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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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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土木工程建筑业

  当前,世界经济延续复苏态势,但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对经济复苏产生一定的冲击。国内经济继续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其中以钢铁、煤炭等行业为重点加大去产能力度。面对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和行业原材料价格上升带来的经营压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严格贯彻年初既定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主动把握行业发展新趋势,紧跟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的大好机遇,稳步推进各项业务发展,业绩较上年同期明显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年初既定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积极利用宏观环境和行业出现的有利变化,稳步推进各项业务发展,业绩较上年同期明显增长。2018年上半年,公司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经过全体员工的努力,实现营业收入401,591.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70.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3.11%。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坚持市场创新,高端化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主攻“一号工程”,做大“国际化”工程,拓展“总承包工程”,创新“点多面广”工程这条业务主线,不断加强市场开拓,进一步固本强基。一是依托技术、品牌及管理等综合竞争优势,高端化发展,占领市场高地、要地和重地;二是紧跟国家产业政策,积极承建政府投资项目、地方标志性建筑项目和高附加值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共承揽订单(含中标项目)450,739.10万元,其中承接了梅山吉利汽车总装车间和总装物流项目、深圳星河雅宝项目、西安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德清联合国地理信息展览中心等大项目,中标了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学校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项目等总承包工程。

  (二)坚持一带一路,国际化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走出去”步伐,坚定不移巩固和发展伙伴联盟、产业联盟、品牌联盟、信誉联盟,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深度挖掘现有海外市场的机会,扩大海外市场份额,同时加强海外营销体系的建设,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以及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公司在巴拿马设立分公司,负责巴拿马及周边国家和区域的市场开拓、产品销售及工程项目服务。此举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海外战略布局,实现公司海外业务发展的整体战略。

  (三)坚持技术创新,装配化发展。

  2017年3月,住建部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三个文件,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要求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培育5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5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3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此外推行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公司作为国家发改委授予的“国家装配式钢结构集成建筑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住建部首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报告期内不断加大高端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力度,围绕装配式钢结构产业发展需要,搭建创新链条,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发展。

  (四)坚持产业创新,多元化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建设的聚酯纤维项目受下游需求推升,盈利能力逐渐增强。公司经过几年的投入和优化调整,产品品质提升,市场认可度大幅提升。市场开拓方面,公司产品面对中高端市场,为满足客户个性化、差异化需求,公司在市场调研、研发、生产、销售方面下苦功,加快提升公司聚酯纤维产品差异化的竞争力水平。此外,公司引进先进的德国巴马格高速卷绕机设备,通过创新及工艺的不断完善,不断推进智能化制造的转型升级,2018年公司聚酯纤维产品的产能将达到50万吨左右。

  (五)坚持模式创新,新兴化发展。

  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支持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发展,尤其是鼓励由主结构为钢结构的企业来主导总承包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总承包工程”,并加强设计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全面推进商业模式向总承包方向转型升级。报告期内公司总承包业务进一步推进,分别中标了联合国地理信息展览馆、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台州学校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项目等总承包工程。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编制2018半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7半年度营业外收入405,925.71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405,925.71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增加

  ■

  (二) 其他说明

  东南绿建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本公司尚未出资;雄安东南公司注册资本5,088.00万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本公司尚未出资。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春祥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8-059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2日以传真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63)同时刊登在2018 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62)详见刊登在2018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8-060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2日以传真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2018年8月2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63)同时刊登在2018 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详见刊登在2018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本报告全文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8-06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8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本次核销坏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64笔账款,金额共计 7,479,789.79 元予以核销。其中应收账款35笔,金额共计6,596,647.73 元;其他应收账款共29笔,金额共计 883,142.06 元。

  本次申请核销的的坏账形成主要原因是:账龄过长,长期挂账已实质形成坏账损失;公司经多种渠道催收,但目前该部分款项仍然催收无果,确实无法回收。核销后,公司法务部及财务部对本次所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生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公司未来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清理挂账或及时取得费用凭证;合同评审过过程针对报亏过工程款的客商加强评审力度,并对其他客商也加强付款信誉调查;工程施工工程中结合付款情况及时沟通协调收款,对收款严重违约的客商及时提起法律诉讼以减少坏账发生可能性。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公司已于以前年度计提部分坏账准备,对本报告期净利润影响金额为 1,841,655.99元,未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8-062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1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98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70元,共计募集资金138,499.9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53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5,961.9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付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26.1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5,635.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7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4,772.73万元,其中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74,472.73万元,用于支付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股权登记费等发行费用300.00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1.2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4,772.7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1.26万元。

  2018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436.87万元,其中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17,436.87万元。

  截至 2018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4,230.0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根据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效益为累计毛利率14.25%,截止2018年6月底,公司募集资金已投入91,909.60万元,其中已投产部分累计净利润为8,664.83万元,累计毛利19,670.62万元,累计毛利率14.53%,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8-06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大建筑院”或“乙方”)双方深入沟通,本着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提升运营效率的原则,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发挥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根据特定工程总承包项目,以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特定总承包项目的竞争;双方将重点围绕相关领域展开全面的战略合作。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之间具有良好的合作愿景。双方一致认为:双方进行战略合作,有利于形成“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局面。

  公司与浙大建筑院院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作协议签订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始建于1953年,是国家重点高校中最早成立的甲级设计研究院之一。现拥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工程勘察专业岩土类甲级、城市规划编制甲级、工程咨询甲级、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壹级等资质。是浙江省EPC试点企业和建筑工业化示范企业。现有员工1000余名,其中中国工程设计大师1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中国当代百名建筑师2名,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4名,中国杰出工程师4名,中国建筑学会青年建筑师奖获得者10名。并拥有三个院士工作站。历年来共获得800余项国家、省、部级优秀设计奖、优质工程奖及科技成果奖。先后获得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中国勘察设计行业创新型优秀企业、杭州市十佳勘察设计企业、杭州市首批十大产业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等称号;并被认定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杭州市十大产业重点企业和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试点);是第一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单位。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彼此确定为战略合作伙伴。

  (二)合作内容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所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PPP项目中,涉及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自身设计实力不足,需外围设计单位支持、配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委托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配合或分包设计任务。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优先将优秀的工程设计人员等资源投入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设计任务。

  2.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所承接的工程总承包等模式涉及的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市政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在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资质允许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委托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施工。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优先将优秀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劳务班组、机械设备、资金、技术研发等资源投入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揽的项目。

  3.涉及市场竞争中需发挥各方所长,双方可以就特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以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特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竞争,按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各自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责任。中标后,另行签订项目合同。

  4.双方将重点围绕相关领域,对EPC工程总承包、建筑工业化、BIM应用及研发、区域综合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其它重大技术课题研发、PPP项目投融建、海外项目等各个领域展开全面的战略合作。

  (三)合作目标

  双方同意按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在下一阶段进一步协商确定具体的合作模式和启动项目。甲乙双方相信,通过战略合作,甲乙双方将发挥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瞄准行业顶尖水准和发展前沿,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

  (四)合作方式

  1、双方建立高层会商制度,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高层联席会议,研究重大合作事项,达成战略性共识,指导和推动双方的全面战略合作。

  2、双方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联合组建战略合作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落实双方高层达成的合作意向。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将发挥双方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建立信息互通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与浙大建筑院的战略合作将进一步促使公司的转型升级,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合作双方长期战略合作的协议,具体合作事项需进一步落实,在后续相关工作落实前,不会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甲乙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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