议室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于工作原因,董事Jürgen V?hringer先生、Thomas V?hringer先生及钱小瑜女士通过通讯表决)。董事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Jürgen V?hringer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表示认可。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表示认可。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18-028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五楼518会议室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菊新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18-029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7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2,16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价格17.56元/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18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52.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45.18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

  2017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种类: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

  2.使用额度: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2018年8月2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投资理财产品。

  (三)保荐结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认为:

  l、菲林格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己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就此事宜己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菲林格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18-030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亿元。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7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2,16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价格17.56元/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18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52.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45.18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8年8月1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8月17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9,615,009.45元。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公司使用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中信证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支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承诺合规使用该资金。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己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就此事宜己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菲林格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18-031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7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7]168号)核准,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052.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07.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345.1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18号)。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963,8497.58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237,958,438.5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99.1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8年8月1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7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8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建设项目”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新项目总投资1.5亿元;拟使用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1.5亿元,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件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拟开工时间为2018年9月,拟竣工时间为2019年9月。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项目尚处于前期工程建设中。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18-032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2.78亿元整。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2018年下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预算安排,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如下:

  1、向农业银行上海南桥支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向交通银行上海奉贤支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3、向工商银行奉贤支行申请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向上述三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6.5亿元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18-033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行政楼5楼51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4日

  至2018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另行刊登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及相关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9月11日 上午 09:30—11:30,下午 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除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外,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传真登记:传真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传真须在2018年9月11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7:00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将上述文件传真至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 证券事务部,邮编:201414。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孙振伟,联系电话:021-67192899;传真:021-67192415;邮箱:zqswb@vohringer.com。

  特此公告。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226                                公司简称:菲林格尔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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