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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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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说明: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收购原上海小糸车灯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域视觉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域视觉]50%股权。2018年3月,公司完成收购华域视觉50%股权相关工作,华域视觉自2018年3月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股权收购交易构成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原持有的华域视觉50%股权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即公司原持有的华域视觉50%股权一次性溢价9.18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以上是导致公司2018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较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如剔除上述股权收购交易带来的非经常性损益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8.52%。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在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消费环境及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下,国内汽车市场销量总体增速趋缓。今年上半年,国内市场销售整车1,399.9万辆,同比增长3.7%,其中乘用车销售1,166.4万辆,同比增长3.5%。

  报告期内,公司密切跟踪国内汽车市场产销变化趋势,积极把握消费结构升级、核心客户及自主品牌较快增长等机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做好区域产能适时调配,深化精益生产管理,提升运营质量水平,保证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同时,公司坚持“零级化、中性化、国际化”发展战略,积极把握汽车行业“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发展趋势,根据“3+2+1”即智能与互联、电动系统、轻量化3个专业板块,内外饰、底盘2个集成平台,国际和国内协同作用的1个投融资平台的业务体系规划建设要求,顺利完成原上海小糸车灯有限公司50%股权收购、华域麦格纳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设立、汽车电子泵类业务整合等工作,智能驾驶主动感应系统(ADAS)继续加快已量产24GHz后向毫米波雷达产品的市场开拓工作,77GHz角雷达完成样件开发,77GHz前向毫米波雷达产品正在加紧研发中。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41      证券简称:华域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8-022

  债券代码:122278      债券简称:13华域02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收到9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当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8-02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2016年修订)》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专业性以及独立性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41      证券简称:华域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8-023

  债券代码:122278      债券简称:13华域02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收到3名监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形成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以及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中所载内容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41      证券简称:华域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8-024

  债券代码:122278      债券简称:13华域02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总体要求和上海市委《关于本市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7〕7号)及上级工作部署,参照上海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市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指导意见》(沪国资党委[2017] 136号),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1、《公司章程》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现修改为: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公司章程》第十二条(新增):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3、《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本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下设3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现修改为: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决定公司改革创新发展中的重大战略和改革事项、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党组织的意见。

  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本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下设3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公司章程》第十二条及以后章节序号依次顺延。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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