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4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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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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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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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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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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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所述期末基金业绩指标不包含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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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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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是由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而来。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原有证券业务整合的基础上,吸收其他股东出资,于2001年12月28日成立的综合性证券公司,注册地为北京。2015年6月23日公司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正式更名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60000.0009万元。2015年12月31日完成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530000.0009万元。
2014年8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获准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管理7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都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都聚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都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都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都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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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上半年,A股市场波动巨大,从一月份金融地产带动指数上涨到3587点后,受金融去杠杆、对贸易战的担忧、宏观经济潜在增长不达预期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开始剧烈回调,经历过四个月震荡走势后,6月份市场快速下跌,截止6月30日,上证综指从最高点回撤跌幅接近20%,市场处于普跌状态。
报告期内,本基金在封闭期采用稳健运作思路,维持较低仓位,随后在市场调整期间有一定建仓操作,投资策略采用跟踪基准的指数增强策略,但随着2月初的整体系统性回调,产品产生了部分净值回撤,3月份以来,我们逐渐提升仓位和调整持仓结构及量化策略,量化策略配置主要由指数增强策略和价值成长精选策略组成。在4月底时,量化基金依据模型提示,在大盘3000点左右进行了适度加仓,把握住了一定的投资机会;但市场在6月份的短期内的急剧调整以及调整之后的反弹较弱,市场的弱势超出我们的预期,在仓位调整上未能及时应对,产品净值在本报告期内也随着市场出现的较大回撤,我们深感歉意,后续我们将加强改善量化模型对短期市场走势的判断能力,尽量减小产品的回撤幅度。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874元,份额累计净值0.8874元,半年度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1.33%,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6.67%,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4.66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下半年,我们认为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趋势未变,而境外境内的不确定性因素仍然存在,去杠杆的金融背景不会发生质的变化。境外面临全球央行进一步收紧流动性对各类资产价格的影响,以及大国之间可能的经济上和政治上的摩擦;境内面临金融去杠杆和监管趋严的影响。我们认为在2018年上半年A股跌幅近20%的基础上,市场主流指数的估值水平已接近历史低位,持续性的系统性下跌的可能性较小,市场经历悲观情绪的释放后,将会带来一定的反弹性的投资机会。但由于短期下跌幅度过于快速,市场情绪的修复将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后市大概率呈现反复筑底的走势。
本基金将秉持稳健投资的运作思想,以追求最佳风险收益比为核心投资理念,动态调整投资组合估值与预期收益之间的匹配程度,获取合理投资回报。具体而言,当2018年下半年当市场投资情绪有所恢复时,将适当采用量化选股策略,把握优质股票的反弹机会;随后在适当的时机根据量化择时模型灵活调整仓位,谨慎投资运作,努力为投资者减少甚至填平上半年的投资亏损。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进行了严格的控制。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衍生工具和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政策。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同时,根据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估值工作决策会议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定价服务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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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8874元,基金份额总额68,463,936.45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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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月27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至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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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月27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赵远峰______ ______李蔚______ ____封欣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7 年6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30号文核准注册,自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21日公开募集设立。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71,565,600.75元人民币,并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AC验字[2017]0073号”验资报告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于2017年12月27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71,620,689.30份基金单位,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5,088.55 份基金单位。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包括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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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3) 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4) 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5)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7)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8)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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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月27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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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月27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6.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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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涉及支付关联方费用的债券交易。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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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月27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6.4.8.1.4 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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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区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涉及支付关联方费用的权证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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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月27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2、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买(卖)证管费等。
3、关联方符合本基金管理人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标准。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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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实际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以本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对账确认的金额为准。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月27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月27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无销售服务费。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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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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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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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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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月27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注:本基金在承销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交易。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需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 2018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暂时停牌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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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在银行间市场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在交易所市场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36,926,824.70元,无属于第二、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本基金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并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第二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2018年06月30日的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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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7.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进行交易,以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投资。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此处的佣金指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如有)而合计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新增和剔除席位,与托管在同一托管行的公司其他基金公用交易单元。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4日
基金简称 | 国都量化精选 |
场内简称 | - |
基金主代码 | 005247 |
前端交易代码 | - |
后端交易代码 |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7年12月27日 |
基金管理人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68,463,936.45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 |
上市日期 | - |
投资目标 | 利用量化投资策略和量化工具,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通过量化策略和工具,对宏观政策、微观行业、市场情绪等方面进行全面研究,再辅以量化系统风险判定模型来确定中短期市场系统风险。通过风险判定模型来调整仓位,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金融工具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地调整投资比例,以达到控制下行风险的目标 |
业绩比较基准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4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名称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李昭 | 吴荣 |
联系电话 | 010-84183229 | 021-62699999 |
电子邮箱 | lizhao@guodu.com | 011693@cib.com.cn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18-8118 | 95561 |
传真 | 010-84183311 | 021-62535823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guodu.com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本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托管人住所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8,477,921.86 |
本期利润 | -9,509,629.08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769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11.33%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1126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60,753,052.08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0.8874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5.49% | 1.19% | -4.30% | 0.76% | -1.19% | 0.43% |
过去三个月 | -8.00% | 0.94% | -5.33% | 0.68% | -2.67% | 0.26% |
过去六个月 | -11.33% | 0.73% | -6.67% | 0.69% | -4.66% | 0.04%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11.26% | 0.72% | -6.96% | 0.68% | -4.30% | 0.04%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程广飞 | 基金经理 | 2017年12月27日 | - | 6年 | 中科院研究生院工学硕士,北京科技大学计算机学士。2011年毕业加入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创新产品部担任分析师,随后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2013年加入国都证券,担任研究所金融工程研究员、金融工程组负责人。现任国都证券基金管理部基金经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 |
银行存款 | | 7,382,546.99 | 16,574,629.25 |
结算备付金 | | 679,530.38 | - |
存出保证金 | | 54,386.9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36,926,824.70 | 322,336.00 |
其中:股票投资 | | 36,926,824.70 | 322,336.00 |
基金投资 | | - | - |
债券投资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贵金属投资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17,000,085.00 | 252,008,46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1,396,086.50 | 2,924,964.20 |
应收利息 | | 3,281.15 | 233,509.14 |
应收股利 |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资产 | | - | 34,188.99 |
资产总计 | | 63,442,741.62 | 272,098,087.5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2,441,815.32 | 198,568.57 |
应付赎回款 | | 50,942.85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79,033.29 | 44,663.41 |
应付托管费 | | 7,903.33 | 4,466.35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
应付交易费用 | | 42,945.08 | 8,853.52 |
应交税费 | | - | - |
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利润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负债 | | 67,049.67 | 1,891.90 |
负债合计 | | 2,689,689.54 | 258,443.75 |
所有者权益: | | | |
实收基金 | | 68,463,936.45 | 271,620,689.30 |
未分配利润 | | -7,710,884.37 | 218,954.5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60,753,052.08 | 271,839,643.8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 63,442,741.62 | 272,098,087.58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
一、收入 | | -7,923,124.08 | - |
1.利息收入 | | 1,454,539.11 |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 328,315.13 | - |
债券利息收入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1,126,223.98 |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 -9,074,020.58 |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9,522,335.48 |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
股利收益 | | 448,314.90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1,031,707.22 |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728,064.61 | - |
减:二、费用 | | 1,586,505.00 | - |
1.管理人报酬 | | 891,779.72 | - |
2.托管费 | | 89,178.01 | - |
3.销售服务费 | | - | - |
4.交易费用 | | 540,066.49 | - |
5.利息支出 | | -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 - |
6.税金及附加 | | - | - |
7.其他费用 | | 65,480.78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 -9,509,629.08 |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9,509,629.08 | - |
项目 |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71,620,689.30 | 218,954.53 | 271,839,643.83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 | -9,509,629.08 | -9,509,629.08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03,156,752.85 | 1,579,790.18 | -201,576,962.67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19,957.11 | -144.30 | 19,812.81 |
2.基金赎回款 | -203,176,709.96 | 1,579,934.48 | -201,596,775.48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68,463,936.45 | -7,710,884.37 | 60,753,052.08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 | - |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 | - |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 | - |
2.基金赎回款 | - | -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 | - | -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的证券经纪商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5,759,953.76 | 100.00% | - |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
回购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回购成交金额 |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207,000,000.00 | 100.00% | - |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当期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6,469.78 | 100.00% | 42,945.08 | 100.00% |
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
当期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
项目 |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891,779.72 | -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750.30 | - |
项目 |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89,178.01 | - |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 债券交易金额 | 基金逆回购 | 基金正回购 |
基金买入 | 基金卖出 | 交易金额 | 利息收入 | 交易金额 | 利息支出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 债券交易金额 | 基金逆回购 | 基金正回购 |
基金买入 | 基金卖出 | 交易金额 | 利息收入 | 交易金额 | 利息支出 |
项目 |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2月27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兴业银行 | 7,382,546.99 | 297,518.65 | - | - |
关联方名称 |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发行方式 |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
数量(单位:份) | 总金额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
关联方名称 |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发行方式 |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
数量(单位:份) | 总金额 |
6.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
证券
代码 | 证券
名称 | 成功
认购日 | 可流通日 | 流通受限类型 | 认购
价格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
(单位:股) | 期末
成本总额 | 期末估值总额 | 备注 |
6.4.9.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
证券
代码 | 证券
名称 | 成功
认购日 | 可流通日 | 流通受限类型 | 认购
价格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
(单位:张) | 期末
成本总额 | 期末估值总额 | 备注 |
6.4.9.1.3 受限证券类别:权证 |
证券
代码 | 证券
名称 | 成功
认购日 | 可流通日 | 流通受限类型 | 认购
价格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
(单位:份) | 期末
成本总额 | 期末估值总额 | 备注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停牌日期 | 停牌原因 | 期末
估值单价 | 复牌日期 | 复牌
开盘单价 | 数量(股) | 期末
成本总额 | 期末估值总额 | 备注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回购到期日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张) | 期末估值总额 |
合计 | | | | -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36,926,824.70 | 58.20 |
| 其中:股票 | 36,926,824.70 | 58.20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7,000,085.00 | 26.80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8,062,077.37 | 12.71 |
7 | 其他各项资产 | 1,453,754.55 | 2.29 |
8 | 合计 | 63,442,741.62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24,034,282.70 | 39.56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322,800.00 | 0.53 |
E | 建筑业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2,082,877.00 | 3.43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1,108,800.00 | 1.83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728,700.00 | 2.85 |
J | 金融业 | 4,242,485.00 | 6.98 |
K | 房地产业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15,280.00 | 0.85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861,000.00 | 1.42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2,030,600.00 | 3.34 |
S | 综合 | - | - |
| 合计 | 36,926,824.70 | 60.78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0858 | 五 粮 液 | 16,000 | 1,216,000.00 | 2.00 |
2 | 601318 | 中国平安 | 20,000 | 1,171,600.00 | 1.93 |
3 | 000977 | 浪潮信息 | 49,000 | 1,168,650.00 | 1.92 |
4 | 600271 | 航天信息 | 45,000 | 1,137,150.00 | 1.87 |
5 | 002024 | 苏宁云商 | 80,000 | 1,126,400.00 | 1.85 |
6 | 600315 | 上海家化 | 28,000 | 1,109,640.00 | 1.83 |
7 | 002410 | 广联达 | 40,000 | 1,109,200.00 | 1.83 |
8 | 600754 | 锦江股份 | 30,000 | 1,108,800.00 | 1.83 |
9 | 000681 | 视觉中国 | 38,000 | 1,090,600.00 | 1.80 |
10 | 600298 | 安琪酵母 | 30,000 | 1,070,400.00 | 1.76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318 | 中国平安 | 5,113,451.00 | 1.88 |
2 | 600754 | 锦江股份 | 3,281,598.00 | 1.21 |
3 | 601288 | 农业银行 | 3,195,714.00 | 1.18 |
4 | 601601 | 中国太保 | 3,134,270.14 | 1.15 |
5 | 600036 | 招商银行 | 2,772,919.00 | 1.02 |
6 | 001979 | 招商蛇口 | 2,689,706.00 | 0.99 |
7 | 000001 | 平安银行 | 2,663,988.00 | 0.98 |
8 | 601398 | 工商银行 | 2,561,263.00 | 0.94 |
9 | 002078 | 太阳纸业 | 2,479,176.00 | 0.91 |
10 | 601111 | 中国国航 | 2,370,399.00 | 0.87 |
11 | 603019 | 中科曙光 | 2,211,843.00 | 0.81 |
12 | 002410 | 广联达 | 2,160,339.24 | 0.79 |
13 | 600019 | 宝钢股份 | 2,156,491.00 | 0.79 |
14 | 601939 | 建设银行 | 2,135,636.00 | 0.79 |
15 | 600570 | 恒生电子 | 2,002,116.40 | 0.74 |
16 | 300124 | 汇川技术 | 2,000,954.00 | 0.74 |
17 | 002049 | 紫光国芯 | 1,982,145.00 | 0.73 |
18 | 002281 | 光迅科技 | 1,974,851.00 | 0.73 |
19 | 600585 | 海螺水泥 | 1,965,399.14 | 0.72 |
20 | 300144 | 宋城演艺 | 1,952,408.00 | 0.72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318 | 中国平安 | 3,365,767.60 | 1.24 |
2 | 601288 | 农业银行 | 2,902,340.00 | 1.07 |
3 | 601601 | 中国太保 | 2,859,104.00 | 1.05 |
4 | 001979 | 招商蛇口 | 2,420,073.00 | 0.89 |
5 | 000001 | 平安银行 | 2,411,524.00 | 0.89 |
6 | 603019 | 中科曙光 | 2,210,351.00 | 0.81 |
7 | 601111 | 中国国航 | 2,148,334.00 | 0.79 |
8 | 300124 | 汇川技术 | 2,000,967.00 | 0.74 |
9 | 600754 | 锦江股份 | 1,979,316.00 | 0.73 |
10 | 600570 | 恒生电子 | 1,951,879.10 | 0.72 |
11 | 600019 | 宝钢股份 | 1,935,419.15 | 0.71 |
12 | 002049 | 紫光国芯 | 1,923,334.00 | 0.71 |
13 | 002281 | 光迅科技 | 1,907,679.88 | 0.70 |
14 | 300347 | 泰格医药 | 1,858,869.00 | 0.68 |
15 | 601939 | 建设银行 | 1,837,698.00 | 0.68 |
16 | 002293 | 罗莱生活 | 1,742,053.20 | 0.64 |
17 | 002078 | 太阳纸业 | 1,699,997.00 | 0.63 |
18 | 002470 | 金正大 | 1,664,678.04 | 0.61 |
19 | 002456 | 欧菲光 | 1,575,013.00 | 0.58 |
20 | 300113 | 顺网科技 | 1,536,748.97 | 0.57 |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211,459,242.58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164,300,711.18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 - |
8 | 同业存单 | - | - |
9 | 其他 | - | - |
10 | 合计 | - | -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数量(份)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序号 | 权证代码 | 权证名称 | 数量(份)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代码 | 名称 | 持仓量(买/卖) | 合约市值(元) | 公允价值变动(元) | 风险指标说明 |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 |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 - |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54,386.90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396,086.50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3,281.15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453,754.55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766 | 89,378.51 | 1,172,099.56 | 1.71% | 67,291,836.89 | 98.29%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0.00 | 0.0000% |
项目 |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0 |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0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2月27日 )基金份额总额 | 271,620,689.30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271,620,689.30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19,957.11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203,176,709.96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68,463,936.45 |
因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常喆辞职,根据基金管理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自2018年6月6日起,常喆先生不再担任基金管理人公司总经理职务,由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赵远峰先生(现分管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在法定期限内(即不超过6个月)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基金管理人已在指定报刊及网站公告该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进行报备。 |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财产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人的其他未决诉讼均不会对基金管理人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管理职责造成影响。 |
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国都证券 | 2 | 375,759,953.76 | 100.00% | 366,469.78 | 100.00%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国都证券 | - | - | 4,207,000,000.00 | 100.00% | - | - |
新当选董事(拟任)在其任职资格经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后正式任职。本次董事人员的变动属于我公司正常的换届工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已于2018年2月6日通过指定报刊和公司官网等媒介披露了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