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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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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3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高坝公司办公楼东楼会议室。

  (四)现场会议召集人: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股份数为316,636,3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67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数为316,563,9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658%。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数为7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3%。

  (四)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进行有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数为7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3%。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世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所列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16,574,56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61,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0,6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41%;61,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5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吴树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16,563,96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9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9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

  (2)《选举王林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16,563,96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9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9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张永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16,563,96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9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9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

  (2)《选举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16,563,96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9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9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

  公司本次董事增补后,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增补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8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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