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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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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在上海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顾建忠董事、董秀明董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傅帆董事、潘卫东董事代行表决权;其余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4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但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和国际审阅准则审阅,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结论的审阅报告。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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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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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将原计入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中的相关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及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计入新增的“资产处置损益”及“其他收益”项目,并对比较期相关报表项目及财务指标重述,上述规定对公司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没有影响。

  (2)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9,352,080,397股计算得出。

  (3)2018年3月,公司对浦发优2优先股发放股息人民币8.25亿元。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时,公司考虑了浦发优2优先股股息发放的影响。

  (4)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5)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资产平均余额,资产平均余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6)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8)净利差为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与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两者的差额。净利息收益率=利息净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根据2018年1月1日实行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报告期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计入投资损益,若按原口径还原至利息收入,集团净利差为1.72%,净利息收益率为1.81%。

  (9)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10)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总资产收益率未年化处理。

  2.2.2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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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2.2.3.1优先股股东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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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2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1)浦发优1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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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浦发优2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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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围绕“以客户为中心,科技引领,打造一流数字生态银行”战略目标和“调结构、保收入、强管理、降风险”经营主线,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上半年经营工作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经营效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822.5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89亿元,下降2.13%;实现利润总额341.6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90亿元,下降7.05%;税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6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4亿元,增长1.43%。2018年上半年,平均总资产收益率(ROA)为0.47%,比上年同期下降了0.01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为6.97%,比上年同期下降了0.88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为24.28%,比上年同期上升1.39个百分点。

  资产负债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60,917.59亿元,比上年末减少454.81亿元,下降0.74%;其中,本外币贷款总额为33,456.37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10.37 亿元,增长4.73%。本集团负债总额56,443.40亿元,比上年末减少619.15亿元,下降1.09%;其中,本外币存款余额为32,104.1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24.76亿元,增长5.68%。

  业务结构

  报告期内,本集团进一步优化资产业务结构,确立了“零售提收益、增存款,对公调结构、抓负债,资金去杠杆、增税盾”的策略,在实现零售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司业务深化结构调整,强化重点领域配置,金融市场业务去杠杆、优投向。报告期内,零售业务占营收比重持续上升。截止报告期末,零售存款6,089.2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21.07亿元,增长25.08%;零售贷款利息收入410.9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1.05亿元,增长28.46%。

  资产质量

  报告期内,本集团在保持信贷业务运行平稳的同时,扎实推进“降风险”各项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处置化解,主动作为,强化政策引领与授信管理,着力夯实资产质量基础。截至报告期末,按五级分类口径统计,本集团后三类不良贷款余额为689.9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7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06%,比上年末下降0.0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的准备金覆盖率达146.52%,比上年末上升14.08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拨贷比)3.02%,比上年末上升0.18个百分点。

  

  集团化、国际化

  报告期内,本集团子公司和境外机构业务取得新进展,服务和创收能力持续提升。集团协同规模同比增长较快,主要投资企业经营良好,合计实现营收46.55亿元、净利润16.94亿元。继香港分行和新加坡分行开业后,伦敦分行获得当地监管的批准,并于2018年2月6日正式开业,推动公司实现跨欧亚跨时区经营。

  3.2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各项业务持续发展,成本收入比继续保持较低水平,实现营业收入822.56 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89亿元,下降2.1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69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4亿元,增长1.43%。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1)营业收入下降的原因是:报告期内手续费收入减少。

  (2)利息净收入下降的原因是:根据2018年1月1日实行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报告期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计入投资损益。

  (3)所得税费用下降的原因是:报告期内免税收入增加。

  3.2.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营业收入822.56亿元,同比减少17.89亿元,下降2.13%。

  下表列出本集团近三年营业收入构成及占比情况

  ■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业务总收入1,663.85 亿元,同比增加134.47亿元,增长8.79%。

  下表列出业务总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下表列出本集团营业收入地区分部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作为本报告的用途,本集团地区分部的定义为:

  (1)总行:总行本部(总行本部及直属机构)

  (2)长三角地区:上海(不含总行本部)、江苏、浙江地区分行

  (3)珠三角及海西地区:广东、福建地区分行

  (4)环渤海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地区分行

  (5)中部地区: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海南地区分行

  (6)西部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地区分行

  (7)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地区分行

  (8)境外及附属机构:境外分行及境内外子公司

  

  3.2.2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512.97 亿元,同比减少5.06 亿元,下降0.98%。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资产负债项目利息收支、平均收益和成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2.2.1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1,326.23 亿元,同比增加140.30 亿元,增长11.83%;本集团加大了零售业务的发展力度,零售贷款利息收入410.96亿元,同比增加91.05亿元,增幅28.46%,平均收益率6.45%,同比上升0.57个百分点。

  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其中,一般性短期贷款平均收益率为4.86%,中长期贷款平均收益率为5.65%

  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利息收入为367.91亿元,同比上升3.49%,投资平均收益率为4.33%,同比上升了0.51个百分点。

  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利息收入为51.78亿元,同比增长5.46%,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平均收益率为3.14%,同比上升了0.51个百分点。

  3.2.2.2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813.26 亿元,同比增加145.36亿元,增长21.76%。主要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增长所致。

  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286.36亿元,同比增长21.66%,平均成本率1.84%,同比上升0.28个百分点。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公司存款及零售存款的平均余额、利息支出和平均成本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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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为344.82亿元,同比增长22.37%,主要受同业资金规模和利率增长的影响。

  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为151.03亿元,同比增长20.06%。

  

  3.2.3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309.59亿元,同比下降3.98%。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7.64%,下降了0.72个百分点。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98.60亿元,同比下降17.78%,其他非利息收益110.99 亿元,同比增长37.23%。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2.3.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上半年实现收入226.63亿元,同比减少35.94亿元,降幅13.69%。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2.3.2投资损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投资收益93.82亿元,同比增加32.44亿元,增长52.85%。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2.3.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2.34亿元,同比增加94.06亿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2.4业务及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为199.71亿元,同比增长3.82%;成本收入比为24.28%,同比上升1.39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2.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持严格不良贷款分类管理,着力夯实资产质量基础;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为264.82亿元,同比下降0.78%。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2.6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52.61亿元,同比减少29.68亿元,下降36.07%。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3资产负债表分析

  3.3.1资产情况分析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60,917.59亿元,比上年末减少454.81亿元,下降0.74%。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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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1.1客户贷款及垫款

  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及垫款总额为33,456.3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73%;贷款和垫款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4.92%,比上年末上升2.87个百分点。

  3.3.1.2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

  报告期末,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总额20,077.25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262.43亿元,下降5.92%。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投资

  报告期末,由于本集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报表项目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分类与计量相关要求列式,本集团持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投资余额为13,804.94 亿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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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发行主体分类列示的本集团债券投资总额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3.2负债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56,443.40亿元,比上年末减少619.15亿元,下降1.09%。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客户存款构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总额32,104.1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24.76亿元,增长5.68%。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3.3股东权益变动分析

  报告期末,本集团股东权益为4,474.1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8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4,408.5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63%;未分配利润为1,138.56亿元,比上年末下降4.9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以及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致。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4会计报表中变动超过30%以上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3.5贷款质量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按五级分类口径统计,本集团后三类不良贷款余额为689.9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7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06%,比上年末下降0.0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的准备金覆盖率达146.52%,比上年末上升14.08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拨贷比)3.02%,比上年末上升0.18个百分点。

  3.5.1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重组贷款为原已减值或发生减值但相关合同条款已重新商定过的贷款。

  

  3.5.2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及贷款质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贷款占比55.38%,比上年末下降1.52个百分点,个人贷款占比40.04%,比上年末上升1.16个百分点,票据贴现占比4.58%,比上年末上升0.36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3按行业划分的贷款结构及贷款质量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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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4按地区划分的贷款结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5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6贷款迁徙率情况

  ■

  3.5.7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贷款减值准备金计提方法的说明:

  本集团结合前瞻性信息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反映了以下各项要素:通过评估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的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3.6商业银行其他监管指标分析

  3.6.1资本结构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计算: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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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以上为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母公司和集团口径资本充足率相关数据及信息。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2)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公司在官网(www.spdb.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披露本报告期资本构成表、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等附表信息。

  (3)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的资本工具: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商业银行2010年9月12日以前发行的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享受优惠政策,即2013年1月1日起按年递减10%。2012年末本公司不合格二级资本账面金额为386亿元,2013年起按年递减10%,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计入金额为154.40亿元。

  3.6.2杠杆率情况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对杠杆率指标进行了计量。报告期末,本集团杠杆率为6.42%,比2017年末上升0.32个百分点;本行杠杆率为6.14%,比2017年末上升0.27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公司在官方网站(www.spdb.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披露本报告期杠杆率相关明细信息。

  3.6.3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6.4公司近三年其他监管财务指标

  ■

  注:(1)本表中本报告期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率、拆借资金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计算,数据口径为母公司口径(含境外分行)。

  (2)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过渡期内对2018年底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资本充足率为10.5%,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7.5%。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依据是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下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准则22号(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金融资产转移》 以下简称“准则23号(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准则24号(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 以下简称“准则37号(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准则14号(修订)”),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准则22号(修订)、准则23号(修订)、准则24号(修订)、准则37号(修订)的规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准则14号(修订)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披露了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导致报告期初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减少120.75亿元,其中其他综合收益增加30.15亿元,期初未分配利润减少150.90亿元,主要是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导致。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高国富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8月28日

  

  公告编号:临2018-036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获中国银保监会

  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后,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的意见,对《公司章程》修改内容的个别条款文字表述做了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浦发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银保监复【2018】168号),核准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章程》自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后生效。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spdb.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公告编号:临2018-032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实体会议的形式于2018年8月28日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18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2名,出席会议董事及授权出席董事12名,顾建忠董事、董秀明董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傅帆董事、潘卫东董事代行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高国富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自届满后分别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11月16日,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关于延长金融债券发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将金融债券发行相关授权自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延长36个月,即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4、《关于调整资产管理子公司设立方案的议案》

  同意对资产管理子公司设立方案进行调整,拟将注册资本金调整为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主管、监管机构批准后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设立相关事宜。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5、《关于2018年度高管(职业经理人)考核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同意:10票  弃权:0票  回避:2票  反对:0票

  (注:公司董事刘信义、潘卫东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6、《关于修订〈员工行为守则〉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7、《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董昕先生、夏冰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8、《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附件:

  董昕,男,1966年出生,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曾任邮电部财务司企业财务处副处长;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经济调节处处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财务部部长、资金调度中心主任;海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组书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计划部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组书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北京通信服务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总法律顾问,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夏冰,男,1973年出生,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西省移动(局)通信公司部门副主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省移动通信公司南昌营销中心副总经理;江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经营部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移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董事长、总经理、党组书记。现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经营部总经理。

  公告编号:临2018-033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实体会议的形式于2018年8月28日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18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9名,出席会议监事及授权出席监事9名,孙伟监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李庆丰监事代行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建平主持。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落实银监会2015-2016年度监管意见整改工作评估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4、《关于延长金融债券发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5、《关于调整资产管理子公司设立方案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6、《关于2018年度高管(职业经理人)考核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同意:8票  弃权:0票  回避:1票  反对:0票

  (注:公司监事陈正安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7、《关于修订〈员工行为守则〉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9日

  公告编号 :临2018-034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或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或单独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17年11月17日至2018年11月16日。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发行已取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尚需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鉴于公司获得前述核准及后续实施发行尚需一定时间,为了保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自届满后分别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11月16日。

  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外,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关于本次发行方案和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公告编号:临2018-035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浦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全资发起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本次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主管、监管机构批准后实施。

  ●本次投资不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投资概述及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全资发起设立浦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浦银资管”),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根据监管规定和经营需要分期到位),注册地在上海,公司持股比例100%。浦银资管经营范围拟包括代客理财、自有资金投资、受托及投顾、融资业务等,且以监管机构审批为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的情况

  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我行设立浦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浦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资产管理子公司设立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有效表决票12票,其中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对浦银资管设立方案进行调整,拟将注册资本金调整为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鉴于本次投资已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权限,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主管、监管机构批准后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浦银资管设立相关事宜。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浦银资管子公司,有利于公司根据资管新规的监管要求推进理财业务转型,实现专业化经营与风险隔离,有效拓宽公司盈利空间;有利于增强公司资管业务在行业竞争中的优势,提升对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资本充足率及其他财务指标造成重要影响。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尚需取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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