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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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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发展战略,按照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依托光学和触控显示两大产业的生产经营平台,继续加大项目投入,强化管理,优化流程;公司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积极落实年度经营计划,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9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96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60%和16.1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完成了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上市工作,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31号),本次债券通过面向网下合格机构投资者根据薄记建档情况配售的发行方式,发行期间为2018年4月20日至23日止,发行规模不超过6.3亿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70%。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280号文核准,本次债券于2018年6月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证券简称为“18联创债”,证券代码为“112684”。本期债券的成功发行,有力的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二)组织实施好“车载镜头项目”,加快高清广角镜头在车载及相关领域的应用

  报告期,为加快高清广角镜头在车载汽车电子、全景摄像、运动相机、网络会议等相关领域的广泛应用,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车载镜头项目”进展顺利。

  1、在车载镜头方面,重点发力基于机器视觉的高级汽车辅助安全驾驶应用的车载镜头领域的客户开发、产品研发和工程技术进步。到目前为止,已经与国际知名高级汽车辅助安全驾驶方案公司Mobileye、Nvidia等形成了战略合作,8M ADAS车载镜头已经开发完成。未来将着力于车载镜头在汽车电子厂商的推广应用、扩大市场占有率。

  2、在高清广角摄像模组方面,基于高清广角镜头的行业地位,将产品线扩展到了全景摄像模组和网络会议摄像模组等领域,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优势。

  3、模造玻璃镜片的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形成了月产2KK模造玻璃镜片的生产能力,模造玻璃镜片实现了完全自给自足。在全球模造玻璃镜片资源短缺的情况下,为我公司高清广角镜头(含ADAS车载镜头)的发展提供了保证。

  (三)进一步提升高像素手机镜头和手机影像模组的技术能力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为加快公司的发展步伐,进一步扩大高像素手机镜头产能和新品种,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开始实施年产2亿颗高像素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

  1、为保证上述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联益光学注册资本由2亿元增加至10亿元人民币。目前,实施该项目使用的9号厂房准备开工建设。

  2、公司手机镜头的客户群进一步扩大,已经拥有华勤、龙旗等手机OEM客户,也拥有国内知名手机品牌客户。

  3、应用于国内著名品牌手机的人脸三维识别结构光系统中的激光准直镜头已顺利量产出货,成为国内少数几个有能力研发、生产制造这类G+P镜头的光学公司之一,该类镜头的顺利量产出货提升了公司在手机镜头领域的行业地位。

  4、公司重视手机影像未来的发展,积极跟踪新技术、新工艺及其应用,正在为国内多家知名品牌手机公司研发TOF镜头和影像模组、潜望式长焦镜头。

  (四)加快重庆项目二期工程建设进度,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报告期,公司继续紧紧围绕京东方集团的战略布局开展深入合作,扩充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产能。公司投资设立的重庆两江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暨新建年产8000万片新型触控显示一体化产品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年产3000万片)已经达产;二期工程新建厂房全面完成,截止报告期末,新增年产3000万片新型触控显示一体化产品生产线已建设完成,并开始批量生产;6月份重庆公司和南昌公司的触控显示模组生产线均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际著名品牌S公司的审核,并承接了其TDDI INCELL新项目已开始上量,为进一步提升规模和效益奠定了基础。

  (五)组织实施好“年产5000万片3D曲面盖板玻璃产业化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移动通讯配套关键零部件产业的竞争力

  报告期,公司实施的“年产5000万片3D曲面盖板玻璃产业化项目”进展顺利,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抚州联创恒泰光电有限公司(2018年4月8日在江西省抚州市高新区注册设立),并取得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陆亿元,主要从事3D和2.5D玻璃前、后盖板的生产经营活动。该项目已在江西省抚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备案,项目环评、节能评估、安全评价等工作正在实施过程中。目前已完成装修厂房、新建3D盖板生产线,配合京东方等客户打样、试产工作。通过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移动通讯配套关键零部件产业的竞争力,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档次、丰富产品种类、扩大产业规模。满足移动通讯智能手机行业对项目产品持续增长的需求,促进我国新一代移动通讯终端产品的发展,推动地方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

  (六)快速布局无线充电芯片应用市场,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发起设立了江西联创硅谷天堂集成电路产业基金,通过产业基金投资入股韩国美法思株式会社,并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占其15.43%的股份。通过产业基金与韩国美法思株式会社在南昌合资设立了江西联智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顺利承接了韩国美法思株式会社集成电路模拟芯片综测生产线的转移,并通过了三星公司的工厂审核。报告期,江西联智集中优势资源将无线充电芯片作为其核心拳头产品线进行开发,继续研发更高功率和新一代A4WP无线充电芯片。在产品研制与开发方面,完成了15W无线充电和低功耗蓝牙芯片设计,15W无线充电接收芯片CWQ1100和发射芯片CWQ1000是一对高集成的单芯片中功率无线充电IC。无线充电芯片产品全部符合WPC Qi 1.2.4标准认证,并在无线充电接收芯片CWQ1100基础上,开发出针对Qi BPP接收芯片CWR500,在无线充电发射芯片CWQ1000 基础上,开发出针对Qi BPP定制化私有快充协议的发射芯片CWT1000。智能终端及外设相关客户在不断开发之中,有望下半年进入销售旺季。目前,这些芯片已逐步进入市场应用领域。截止报告期末,江西联智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3件,其中实用新型专利5件、集成电路布图2件、软件著作权4件、外观2件。

  (七)公司积极争取省、市、区各级政府部门对优强企业和重大项目的政策扶持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政府部门出台多项政策,从资金、服务等方面对属地优强企业、重大项目予以重点倾斜,提供无息低息资金扶持或补助以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加快企业技术升级技术改造步伐,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报告期,公司收到南昌市财政局拨付的上市专项补助500万元;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实施的“车载镜头项目”被列入2017年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和重点产业骨干工程项目计划(全省仅三家企业),获得7000万元的无息资金支持三年;全资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6000万颗高像素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收到南昌高新区管委会拨付的首期固定资产投资补贴400万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其中: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2. 本期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韩盛龙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070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9:30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盛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8月28日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8年8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和重庆两江基金指定的投资主体共同增资重庆两江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本公司和重庆两江基金指定的投资主体共同增资重庆两江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的公告》全文详见2018年8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南昌红谷盛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

  《关于投资南昌红谷盛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全文详见2018年8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现对《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

  除以上条款中内容变更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071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9:00整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073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重庆两江基金指定的投资主体共同增资重庆两江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和重庆两江基金指定的投资主体共同增资重庆两江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鉴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联合重庆两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基金”)指定的投资主体共同对全资子公司重庆联创电子以现金方式增资扩股人民币7亿元。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3亿元,两江基金指定的投资主体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4亿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重庆联创电子注册资本将由3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0亿元人民币,重庆联创电子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不变。

  2、本次增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7YAG91

  企业名称:重庆两江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0日

  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陆繁荣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丰和路267号

  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3、重庆联创电子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单位:万元)

  ■

  4、本次增资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增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两江基金基本情况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072324530K

  企业名称:重庆两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0万

  法定代表人:朱军

  成立日期:2013年7月4日

  营业期限:2013年7月4日至长期

  主要经营场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两江基金是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下属企业,是两江新区最主要的国有基金管理人,目前实际管理基金规模已达约50亿元。背靠两江新区,作为两江新区主要投资管理机构,主要投资区内有发展前景的优良项目。

  四、本次增资有关事项

  本次两江基金指定的投资主体增资重庆联创电子投资期限为三年,本公司承诺,三年后回购两江基金指定的投资主体持有重庆联创电子的全部股权,回购价格=历次投资款×(1+6%/365×历次投资款实际占用天数);两江基金同意,两江基金指定的投资主体持有重庆联创电子股权期间,不参与利润分配,其每年的损益归本公司享有。此期间,本公司将持有重庆联创电子3亿元股权质押给两江基金指定的投资主体;另本次增资完成后,在重庆联创电子新增的资产中,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价值1亿元的设备抵押给重庆两江基金。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重庆联创电子增资的款项将计划用于重庆联创电子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拟实施的“新一代触控显示一体化产品项目”(需通过相关的审批程序)。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本次公司联合两江基金指定的投资主体增资金额7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3亿元人民币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074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南昌红谷盛山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事项概述

  虚拟现实(VR)技术作为引领全球新一轮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跨界融合了多个领域的技术,是下一代通用性技术平台和下一代互联网入口,将拓展人类的感知空间,改变各类产品形态、增强产品功能、丰富服务内容。

  2018世界VR产业(虚拟现实产业)大会将于10月19日-21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举办。本次大会以“VR让世界更精彩”为主题。为抢占全球虚拟现实战略制高点,中国积极加强布局,在国家系列重大规划中,对推进虚拟现实技术和产业发展都做了具体部署,工信部高度重视虚拟现实产业发展,希望发挥2018世界VR产业大会集聚资源的平台优势,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动VR核心技术研究、标准制定、行业应用等重点工作,引导全球资源要素向中国汇聚、向江西集中。

  从VR产业链的硬件设备、内容制作、分发平台以及应用开发4大环节来看,公司在VR硬件设备应用到的专业级190度3D全景摄像头及全景影像模组、消费级无线/有线VR头戴式显示系统方面有所作为,也是公司从事VR产业变现的主要渠道。公司经过近十多年的发展,在高清广角镜头、触控显示模组等产业,均有一定的技术积淀和成熟市场占有率。本公司在全景摄像机领域,通过折反光学系统形成的技术优势,为Magic Leap研发的投影全景镜头及全景影像模组已经量产出货,能够为VR产业提供所需要的光学、触控显示等关键部件。

  鉴于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南昌红谷盛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联合盛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山资管”)、南昌市红谷滩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谷城投”)、南昌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和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文投资”)共同投资南昌红谷盛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谷盛山(有限合伙)”)。红谷盛山(有限合伙)将投资于未来5到10年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创新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聚焦于人工智能和VR/AR领域的投资。

  红谷盛山(有限合伙)拟认缴总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盛山资管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人民币5,000万元,红谷城投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5,880万元,产业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3,920万元,中文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

  1、投资事项:公司与盛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红谷盛山(有限合伙)

  2、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审批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南昌红谷盛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实施。

  5、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盛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2、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普安路128号103室B8座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甘世雄

  5、成立日期:2014-06-04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及咨询,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与经营),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企业形象策划(除经纪),会务会展服务,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计算机网络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工艺品(除文物)、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南昌市红谷滩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545号

  3、注册资本:壹拾亿柒仟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鞠雅

  5、成立日期:2004-10-22

  6、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营;城市综合开发(含房地产开发);资产经营与管理;装饰工程;自有房屋租赁;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会展服务;花卉租赁、摆设;国内贸易;公园管理;拓展训练(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南昌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洪城路655号海联大厦17楼

  3、注册资本:陆亿元整

  4、法定代表人:骆军

  5、成立日期:2016-01-07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金融、证券、期货、保险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299号

  3、注册资本:玖亿元整

  4、法定代表人:庄文瑀

  5、成立日期:2001-07-05

  6、经营范围:出版产业及相关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投资咨询与策划;信息的收集与加工;经济信息服务、培训、代理;物业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盛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1、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盛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其他合作方为有限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

  2、出资规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投资方向

  红谷盛山(有限合伙)将投资于未来5到10年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创新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聚焦于人工智能和VR/AR领域的投资。

  4、投资限制

  红谷盛山(有限合伙)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除合伙人会议同意之外,红谷盛山(有限合伙)不得主动投资于不动产或其他固定资产,不得从事抵押、担保业务。

  2)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进行资金拆借;

  3)发放贷款(为了获得股权而进行债权类投资行为除外)

  4)进行任何上市证券的交易(所投资企业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出售所投资企业股票的情况除外)

  5)进行赞助和捐赠;

  6)从事和进行令其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7)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

  5、管理费

  红谷盛山(有限合伙)应按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2%/年的标准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6、利润分配

  红谷盛山(有限合伙)可分配的全部现金收入(“可分配现金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利润分配、股息、红利、被投资企业对红谷盛山(有限合伙)的预分配现金、转让对被投资企业投资的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清算所得、但需扣除红谷盛山(有限合伙)就该等收入应缴纳的税费(如有)。为避免歧义,在进行现金收入的分配时,应扣除预计费用,最终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确定。

  投资退出封闭期内,除非经普通合伙人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的情况以外,红谷盛山(有限合伙)取得的项目投资现金收入不得再用于项目投资。

  四、本次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研发、生产及销售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运动相机、智能驾驶、智能家居、VR/AR等配套的光学镜头、摄像模组及触控显示一体化等关键光学、光电子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发起设立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投资集成电路产业。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红谷盛山(有限合伙)将投资于人工智能和VR/AR领域,有助于公司拓展在人工智能和VR/AR领域的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本次投资有助于实施公司发展规划和拓展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本次投资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五、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加强与外部机构的合作,必要时,可以聘请经验丰富的机构和人员为公司相关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为投资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提供科学建议。

  2、公司已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已具有相对完整的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原则、范围、决策权限、内部审计、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内容做出规定。

  3、公司投资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对外投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方式,控制对外投资的非系统性风险。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南昌红谷盛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实施。

  七、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参与红谷盛山(有限合伙)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设立红谷盛山(有限合伙)。”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对外投资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投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实施,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公司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对外投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投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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