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8年上半年我国水泥行业呈现供需双降的局面,但市场仍维持在相对有序的状态,一季度全国水泥价格达到高点后下跌,二季度开始价格反弹,5月中下旬后水泥价格开始高位平稳。成本方面,2018年6月末,秦皇岛(Q5500K)动力煤平仓价为676元/吨,比年初下降3.84%,同比2017年上涨了14.97%,上半年水泥与煤炭成本价格差先跌后涨,整体制造成本保持相对稳定。(数据来源:中国水泥网)
在水泥行业发展现状的大背景下,公司按照预定的工作计划推进各项工作,将环保、安全、节能降耗、均衡生产作为管理重点,将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作为工作抓手,上半年完成主要工厂的环境提升工作,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大培训,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细节,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工作,重点是细化、制度化操作流程,稳定并提升节能降耗成果,上半年公司可控制造成本保持稳定下降趋势,在产品销售方面,推进既有产能结构的优化,品种结构持续改善,稳定并拓展市场份额,市场客户群体进一步夯实,公司整体经营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上半年公司水泥和水泥熟料累计销售617万吨,总销量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因销售单价上升,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0.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53%,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5.0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4.55%,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20.74%。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孙公司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以1元价格收购九江盘石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承担其7,070万元债务,收购后更名为九江上峰水泥有限公司。
为了拓展公司在九江地区的市场销售空间,延伸产业链条,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决定,以1元价格收购九江宏业干粉砂浆有限公司100%股权,承担其不超过600万元债务,收购后更名为九江上峰干粉砂浆有限公司。
为实现资源配置优化,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全资设立宁波上融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于2018年5月4日取得营业执照。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俞锋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8-084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独立董事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18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18-089)。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进一步减少应收票据占用公司资金,提高公司票据收益,降低公司票据风险,公司在已开展的票据池业务基础上,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2亿元人民币,增加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7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18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18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议于2018年9月11日下午14:3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18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88)。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8-085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18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18-089)。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共享不超过7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18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0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8-087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已开展的票据池业务基础上,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2亿元人民币,增加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7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质押票据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该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自业务开展以来,票据池盘活了公司存量票据资产,改善和优化了公司流动资金管理,节省了融资成本。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它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实施额度
本次增加的票据池业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累计实施额度不超过7亿元,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4、业务期限
本次增加的票据池业务额度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票据池业务对公司影响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对此,公司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同时,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
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总部可掌握各子公司的票据资产情况,实现内部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能存在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票据池专用保证金账户,这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采用以新收票据入池来保证未到期票据额度的方法消除该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以避免追加保证。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票据池业务额度:即期余额不超过7亿元。
3、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具体办理。
4、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具体办理。
5、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6、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7、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拟增加的票据池业务额度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共享不超过7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8-087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调整公司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情况:
原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情况: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俞锋(召集人)、林国荣、陈明勇、赵林中、孔祥忠。
审计委员会:余俊仙(召集人)、孔祥忠、林国荣。
提名委员会:孔祥忠(召集人)、张本照、俞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本照(召集人)、余俊仙、陈明勇。
现调整为: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俞锋(召集人)、林国荣、陈明勇、赵林中、孔祥忠。
审计委员会:余俊仙(召集人)、孔祥忠、林国荣。
提名委员会:孔祥忠(召集人)、刘国健、俞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国健(召集人)、余俊仙、陈明勇。
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8-088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8年9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15:00至2018年9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86)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9月10日上午9:00至17:00,9月11日上午9:00 至11: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五)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事项:
1、会议联系人:徐小锋
电话号码:0571—56030516
传真号码:0571—56075060
电子邮箱:sfsn672@163.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8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72”,投票简称为“上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参加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议案的表决意见(请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打“√”)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