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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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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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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8]第 150 号),同意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 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核准额度自决定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

  公司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二级资本债券发行结束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其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公司将在每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本期债券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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