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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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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714.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71%;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397.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7.82%;实现其他业务收入317.16万元(销售材料),较上年同期下降83.57%。其中:主营业务中来自电站空冷产品的收入9,330.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23.39%;来自石化产品的收入11,848.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90%。实现营业利润651.31万元(上年同期为-3,616.13万元),实现净利润567.85万元(上年同期为-3,358.84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交货订单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及产品毛利率上升导致的主营业务毛利增加、期间费用减少;处置闲置资产导致资产处置收益大幅增加等。

  报告期,公司订货合同金额30,616.36万元,同比下降75.44%,其中:石化空冷产品订货额22,186.6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21%;境外订货额为8,429.68万元(上年同期为88,973.4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0.53%。

  

  3.1.1主营业务分析

  (一)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交货订单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收入增长,成本同比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业务招待费、售后服务费等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职工薪酬、咨询费、评估费等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借款本金、利息较上期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回款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处置资产收入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银行借款减少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研发投入增加

  (二)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651.31万元(上年同期为-3,616.13万元),实现净利润567.85万元(上年同期为-3,358.84万元),公司利润构成和利润来源发生了变化,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交货订单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及产品毛利率上升导致的主营业务毛利增加、期间费用减少;处置闲置资产导致资产处置收益大幅增加等。

  3.1.2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3 投资状况分析

  (一)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国家电站空冷系统研发中心项目

  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完成投资额291,669,999.20元,投资完成比例109.00%,该项目除部分实验室建设及工艺布局设施工程尚未完工外,已于2013年底达产,预计新增产能4套百万千瓦空冷器机组。

  (2)研发中心建设及厂区配套工程改造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完成投资额158,325,945.10元,投资完成比例88.95%,项目总体工程进度约100%。

  3.1.4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将南湖路厂区资产、王岗厂区资产、全资子公司天功公司位于王岗厂区资产在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挂牌转让底价为:南湖路厂区8,381.00万元、王岗厂区资产7,454.32万元、天功公司位于王岗厂区资产632.94万元。2018年4月18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南湖路厂区资产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王岗厂区资产(含天功公司位于王岗厂区资产)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南湖路厂区资产成交价格为20,520.00万元,王岗厂区资产成交价格为7,456.04万元,天功公司位于王岗厂区资产成交价格为633.09万元。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3月16日、2018年4月1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目前,王岗厂区资产(含天功公司位于王岗厂区资产)转让事项已基本完成;南湖路厂区资产正在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相关程序。

  3.1.5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

  ■

  

  ■

  3.2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净利润为5,678,487.15元,若公司南湖路厂区资产转让完成,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盈利。

  3.3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4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ST哈空      编号:临2018-051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杨承先生因有重要事项,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张劲松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唐宗明先生、独立董事李瑞峰先生因有重要事项,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张心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5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6人,董事杨承先生因有重要事项,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张劲松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唐宗明先生、独立董事李瑞峰先生因有重要事项,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张心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铭山同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第一条”、“第十一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四条”进行修订补充;在“第七章”后新增“第八章企业党组织”,在其下新增“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后续章节条款序号顺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条进行修订补充;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亦做相应变更。红色斜体加粗部分为修改补充内容,具体如下:

  ■

  同意将上述提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报酬政策的提案》

  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报酬政策的提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报酬政策确定如下:

  (1)董事长的报酬参照总经理的薪酬政策和标准执行,但不高于总经理的薪酬标准。

  (2)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领取,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董事津贴。

  (3)未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税前)。

  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等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每年的报酬进行核实,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发放。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提名刘铭山同志、陈维周同志、毕海涛同志、邢百军同志、张劲松同志、徐金峰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意将上述提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在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提名李瑞峰同志、张心明同志、李文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意将上述提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在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六)《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董事会定于2018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铭山,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88年毕业于哈尔滨电缆厂技校有色金属加工专业,2011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机械工程师、锅炉高级技师、物业管理师。1988年参加工作,曾任哈电缆厂团委干事、车间团总支书记;动力能源处副处长、处长;动力能源处处长兼物业公司总经理;厂长助理兼动力能源处处长兼物业公司总经理;对外合作部部长;哈尔滨拖拉机厂副厂长、党委委员;哈尔滨松江拖拉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哈尔滨中润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哈尔滨古铁市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兼哈尔滨松江罐头厂行政负责人。现任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兼哈尔滨古铁市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铭山同志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三年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三年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处于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期情形;无处于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情形。

  陈维周,男,198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会计师。2010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2016年吉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1999年参加工作,曾任哈尔滨变压器厂财务处出纳、会计;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兼团委书记;财务部部长兼团委书记;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管理部部长;哈尔滨变压器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现任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兼资产管理运营部部长。

  陈维周同志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三年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三年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处于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期情形;无处于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情形。

  毕海涛,男,196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1991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工程系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1991年参加工作,曾任哈尔滨空气调节机厂技术员、工艺处助理工程师;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王岗分厂助理工程师;六分厂调度;生产处计划员、副处长;总师办主任;石化空冷销售处处长;质量管理处处长;国内销售部副部长兼石化空冷销售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国内销售部副部长兼石化空冷销售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国内销售部部长兼石化空冷销售处处长,主管公司国内销售部(石化空冷销售、电站空冷销售、市场信息处、客户服务处等)。现任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毕海涛同志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三年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三年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处于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期情形;无处于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情形。

  邢百军,男,1963年生人,中共党员,1987年毕业于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管理工程专业,高级经济师。1983年参加工作,曾任哈尔滨空气调节机厂计划处计划员,本公司规划计划处副处长、处长、企业策划部部长、上海天勃能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兼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现任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兼党群工作部部长兼人力资源部部长。

  邢百军同志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三年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三年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处于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期情形;无处于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情形。

  张劲松,女,1965年生人,1987年毕业于黑龙江商学院商业经济专业,200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会计学专业,2007年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7年参加工作,曾任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会计实验室主任、会计研究所所长、副院长,哈尔滨市政协常委,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哈尔滨商业大学基础会计教研部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黑龙江省政协委员、黑龙江省会计学会副会长、黑龙江省教育会计学会副会长、九三省委委员、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

  张劲松同志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三年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三年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处于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期情形;无处于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情形。

  徐金峰,男,1972年生人,1997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会计专业。曾任哈尔滨中建工程公司会计、哈尔滨建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黑龙江龙顺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徐金峰同志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三年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三年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处于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期情形;无处于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情形。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瑞峰,男,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88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1991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自动化专业,硕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自动化专业,博士学位。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助理研究员、副教授、教授,机器人研发中心主任。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研究所副所长、哈工大机器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瑞峰同志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三年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三年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处于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期情形;无处于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情形。

  张心明,男,1964年生人,律师,199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专业。曾任哈尔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黑龙江杰瑞天昊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黑龙江法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合伙人。

  张心明同志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三年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三年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处于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期情形;无处于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情形。

  李文,女,1968年生人,1990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工业经济专业;1995年毕业于黑龙江商学院财务会计专业,学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硕士学位。会计学教授。1997年至今,在哈尔滨商业大学任教授、教研室主任。

  李文同志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三年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三年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处于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期情形;无处于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情形。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ST哈空      编号:临2018-052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王可瑾同志因有重要事项,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会主席田大鹏同志代为行使表决权。

  ● 本次监事会无监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 本次监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5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六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到会2人,监事王可瑾同志因有重要事项,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会主席田大鹏同志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大鹏同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关于确定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报酬政策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确定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报酬政策的提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报酬政策确定如下:

  (1)监事会主席的报酬按照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领取,不再另行支付监事津贴。

  (2)其他监事按照其担任的行政职务或从事的岗位相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同时领取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5万元(税前),监事津贴并入其薪酬后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监事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以及其他监事担任的行政职务或从事的岗位相应的薪酬政策等对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每年报酬进行核实,并提交监事会审议后发放。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同意提名田大鹏同志、罗群同志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的职工监事于丽欣同志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意将上述提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在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8日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田大鹏,男,197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政工师。1995年毕业于哈尔滨科学技术大学工业设计专业。1995年参加工作,曾任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空调产品设计处技术员、证券办干事、办公室干事;党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团委书记、党委工作部副部长、部长、党委委员;哈尔滨工业资产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现任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田大鹏同志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罗群,男,1971年10月生人,中共党员。1997年哈尔滨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2006年哈尔滨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1989年参加工作,曾任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调度员、副处长;石化空冷分厂厂长、石化空冷销售处处长;哈尔滨金豪家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兼计划部部长,现任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服务部部长兼公司办公室主任兼计划部部长。

  罗群同志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ST哈空      编号:临2018-053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第一条”、“第十一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四条”进行修订补充;在“第七章”后新增“第八章企业党组织”,在其下新增“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后续章节条款序号顺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条进行修订补充;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亦做相应变更。红色斜体加粗部分为修改补充内容,具体如下:

  ■

  上述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02证券简称:*ST哈空公告编号:2018-054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13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十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2日

  至2018年9月13日

  投票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15:00至2018年9月13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六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15:00至2018年9月13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进行登记。

  1、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及出席人个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3、会议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78

  电话:0451—84644521传真:0451—84644521

  联系人:李小维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ST哈空      编号:临2018-055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空调或公司)与印度巴拉特重型电气有限公司(Bharat Heavy Electricals Limited)签订NORTH KARANPURA 3X660MW电站项目3套空气式冷凝器、备件及相关安装指导服务采购合同(修正案),将该采购合同中美元价格由62,186,041.00美元变更为66,447,287.50美元,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 合同生效条件:该重大合同已于2017年7月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29个月,质保期为供货完成后的60个月内或是以安装或试车完成后的24个月或是PG测试后的12个月为期限,以先到的为准。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对公司当期业绩无不良影响。

  2017年3月,公司与印度巴拉特重型电气有限公司(Bharat Heavy Electricals Limited)签订NORTH KARANPURA 3X660MW电站项目3套空气式冷凝器、备件及相关安装指导服务采购合同;2017年7月,该合同生效。

  相关公告详见2017年3月27日、2017年7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8年8月25日,公司与印度巴拉特重型电气有限公司(Bharat Heavy Electricals Limited)签订NORTH KARANPURA 3X660MW电站项目3套空气式冷凝器、备件及相关安装指导服务采购合同(修正案),根据购买方确定的隔离阀要求,新增30台隔离阀,价格为4,261,246.50美元。修改后的采购合同中美元价格由62,186,041.00美元变更为66,447,287.50美元,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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