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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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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8-044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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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国旅”)的一致行动人——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翔投资”)和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翼投资”)的通知,获悉春翔投资和春翼投资已于2018年8月24日分别将其所持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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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春翔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9,382,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0%,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4,440,000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5.1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8%;春翼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5,840,0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6,160,000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8.8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春秋国旅及一致行动人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春翔投资和春翼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86,837,2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4.00%,合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0,600,000股,占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81%。

  二、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春翔投资和春翼投资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均为生产经营需要。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春翔投资和春翼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借款的还款来源包括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经营收益、营业利润和上市公司分红等。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平仓风险或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春翔投资和春翼投资将采取提前购回、补充质押交易或部分现金偿还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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