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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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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18-083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新疆名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8年8月27日,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陇科学”或“公司”)接到公司股东新疆名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名鼎投资”】的通知,2018年8月27日,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4,641,56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名鼎投资承诺情况: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名鼎投资本次减持未违反其承诺。

  三、备查文件

  1、新疆名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记录。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18-084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267,510,63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5.71%)的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291,3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9%;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实际控制人计划在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408,6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实际控制人将在符合相关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减持及减持数量。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

  上述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实际控制人共持有公司股份267,510,6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71%。

  其中:黄伟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92,391,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79%。黄伟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72,5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39%。黄少群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7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73%。黄侦杰持有公司15,24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1%;黄侦凯先生持有公司12,83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后进行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9,291,3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

  大宗交易:不超过23,408,6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

  拟减持股数合计不超过32,699,985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该减持数量做除权处理。

  5、减持期间与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18年9月18日至2019年3月17日。

  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18年8月30日至2019年2月28日。

  6、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 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 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承诺

  1)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实际控制人黄伟波分别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明确声明其目前不存在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未来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期间,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并就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时,其应采取的消除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以及赔偿因同业竞争给本公司造成的损失等事项作出了承诺。

  2) 鉴于公司在汕头市有两处房产因地方政府重新规划无法办理房产证,包括丙类仓及盐酸车间。上述两处房产存在被拆除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分别制定了丙类仓重建及盐酸车间搬迁计划。就此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共同承诺:如果公司的丙类仓或盐酸车间在重建或搬迁完成前就被拆除,实际控制人将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3) 公司、广州西陇、汕头西陇分别于2008年、2006年及2008年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办理缴存公积金。2010年以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在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和缴存公积金。如果公司将来被社会保障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追缴社会保险费用或住房公积金费用,实际控制人将全部承担此部分费用。

  4) 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黄侦杰承诺在担任董事期间不单独采取行动以致每年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超过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黄侦凯承诺在担任董事期间不单独采取行动以致每年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超过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承诺

  1) 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承诺本人不存在亦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对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投资公司、资管产品及其委托人或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本人将确保本人的关联方遵守上述承诺内容。若本人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即为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2) 黄伟波承诺:本人参与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 实际控制人2015年7月关于未来6个月不减持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2015年7月8日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本承诺于2016年1月8日到期,已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情形。

  5、已披露的减持意向

  2018年7月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布了《西陇科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能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股东质押的部分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平仓风险导致被动减持,实际控制人的质权人可能在2018年7月30日-2019年1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黄侦凯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413,000股公司股票出现被动减持。截止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的质权人暂未减持其他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实际控制人拟采取积极措施,通过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者追加质押物等措施化解股票质押风险。实际控制人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实际控制人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实际控制人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实际控制人仍是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实际控制人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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