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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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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59,959,774.9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74%;实现净利润-32,974,224.5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5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723,489.6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5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汽车业务:从现有二三线国内品牌逐步向国内主流以及合资品牌靠拢,有强大背景的新能源车企是一个重要的业务机会,在控制好风险的同时积极进入;优化产品结构,注重新工艺以及跨界技术的应用;轻量化技术和产品的推进;电池包项目从技术端和营销端要尽快形成规划;优化现有产品结构,包括挖掘客户资源增加新产品,提高产品的毛利,在无模具投入风险状态下,鼓励承接国内一线以及合资品牌的二级加工订单。

  2、整机业务(含TV整机及TV模组):风险管控,严格管控超期应收账款,持续推进上半年应收款管控举措,对前期呆滞库存进行清理,推动公司风险管控的落实,严格遵守合同契约。新客户开发,开发2~3家新的支撑性整机客户,优化公司客户结构,降低经营风险。

  3、家电结构件(含黑电套料和白电业务):优化产品结构,加速淘汰低毛利的加工业务,利用白电的客户市场资源,积极拓展新工艺及其延伸业务,如高光,IML,双色等,提高综合毛利水平;控制投资成本,进一步完善电视商品壳的产品序列,合理投入模具,优化设计成本,巩固现有黑电客户的市场份额。

  4、内部管理:2018年沿用矩阵式管理,对部分管理中心及子公司负责人进行调整,为高管团队带来新思维。高管层面执行力和管理能力大幅提升,为公司转型升级,提供了管理和人才方面的保障。对影响生产制程效率的核心成本及费用要素设立专案进行管控,依据年初设定的管控目标,每月跟进改善成果,推动内部管理制程效率的转变,最大限度保证市场订单毛利的转换。

  5、资金管控:市场端建立了应收账款预警方案,对超期业务坚决予以停货。加大对应收账款管控的考核力度,提升业务员的风险意识和货款的跟催。对高资金占用,低利润贡献,高风险的业务坚决予以清退,减少资金占用。同时开拓融资渠道,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做好资金风险提示,保证公司资金链安全。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并实施家电结构件配套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滁州毅昌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3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沈阳毅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沈阳毅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广州知识城创新创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5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两轮增资扩股完成后,沈阳毅昌发展的注册资本由1,800万元人民币增至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沈阳毅昌发展的股权由100%下降至49%;广州知识城持有沈阳毅昌发展51%的股权,成为沈阳毅昌发展的控股公司。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半年度报告》、《2018半年度报告摘要》,《2018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为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处置呆滞存货实物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子公司处置呆滞存货实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54)。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半年度报告》、《2018半年度报告摘要》,《2018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为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处置呆滞存货实物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处置呆滞存货实物符合企业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处置呆滞存货实物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查验,本次呆滞存货实物的处置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法人,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呆滞存货实物的处置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子公司处置呆滞存货实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概述

  1、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毅昌”)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嘉铭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2000万元的基本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江苏毅昌将根据其发展状况与资金使用计划,审慎使用该笔授信额度。

  2、对外担保行为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额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15%,被担保人江苏毅昌2018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昆山市前进东路168号

  注册资本: 壹亿柒仟贰佰零陆万元整

  股权结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9.42%

  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58%

  法定代表人: 陈敬华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液晶电视、液晶模组及其零部件;从事液晶背光模组紧密钣金件、高端电视结构件、金属模具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汽车零件、家用电器、改性塑料材料、钣金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及其制品的研发、销售;电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

  2、财务状况(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江苏毅昌将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嘉铭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2000万元的基本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壹年,全部授信额度本金及利息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四、对外担保的原因、影响及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江苏毅昌提供担保支持,是为满足江苏毅昌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目前江苏毅昌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预计以上担保事项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2018年8月27日,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2.12亿元,占2017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2.5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8.12亿元。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处置呆滞存货实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处置呆滞存货实物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呆滞存货实物处置情况概述

  公司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毅昌”)组织年中资产盘点后拟对呆滞库存商品进行处置,江苏毅昌将遵循依法合规、账销案存的原则,以打包变卖方式处置实物。经公司财务及相关部门盘点清查,本次处置的存货账面金额合计8,959,571.7元,已计提减值准备3,621,654.9元,预计可回收金额4,902,000元,合计损失435,916.8元。

  二、本次呆滞存货实物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呆滞存货实物处置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435,916.8元,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0.091%;将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35,916.8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0.037%。

  三、本次呆滞存货实物处置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要求,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次呆滞存货实物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呆滞存货处置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子公司处置呆滞存货实物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子公司本次处置呆滞存货实物,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2、公司子公司本次处置呆滞存货实物,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呆滞存货处置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3、公司子公司本次处置呆滞存货实物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子公司处置呆滞存货实物的事项。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处置呆滞存货实物符合企业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处置呆滞存货实物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查验,本次呆滞存货实物的处置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法人,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呆滞存货实物的处置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2日下午2:30

  (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下午3:00至2018年9月12日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5日

  7、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8年9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毅昌创意产业园中央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子公司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第1项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3项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9月11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8年9月11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联 系 人:郑小芹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0”,投票简称为“毅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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