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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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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A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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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银行借款合同

  截至2018年6月30日,除前述授信合同所列情况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借款方、尚未履行完毕的银行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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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担保合同

  截至2018年6月30日,不存在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担保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合同。

  4、委托加工框架协议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主要加工服务提供商签署委托加工框架协议,并根据框架协议及其执行协议/订单委托加工部分零部件。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加工服务提供方正在履行的、实际发生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委托加工框架协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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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发包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正在履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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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原材料采购订单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电子零件、铜箔基板等,主要以订单方式向主要供应商采购。现将公司向部分主要供应商下达的订单示例列示如下:

  单位: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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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销售订单

  报告期内,发行人之客户一般会根据需求下达订单,订单会载明数量、料号、价格、交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等信息。境外销售由发行人子公司香港鹏鼎和台湾鹏鼎接单,而境内销售由鹏鼎控股及境内各子公司接单。现将部分主要客户的订单示例列示如下:

  单位: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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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诉讼或仲裁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金额超过500万元的诉讼或仲裁,亦未涉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现时的和未决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2、公司控股股东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美港实业未涉及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均未涉及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均未涉及刑事诉讼。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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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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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招股意向书的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

  发行期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三、文件查阅地址

  发行人: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松罗路鹏鼎园区厂房A1栋至A3栋

  电话:0755-29081675

  联系人:周红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20层

  电话:021-68498529

  联系人: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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