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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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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2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强制执行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执行申请人

  ●涉案金额83,772,435元

  ●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近日,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闽02执629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现将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2016年9月7日,公司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广西鑫世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鑫世达”)支付拖欠货款及资金占用费共计9,413.93万元,并要求南宁世达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陈荣、刘春玲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6年9月7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2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6-061”号公告。

  2017年3月23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6)闽02民初844号《民事调解书》,公司与广西鑫世达达成和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27”号公告。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与广西鑫世达合同纠纷案一案(2016)闽02民初844号《民事调解书》于2017年7月23日发生法律效力。因广西鑫世达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内容如下:

  1.强制广西鑫世达、南宁世达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陈荣、刘春玲向公司支付货款83,772,435元及资金占用费10,251,359.87元(暂计至2016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后的资金占用费以货款本金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2. 强制广西鑫世达、南宁世达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陈荣、刘春玲向公司支付因该案花费的实现债权的费用55,000元(包括差旅费等50,000元、保全费5,000元)。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3日正式受理公司的上述执行申请。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履行完毕,尚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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