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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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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总股本8,438,017,3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50,082,782.40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我国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在供给侧改革、市场自发调整等多种力量共同作用下,产能过剩问题得到一定遏制,之前激化的总供给和总需求矛盾得到明显缓解,经济开始趋于良性循环。

  报告期,在面对氯碱行业产品结构性过剩、资源和能源约束日益加强、安全环保能效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公司通过推行精益化生产管理理念,打造“全员控成本、增效益”的生产管理体系,不断优化成本结构、降低各项消耗指标,使得公司主要产品的成本和毛利率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通过SAP ERP项目建设,进一步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IT技术与先进管理思想的融合;同时,公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不断加大各项节能减排和环保治理工程的投入力度,积极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5,189.83万元,同比增长22.4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4,614.56万元,同比增长56.46%。

  1、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收入为4,351,898,331.3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97,667,968.20元,增加比例为22.44%,主要原因为:本期主要产品销量增加,产品价格上涨。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成本为2,421,992,242.6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2,449,293.15元,增加比例为13.20%,主要原因为:本期原材料价格上升,产品销量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费用为162,767,035.9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8,723,679.02元,增加比例为31.22 %,主要原因为:本期产品销量增加,运输费、装卸费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管理费用为279,558,261.7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337,062.07元,减少比例为4.88 %,主要原因为:本期研发费支出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为150,133,116.9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7,056,698.36元,增加比例为105.45%,主要原因为:本期有息债务增加,利息支出增加;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金额同比增加,贴现费用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增加954,235,700.08元,增加比例为572.98%,主要原因为:本期银行承兑汇票持有至到期变现、贴现同比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1,717,868,178.28元,上年同期数-65,982,643.26元,主要原因为:本期投资金融工具业务较上年同期增加,及对中化物流提供财务资助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218,719,703.02元,上年同期数-226,485,099.46元,主要原因为:本期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支出为65,726,482.4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1,368,630.37元,减少比例为48.29%,主要原因为:本期研发项目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4、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对外投资主要为证券、金融产品方面的投资。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6、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2018年6月30日,主要控股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君正化工成立于2002年5月13日,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经营范围:制造销售:聚氯乙烯、硅铁;液碱、片碱、电石(碳化钙)、液氯、30%盐酸;硅酸盐水泥及水泥熟料;进出口贸易。机械加工修理、非标件制作、编织袋制作;商业贸易。

  2)鄂尔多斯君正成立于2010年3月29日,注册资本为422,000万元,经营范围:聚氯乙烯、烧碱、电石、盐酸、液氯制造、销售;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硅铁制造、销售;通用零部件加工、销售;机械设备修理;进出口贸易;电力生产和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

  公司全资子公司君正化工持有鄂尔多斯君正100%的股权。

  3)君正矿业成立于2006年8月11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白灰、矿石;煤矸石、灭火工程煤、土石方剥离、高岭石;煤炭开采、煤炭销售。

  4)神华君正成立于2007年7月13日,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经营范围:煤矿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4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君正矿业持有该公司15%的股权。

  5)锡林浩特市君正成立于2007年4月24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铁砂石销售。

  6)锡盟君正成立于2011年10月14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经营范围: PVC树脂、化工产品(不含剧毒物)、白灰销售;投资管理。

  7)智连国际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是按照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规定注册成立的商业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技术引进。

  8)君正天原成立于2017年1月10日,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经营范围:糊状聚氯乙烯制造、销售。

  9)君正小贷成立于2017年7月3日,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经营范围:发放小额贷款、开展与小额贷款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以及自治区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其中贷款业务可以通过监管部门核准和备案的网络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10)珠海奥森成立于2017年8月9日,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2)截至2018年6月30日,主要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国都证券财务数据为母公司财务数据。

  1)华泰保险成立于1996年8月29日,注册资本402,168.8622万元,经营范围:投资设立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天弘基金成立于2004年11月8日,注册资本51,430万元,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3)国都证券成立于2001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530,000.0009万元,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2018年1月2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通过协议转让所持国都证券105.20万股,转让后公司持股比例为0.8074%。

  4)乌海银行成立于2001年9月25日,注册资本260,059.4256万元,经营范围: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5)坤德物流成立于2010年6月1日,注册资本36,000万元,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铁路运输设备租赁,货物仓储及装卸,建筑材料及钢材销售。

  6)蒙西发电成立于2011年10月19日,注册资本58,860万元,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供应及销售;煤矸石、煤泥综合利用;外购蒸汽销售;粉煤灰销售。

  (3)主要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公司参股公司天弘基金、华泰保险继续保持平稳发展势头,天弘基金实现净利润17.51亿元,公司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2.73亿元,华泰保险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78亿元,公司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0.73亿元。

  公司对天弘基金和华泰保险的投资收益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23.94%。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公告编号:临2018-083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7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14: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良好的盈利水平以及稳健的财务状况,为了积极回报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总股本8,438,017,3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50,082,782.40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8-085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公告编号:临2018-084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3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15:00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31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江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君正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应公司2018年上半年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至本意见出具日,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良好的盈利水平以及稳健的财务状况,为了积极回报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总股本8,438,017,3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50,082,782.40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8-085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公告编号:临2018-085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32号《关于核准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60.8695万股,发行价格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89,999.9994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710.3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7,289.66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8日足额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28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131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88,081.1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659.62万元(含利息收入)。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147,221.73万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5,221.73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32,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君正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6年1月19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巴音赛大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达支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巴音赛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人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稳步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72,000万元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君正”)进行增资。2016年2月23日,公司与鄂尔多斯君正、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巴音赛大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了便于募集资金账户管理,2017年公司对部分余额较小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处理,对应的账户余额全部转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巴音赛大街支行专户(15050172663700000012),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 2018年6月30日,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协议的约定。

  3、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三、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事项。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7-009号)。

  截至2018年3月1日,公司已将该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18-021号)。

  (2)2017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7-020号)。

  截至2018年3月23日,公司已将该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18-031号)。

  (3)2018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8-025号)。

  (4)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2,000万元(含7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8-035号)。

  5、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201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资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临2016-027号)。

  报告期,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14,950.35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累计金额为132,611.84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公告编号:临2018-086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要求,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8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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