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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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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8-038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前董事长违规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前董事长违规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8】2415号),工作函全文如下: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近期,你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昕科技”)前董事长、总经理廖良茂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以龙昕科技名义违规对外担保,导致龙昕科技的3.1275亿元资金被银行限制使用,对龙昕科技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了不利影响。近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此前,我部于2018年6月22日向你公司发出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713号》,要求公司披露上述违规担保事项的情况并充分提示风险。现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17.1条的相关规定,请你公司落实以下要求。

  一、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重大资产重组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查,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是否勤勉尽责、对标的资产和相关方的尽职调查是否充分有效、是否及时、切实采取适当措施维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

  二、公司应当审慎评估该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风险,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三、你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应勤勉尽责,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上述事项,减少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希望你公司和全体董事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及时向我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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