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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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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我国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传统下游领域石化、冶金、能源等行业盈利能力有所改善,对本行业产品的市场需求有所回升。公司围绕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思路,积极推进产品优化、落实产品品质提升,建立价值客户群体系、优化销售模式,推进业务整合、提升管理水平,抓紧行业环境变化机遇,努力开拓市场和产品应用领域,公司的各项经营策略实施较有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56.98万元,同比增长29.85%;营业利润2,866.48万元,同比增长6.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3.45万元,同比增长7.86%。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122,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4月18日实施完毕。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07,808,000股,由此,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同时,《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5人组成公司新一任高级管理团队。公司在新团队的带领下,继续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执行效果,围绕“团结敬业、创新卓越”的企业精神,树立起优良的工作作风。

  报告期内,科技中心、年产1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项目有序推进。科技中心设备与设施按照规划正进入全面的实施阶段,科技中心建设完工后,将实现科研、制造、孵化、服务于一体,是确保公司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成为国内第一家由企业独立建设的智能控制阀科技中心。年产1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目基础建设已经完成,目前正处于设备采购阶段。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8-076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

  2、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上午9时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沈剑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7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5号)的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70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80,415.1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2,923,584.90元。实际募集资金与部分发行费用合计231,704,000.00元于2017年5月31日到账,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3977号)。经董事会批准,2017年6月20日、2017年11月2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无锡东林支行、中国银行无锡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无锡梅村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三家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7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8-077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下午13:00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明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7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5号)的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70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80,415.1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2,923,584.90元。实际募集资金与部分发行费用合计231,704,000.00元于2017年5月31日到账,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3977号)。经董事会批准,2017年6月20日、2017年11月2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无锡东林支行、中国银行无锡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无锡梅村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三家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将进一步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同意通过该报告。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7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六、备查文件

  3、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8-078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5号)的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70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80,415.1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2,923,584.90元。实际募集资金与部分发行费用合计231,704,000.00元于2017年5月31日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397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7年6月20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3,133.68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071.43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84.94万元,2017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656.37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15,400.00万元、募投项目累计投入4,256.3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635.9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净额69.7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12月31日应有余额合计为2,705.74万元。应有余额2,705.74万元与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2,897.28万元差异191.54万元,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所致。

  (三)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6月20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无锡东林支行、中国银行无锡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无锡梅村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三家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年11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智能特种阀门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无锡东林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无锡东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公告附表1。

  (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本报告期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除1.34亿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其余全部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应说明原因及情况

  科技中心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综合研发实力,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目标提供技术保障,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项目旨在加强企业营销能力,尤其是备品备件服务型市场的开拓能力,因此这两个项目的效益均反映在公司的整体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公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期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表2: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8-079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指定杨洋、卞建光先生担任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现因杨洋先生工作变动,无法继续担任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华泰联合证券授权保荐代表人鹿美遥先生(简历请见附件)接替杨洋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保荐工作,自2018年8月17日起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为鹿美遥、卞建光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 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

  附:新保荐代表人简历

  鹿美遥,男,现任职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曾先后主持或参与完成通鼎互联IPO、南京高科公司债、多伦科技IPO、吴江银行IPO及可转债、智能自控IPO、南京聚隆IPO、南京公用重大资产重组、中利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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