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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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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41,883,14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紧密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各项工作部署。通过开展一系列改革和深化改革工作,环保热能业务继续保持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制造业务除一事业部业务增长未明朗之外,其他各事业部均呈整年业绩上升势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695.96万元,同比下降5.56%;营业利润3,804.88万元,同比下降7.18%;利润总额为3,505.85万元,同比下降49.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2.41万元,同比下降38.01%。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475,524.94万元,较期初增长15.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13,009.82万元,较期初增长7.63 %;本期基本每股收益0.0418元,较去年同期的0.0683元下降38.80%。

  (一)环保产业

  报告期内,环保业务的营业收入对比去年同期增长10.8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各运营电厂售电量均有所增加,盈利能力稳中有升,同时满城热电项目机组供热部分于6月份初基本满足长期稳定运行的条件,将成为环保业务收入的新增长点。尽管新增的环保项目因大多处于建设期,在报告期内未能显示其业绩,但今明两年在其投产后将使公司业绩进入快速增长期。同时,公司处于框架协议阶段、投资协议阶段、前期工作阶段、核准或建设阶段及已投产的环保热能项目共计44个,这意味着公司的环保业务将充满发展后劲。

  至报告期末,生活垃圾发电及生物质热电联产业务方面,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扩容项目已经启动;嘉祥项目已获核准,在具备开工条件后将投入建设;已签约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下半年将加快核准步伐,争取尽快进入建设阶段。在已投产的项目中,明水环保、宁安环保、长青环保、鱼台环保稳定运行,印证了公司对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模式,能让项目得到持续不断的成功复制。

  工业集中区热电联产业务方面,满城热电项目已接近实现热电联产;雄县、蠡县项目进展有所突破,将为雄安新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为保定地区的大气治理和节能减排作出贡献;茂名、曲江项目建设已接近尾声,争取在年内投产。

  报告期内,国家出台多项针对环保产业的新规划和新政策,使公司环保业务迎来发展的重大机遇。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18年1月颁布的《关于开展“百个城镇”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公司灯塔、铁岭、鱼台、延津、永城、明港、忠县等多个项目被纳入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将在锅炉置换、终端取暖补贴、供热管网补贴等方面享受政策支持。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18年初颁布的《关于开展“十三五”生物质发电规划修订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8]21号),公司除所有在建生物质发电项目均被纳入国家规划外,另有一大批优质规划内项目储备。面对环境污染的高压态势,国家对于取缔小锅炉更是连出重锤,环境保护部于2018年1月颁布的《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 2018年 第9号),进一步严格了京津冀地区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不达标的锅炉将被关停;国务院于2018年6月颁布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更进一步明确要求到2020年重点区域淘汰35吨/小时以下锅炉,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随着小锅炉的进一步淘汰,预期工业集中区热电联产项目未来三年的热用户将快速增加,这为公司的清洁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的发展带来机遇。

  报告期内,环保业务除了对外全力推动各项目进展,对内重点还围绕优化机制、下放责权、用好干部、抓好激励、管好资金这五大方面开展改革或深化改革工作。新组建的各环保职能中心发挥着专业平台的作用,尤其是建管中心集聚了包括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控、优化设计与标准化、项目支持、技术审核在内的全方位的专业功能,提高了效率、节约了造价。报告期内施行的以权责下放为目的的区域公司董事会制度,也提升了环保业务的决策效率,极大调动了管理干部的积极性,为报告期内各环保项目的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制造业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产业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15.6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订单减少或延后出货。但通过成本改善、价格调整、市场开拓,于第二季度盈利能力已有改善。公司的制造业务将通过下半年的努力,力争业绩胜于去年。

  报告期内,各事业部围绕年初制定的内外兼顾、加大研发、强化品控及价本相通开展了扎实到位的工作。一方面加大设备及实验室等研发硬件投入,推行产品平台化设计以降低开发成本,并积极开发前瞻性产品;另一方面着手开发取暖器、户外休闲燃具类外销产品的转国内版,同时扩展多燃料燃具产品线,更好满足了不同地域用户的需求。同时,还启动了系统质量提升项目,规范报价流程,完善调价机制,建立起从产品立项到上市的唯一成本责任主体管控和常态化成本管控模式。

  面对严峻的国际国内市场形势,各事业部继续深挖老客户,开拓新客户、新市场,取得一定的成效。基于对公司产品的高度认可,多家老客户均增大了产品线,形成系列化产品落地长青;户外休闲燃具类产品也以成熟型号产品完成了对欧洲市场的初步开发;加大了国内销售的投入与力度,通过与大型煤气公司的合作成功打开了管道阀销售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成效卓著,上半年共完成平台招标和竞价数量共计439个,节约金额共计815万;报告期内上线的售后系统和外销客户管理系统也将有效提升制造业务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2018年下半年,公司将以创造经营净现金流、创造价值、控制风险、推动增长为目标,继续大力推行改革和深化改革,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应变及抗风险能力。公司管理层将带领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力争以业绩在下半年的逆转,实现公司员工与广大投资者的共同成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在本期新设成立5家子公司,徐州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宾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开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延津长青清洁能源热力有限公司、贝克斯通国际有限责任公司,并纳入合并范围。

  合并范围减少:

  2018年4月7日,公司与中环新能源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蓬莱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其持有的蓬莱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人民币260万元转让给中环新能源生物发电有限公司。蓬莱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于5月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于2018年8月18日以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2018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当前总股本741,883,1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8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18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18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联董事何启强、麦正辉、张蓐意回避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以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以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详见2018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2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8年8月18日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佩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查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联监事梁婉华回避表决,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以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以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特别提示:

  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

  2018年8月27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财务部核算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公司2018年上半年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1,024,083.35元,母公司2018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84,823,048.48元,按2018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8,482,304.85元,加上其他调整事项73,380.00元,加上年末未分配利润186,063,540.30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62,477,663.93元。

  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公司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发展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当前总股本741,883,1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超过本期公司净利润的100%,且达到公司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50%。以上现金分红方案是在兼顾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回报的基础上提出,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在未来12个月内无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针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的审核意见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等相关公告。。

  其他说明:

  1、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最终以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为准。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

  2018年8月27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需公司为其向银行提供担保,其中拟为全资子公司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江热电”)在其原有年度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总金额不超过 3000万元人民币(含 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间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015年6月23日在韶关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张蓐意,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对电力生产、热电供应的投资、建设、开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6月30日,曲江热电总资产14,951.47万元,总负债13,209.21万元,净资产1,742.26万元,实现净利润-73.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含子公司)拟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含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公司(含子公司)2018年新增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授权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在公司(含子公司)2018年度批准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09403.68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73%,实际担保余额为824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29,1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12%,实际担保余额为77,80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05%。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6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

  交易以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自查时,发现2017年至今存在部分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但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并披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2017年度向北京天清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清源公司”)采购的工程技术服务属于关联交易,但公司未就相关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关联董事何启强、麦正辉、张蓐意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对公司与天清源公司于2017年度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确认。

  根据上述关联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确定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且不超过3,000万元的,上述关联交易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2)2018年度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计不超过628.34万元,其中与天清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600万元,与中山市正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升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5万元,与广东天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3.34万元。由于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

  公司在2017年期间,因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与天清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

  说明:2017年与天清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为公司子公司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47.59万)。

  公司与天清源公司的交易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2、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2018年度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计不超过628.34万元,其中与天清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600万元,与正升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5万元,与天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3.34万元。

  其中截至2018年6月30日,2018年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天清源公司、正升公司和天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情况如下:

  ■

  说明:2017年与天清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为公司子公司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47.59万);2017年与正升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为公司子公司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93.48万)和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0.54万)。其中,2017年公司子公司与正升公司开展的关联交易已经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天清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廖洁芬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产品设计;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丰北里1号楼A座8层A029室

  (2)公司名称:中山市正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麦正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

  经营范围:加工、装配、销售:日用五金制品、木材、家具、壁挂炉、烧烤炉及配件、燃气取暖器配件、灯饰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注册地点:中山市东升镇为民路139号(办公楼及厂房二、三栋)

  (3)公司名称:广东天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文岳雄

  注册资本: 1254万元

  经营范围:热解技术开发研究与应用;热解设备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工程设计及热解设备工程安装;热解设备生产。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东滨路4078号永新时代广场1号楼7层03单元

  2、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1) 天清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清源公司总资产1173891.16元,净资产-2260172.09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406721.55元,2017年度净利润-4593352.76元。

  (2)正升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正升公司总资产13785367.36元,净资产-1140091.78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2897749.03元,2017年度净利润163956.80元。

  (3)天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源公司总资产6867864.96元,净资产 2002029.06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097281.03元,2017年度净利润-3848042.92元。

  3、关联方与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1)公司(合并口径,下同)于2017年度向天清源公司采购了工程技术服务47.59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同类业务比重为1.09%。

  (2)公司(合并口径,下同)于2017年度向正升公司采购了金属制品94.02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同类业务比重为0.08%。

  (3)公司(合并口径,下同)于2016年度通过出租厂房与天源公司产生的交易金额为2.85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同类业务比重为100%。因天源公司从2016年6月起搬迁他处,不再租赁公司厂房,2017年度未有发生关联交易。

  4、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持有天清源公司100%股份, 新产业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2)正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麦正兴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麦正辉为兄弟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持有天源公司27.11%股份, 新产业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蓐意女士持有天源公司3.99%股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5、履约能力分析

  (1)天清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2)正升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3)天源公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天清源公司、正升公司和天源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

  2、协议签订

  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或子公司分别与天清源公司、正升公司和天源公司签署交易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或子公司与天清源公司、正升公司和天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或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且金额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就与天清源公司的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相关程序事项,公司董事会已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合同审批流程,从严进行关联交易的识别,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7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5日(星期三)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3.《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三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二项议案为特别议案。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和2018年8月28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在2018年9月8日17:00前传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邮编:528415(信封请注明“长青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8年9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证券部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联系人:苏慧仪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蓐意、苏慧仪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inachant.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6”,投票简称为

  “长青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填票说明: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

  股东名称/姓名(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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