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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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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万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专注于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在原料开发、结构方案设计、专用设备研制、模具开发、产品供应、售后服务等方面形成的完善服务体系,致力于为清洁电器制造商提供多元化、系统化、定制化的软管及配件集成解决方案。

  公司软管及配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吸尘器等清洁电器。全球吸尘器市场的消费需求受人口增长、经济水平提升、人们对于室内环境质量要求增加、健康意识提高等多重因素驱动而稳步增长。目前全球吸尘器的消费和使用主要集中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其对吸尘器的使用习惯和更新换代需求奠定了全球吸尘器需求稳步增长的基础。随着国内城镇化进程加快、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年轻人群生活理念转变以及购物方式的进步,国内吸尘器市场需求已呈现出明显增长的趋势。此外,吸尘器应用领域已不仅局限于地板清洁,还包括床垫清洁、家具吸尘、汽车吸尘、宠物清洁等多个应用场景,推动整体吸尘器市场需求进一步增长。因此,吸尘器市场需求的增长推动公司吸尘器软管及配件产品的销售规模整体呈现增加趋势。

  2018年以来,公司积极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推动公司经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2018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972.03万元,同比增长6.5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36.92万元,同比增长18.84%。

  报告期内,在经营业绩取得稳步增长的同时,公司在资本市场发展道路上迈出了里程碑式的一步。2018年5月1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8年6月1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998号”文核准;2018年7月30日,公司股票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4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4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5亿元,将用于“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设项目”、“吸尘器配件生产建设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5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正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8-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8-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8-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6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颜芳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意见内容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8-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7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三、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999,433.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7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4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下列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投资目的

  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回报,

  2、投资额度

  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专项说明意见

  1、监事会意见

  2018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符合《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春光科技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春光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8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号)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发行价格为18.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43,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8,040,566.0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4,999,433.9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天健验〔2018〕247号《验资报告》。据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200万元增加至960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就上述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同时,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章程草案》”),该章程(草案)在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实施。

  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并已于2018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的规定,公司结合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将《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如下:

  ■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予以披露,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9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42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6日

  至2018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18 年 8 月 2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18年9月5日16:00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函(见附件2)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或传真以寄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18年9月6日12:00-14:00,14: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

  (五)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420号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王胜永、杨勤娟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420号(邮编:321017)

  电    话:0579-82237156

  传    真:0579-82237059

  电子邮箱:cgzqb@chinacgh.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函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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