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8-074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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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芳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审计机构业务规模、综合服务能力及沟通便利性等因素,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足够的能力与资质,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8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新增2018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有利于满足个业务板块子公司在日常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经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在前两次股东大会已批准的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增加担保额4.1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新增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有利于支持公司石墨化加工业务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经审议一致同意公司新增山东兴丰及内蒙兴丰2018年度与山东民丰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000万元(不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 备查文件文件
1、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8-075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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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7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璞泰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自2013年起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已经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随着公司规模的发展壮大,公司审计业务工作量快速增加,对审计机构在与公司总部的沟通便利性和配套服务等方面的要求逐步提高。公司总部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审计团队分别位于上海和深圳两地,涉及财务及审计相关沟通工作在实际执行中因地域限制存在诸多不便,因此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自2018年度起不再续聘,公司董事会对中汇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审计机构的业务规模、综合服务能力以及沟通的便利性等方面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筛选。经过认真考察了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符合各方面条件要求,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其审计团队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且该审计团队与璞泰来总部均在上海,便于及时有效地进行沟通。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二、 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简介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51421390A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安永华明是首批获准在中国大陆开展业务的专业服务机构之一,1981年即在北京设立中国代表处。目前在大中华区, 包括北京、上海、香港、南京、广州、深圳、大连、武汉、成都、长沙、苏州、青岛、杭州、天津、沈阳、厦门、海口、澳门及台湾(包括台北等6个城市),共设有26个分所及办事处。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券、期货等相关资质证书、H股审计资格、美国上市公司审计资格,并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参与央企审计监督的项目。安永华明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充分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
三、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审计机构业务规模、综合服务能力及沟通便利性等因素,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足够的能力与资质,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慎研究后,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均具备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 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8-073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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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8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板块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前两次股东大会已批准的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增加担保额度4.1亿元,具体担保期限以相应融资担保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包括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兴丰)将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过程产生的副产品石墨化焦部分销售给山东民丰,因山东民丰控股股东李庆民先生系山东兴丰持股超过10%的自然人股东,该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新增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包括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兴丰)向山东民丰销售石墨化焦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为9,000万元(不含税)。
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 备查文件
(一)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8-07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8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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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紫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紫宸”)、溧阳月泉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月泉”)、浙江极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极盾”)。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44,000万元人民币,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次公司新增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41,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后,公司拟在前两次股东大会已批准的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再增加担保额41,00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内蒙紫宸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溧阳月泉(包括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月泉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极盾提供担保额度1,000万元。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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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8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此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内蒙紫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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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溧阳月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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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浙江极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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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内蒙紫宸、浙江极盾、溧阳月泉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其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授信融资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满足了各业务板块子公司在日常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提高了融资效率,降低了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该担保事项将有利于缓解子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效支持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8月27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44,000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8.84%,已批准尚未使用的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290,980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8.91%。均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通过查阅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董事会相关决议,认为:璞泰来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璞泰来本次拟进行的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18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8-077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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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关联方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山东兴丰及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兴丰与山东民丰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山东兴丰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不造成上市公司对该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表决时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关联交易符合山东兴丰及内蒙兴丰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山东兴丰及内蒙兴丰的常规业务开展。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任何违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4、监事会关于新增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新增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因关联方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2017年12月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2017年12月及2018年度山东兴丰向山东民丰销售石墨化焦的金额不超过10,700万元(不含税)。
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山东兴丰实际向山东民丰销售石墨化焦金额累计达到10,442.2万元(不含税)。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现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的实际经营与生产情况,并结合对其下半年业务情况的分析预测,公司本次拟增加山东兴丰及内蒙兴丰2018年度与山东民丰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000万元(不含税)。本次调整后,山东兴丰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与山东民丰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9,700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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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山东兴丰自2017年7月开始向山东民丰销售石墨化焦。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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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0,68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36,217万元。
(二)山东兴丰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兴丰系山东兴丰全资子公司;李庆民系山东兴丰股东,持有山东兴丰29.40%的股份,山东民丰系李庆民所控制的公司,同时李庆民现为山东兴丰副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山东民丰铸造材料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山东兴丰主营业务为新能源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业务,其将石墨化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石墨化焦(俗称“增碳剂”)部分销售给关联方山东民丰,山东民丰以其为原材料经进一步加工成为铸造材料添加剂进行销售;因山东民丰系山东兴丰股东李庆民所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款构成关联关系,因此该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参考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的发生额,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的实际经营与生产情况,并结合对其下半年业务情况的分析预测,公司本次拟新增山东兴丰2018年度与山东民丰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000万元(不含税)。调整后,山东兴丰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与山东民丰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9,700万元(不含税),该产品向关联方销售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不存在实际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山东兴丰及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兴丰与山东民丰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系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的正常经营活动,在较大程度上解决公司石墨化加工业务在加工过程产生的副产品石墨化焦的销售,支持了公司石墨化加工业务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其进一步拓展销售范围,降低成本,同时将保证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整体经济效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销售结算周期和结算方式与其他无关联第三方相同,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山东兴丰及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山东兴丰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查阅了关联方工商信息、关联交易相关文件、相关董事会及监事会 决议、独立董事意见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合 理性、必要性、公允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认为:
1、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产生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8-078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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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4日
至2018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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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18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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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以及会务工作,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登记方式以及方法具体如下: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证券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具体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直接到会议指定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8年9月12日16点前公司收到的传真或信件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
2018 年 9 月 12 日(9:30-11:30,13:30-16:00)
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公司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1902930
联系人:韩钟伟、张小全
传真:021-61902908
邮政编码:201315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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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