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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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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8-050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8月27日下午14:00;

  ②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6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2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正方中路888号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于董事长靳海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守宇先生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1人,代表股份数为78,63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81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数为15,93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31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人,代表股份数78,63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80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数为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魏伟律师、那续怀律师、蔡其颖律师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李波先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8,6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超过三分之二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8,6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9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守宇先生、凌东胜先生、伊恩江先生、王明意先生、陈外华先生、范峤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3.1选举李守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9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3.2 选举凌东胜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9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3.3 选举伊恩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9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3.4 选举王明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9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3.5 选举陈外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9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3.6 选举范峤峤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9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立柱先生、刘勇先生、彭晓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4.1 选举周立柱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9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4.2 选举刘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9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4.3 选举彭晓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9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马彦钊先生、金波先生、许光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5.1选举马彦钊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5.2选举金波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5.3 选举许光宇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马彦钊先生、金波先生和许光宇先生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杨庆威先生、童艺川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伟、那续怀、蔡其颖

  3、结论性意见: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8-051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决定于2018年8月27日在南京市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李守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李守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向注册地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靳海涛先生变更为李守宇先生。

  李守宇先生的简历详见于2018年8月1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委员:李守宇先生、凌东胜先生、王明意先生、周立柱先生、彭晓光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李守宇先生

  (2)审计委员会

  委员:刘勇先生、彭晓光先生、陈外华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刘勇先生

  (3)提名委员会

  委员:周立柱先生、伊恩江先生、彭晓光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周立柱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彭晓光先生、范峤峤女士、刘勇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彭晓光先生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于2018年8月1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凌东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凌东胜先生的简历详见于2018年8月1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王明意先生、李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王明意先生的简历详见于2018年8月1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李斌先生的简历详见于2018年7月18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李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李斌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相关资料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李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岳斌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陈献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上议案3至议案6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附件: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岳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本科。1994年12月至1996年10月,任深圳天极通讯有限公司市场部业务经理;1996年12月至1999年5月,任深圳中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计财中心融资经理; 1999年5月至2001年5月,历任深圳中科智集团研发部研究员、总裁秘书;2001年6月至2012年5月,历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经理、投资总监、海外投资科科长、电信运营科科长、电信运营投资总监等职务;自2015年5月起至今,任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日,岳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献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88年9月出生,本科。2011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证券事务代表助理;自2015年4月起至今,任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本公告日,陈献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8-052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决定于2018年8月27日在南京市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共同推举马彦钊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马彦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马彦钊先生的简历详见于2018年8月1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8-053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凌东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明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聘任岳斌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陈献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上人员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其中李斌先生和陈献伟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李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8-054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1月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科技”)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210,000,000.00元人民币和16,000,000.00美元(含本公告涉及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额度为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近日,赛克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银行可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

  1、委托方: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签约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花支行

  3、产品名称:可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

  4、产品类型: 保本非固定期限型

  5、币种:人民币

  6、认购金额:3,000万元

  7、产品期限:不超过92天(根据产品实际到期时间确定)

  8、产品起息日:2018-8-23

  9、最长到期日:2018-11-23

  10、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25%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赛克科技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1、 委托方: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签约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元支行

  3、产品名称: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XJXCKJ3545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币种:人民币

  6、认购金额:6,000万元

  7、产品期限:180天

  8、产品起息日:2018-8-24

  9、产品到期日:2019-2-20

  10、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60%-4.50%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赛克科技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广发银行定期存款产品

  1、 委托方: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签约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元支行

  3、产品名称:定期存款

  4、产品类型:保本固定收益型

  5、币种:美元

  6、认购金额:800万元

  7、产品期限:1年

  8、产品起息日:2018-8-24

  9、产品到期日:2019-8-24

  10、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60%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赛克科技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广发银行定期存款产品

  1、 委托方: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 签约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元支行

  3、 产品名称:定期存款

  4、 产品类型:保本固定收益型

  5、 币种:美元

  6、 认购金额:500万元

  7、 产品期限:6个月

  8、 产品起息日:2018-8-24

  9、 产品到期日:2019-2-24

  10、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35%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赛克科技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此外,在投资过程中,也存在着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及赛克科技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 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赛克科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结构性产品和定期存款是在保障公司及赛克科技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赛克科技业务的开展。赛克科技认购上述结构性产品和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及赛克科技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含本次公告的现金管理内容)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210,000,000.00元人民币和16,000,000.00美元(含本公告涉及现金管理产品)。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银行对公客户结构性存款协议(雨花支行);

  2、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合同(南京三元支行);

  3、广发银行一般公司定期存款证实书(南京三元支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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