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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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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公司深入贯彻“稳中求进”的经营方针,聚焦主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公司整体经营稳中向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724.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2.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34.6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78%。

  报告期内,净利润增长幅度低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主要是因为产品销售价格增长幅度不及营业成本增长幅度、融资成本增加等因素压缩了公司盈利空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是由于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衍生金融资产-远期结售汇公允价值变动导致非经常性损益变动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如下:在保证生产经营平稳运行的基础上,精益生产,加强成本管理控制,降本增效;加强合同质量评审工作,甄选毛利高、垫资少、回款好的合同项目,优化客户资源,提质增效;参与修订国家标准,加强技术和专业人才的培育,增加研发投入,强化创新驱动,增强内在发展动力;夯实质量、环保、安全基础,打牢企业发展根基。

  报告期内,受公司体量小、资金需求大、盈利空间有待提升等因素制约,公司转型基础亟待夯实。公司将积极探索转型新模式,利用资本优势助力公司转型升级。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公告编号:临2018-039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13日以电话、邮件、传真、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8月23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锋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金融业务需求,拓宽融资渠道,缓解潜在资金压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东亚银行、平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信用证、国际信用证、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金融衍生品等信用品种,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公告编号:临2018-040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13日以电话、邮件、传真、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8月23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年半年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577证券简称:汇金通公告编号:临2018-041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现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2016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752号文《关于核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23,89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5,544,9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353,1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15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天运[2016]验字第9012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三)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和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青岛绍兴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得到有效履行。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1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8,392.94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2)。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5月9日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392.94万元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终止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并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9)、于2018年5月10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9)。

  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的原因:基于“十二五”期间国家对电网建设的大力投入,尤其是加快建设特高压电网给钢管塔产品创造的巨大市场空间,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该募投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紧密关注钢管塔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变化格局,慎重推进项目建设。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入,环保监管力度的不断升级,上游钢材市场价格震荡上行,压缩产品盈利空间;同时特高压建设放缓,钢管塔市场需求未达到项目预期,未来市场存在不确定风险因素,如按计划继续投入募集资金扩大钢管塔产能,项目的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电力输送设备制造领域,主营业务相对单一且规模小,整体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公司亟待优化调整现有业务结构,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国家提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为能源电力领域国际合作提供了新平台,“一带一路”国家的能源电力工程投资、设计以及施工存在巨大潜力。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同时为抓住“一带一路”共建带来的新机遇,2018年公司在平稳发展主业的同时,将着力开拓“一带一路”国际市场和国内外电网EPC总包工程,上述业务将占用公司大量营运资金,需要公司做好相应的资金储备。同时考虑到公司所在行业属资金密集型行业,且公司正处于转型成长期,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与长远健康发展。

  因此,综合考虑市场行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经过对该项目审慎研究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

  后续资金使用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计划将“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18,392.9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投入建成的厂房、设备用于满足现有产品生产。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发展的资金压力,优化财务结构,增加公司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说明: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公告编号:临2018-042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金融业务需求,拓宽融资渠道,缓解潜在资金压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信用证、国际信用证、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金融衍生品等信用品种,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以上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上述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批准办理相关融资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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