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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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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转型文化行业的我们立志将公司打造成为文化传媒行业具有影响力的公司,2018年继续围绕2016年制定的“内容为王、渠道制胜、平台支撑、用户至上”的发展方针,拓展完善内容产业链条,加快文旅板块及产业链的投资布局,驱动业务创新,打造生态闭环,全力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同时公司聚合产业优势,推行“IP复用”、“用户共享”的运营模式,将积累的内容用户、渠道用户和乐园游客融合成为公司的客户基群。破除壁垒,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1、内容集成

  公司的子公司水木动画、东方影业通过自制作品、项目投资等方式获得IP的原始权利,吸引用户并提升用户粘性。其中,由东方影业参与投资的全球影院级VR影厅于今年4月份在北京蓝色港湾正式开业,为影娱全产业链共振新局面提供了新契机,对国内VR影视的市场培育和VR影院行业体系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2、渠道发行

  公司拥有集成合作的影视、游戏内容,不仅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广电互动数字电视网络,且与多个地区的广电网络紧密合作,并且开始与拥有广大IPTV数字电视用户的运营商展开合作。公司主营的沙发院线业务已完成四川、重庆、江苏、广西、深圳、海南、新疆、陕西等16个省市落地,互联网电视及手机业务全国已覆盖海量用户。

  3、文化旅游

  在文化旅游业务上,公司报告期内取得了长足进展。贵州省贵阳市东方科幻谷已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开业运营。公司将文旅产业的布局延伸至粤港澳大湾区,与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政府签订投资协议,计划建设以主题乐园、影视产业及周边产业为一体的综合产业新城。与此同时,公司整合文旅产业的专业团队,积极拓展储备业务。

  4、计量器具制造

  公司在2018年继续加大对数显量具、仪器、仪表等方面的研发投入,保持了国内领先的核心竞争力;在销售方面,在服务好原有客户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国、内外新客户;在原材料及配件由于大环境原因大幅度涨价的情况下,深挖内部潜力,加强内部管理,各方面采取降成本措施,同时加大对自动化生产模式的投入,在产品质量得到大幅提升的同时节约了大量生产成本。

  但2018年市场环境发生较为明显的变化,监管政策也随之趋严,公司未能对此作出良好的防范及应变,导致2018年上半年经营状况不理想,营业收入及利润未达预期。报告期内,公司2018年1-6月份实现营业总收入105,699,185.7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0.71%;归属营业利润-73,345,271.7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28.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78,886.1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5.01%。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4月2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新媒体公司出资注册成立控股子公司智慧橙新媒体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占股66.67%  ,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彭敏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8-78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8年8月 21日9:3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彭敏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刊登于 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

  2、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刊登于 www.cninfo.com.cn 的《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将公司住所及办公地址由“桂林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五号区”变更为“桂林市七星区临江路234号”(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注册地址为准)。

  根据注册地址的变更,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8-79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2018年8月21日14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核意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核意见: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募集资金 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8-80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将公司住所及办公地址由“桂林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五号区”变更为“桂林市七星区临江路234号”(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注册地址为准)。

  根据注册地址的变更,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 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8-82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收购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6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60)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62),并于2018年7月11日、7月25日、8月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67、2018-70、2018-7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推进中,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交易各方正在对重组方案进一步协商沟通。中介机构的聘请工作将于近期完成。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每十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8-81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9月7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8 年9月7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9月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6日15:00-2018年9月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 年9月3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9月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桂林市国家高新区五号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二)登记时间:2018 年9月6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

  (三)登记地址:桂林市国家高新区五号区公司董秘办。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投东大会的进程另行进行。

  (三)会议联系人:祝丽玮

  联系电话:0773-5820465

  联系传真:0773-5834866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1、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授权委托书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1:

  回 执

  截至 2018 年   月   日,本单位(本人)持有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75。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四、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9月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 年9月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8-83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永旭良辰暨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网络”)于2018年3月15日与铭星合悦(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星合悦”)签订了《关于北京永旭良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东方网络以人民币6,000万元转让公司持有的北京永旭良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旭良辰”)22.22%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永旭良辰股权。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永旭良辰部分股权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8年4月2 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交易的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永旭良辰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5)。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铭星合悦发的函件:经铭星合悦经营层研究决定,并经股东同意,鉴于铭星合悦目前无实际支付能力,同意与东方网络进行协商,将《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并根据前期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履行赔偿义务。具体赔偿金额由后续正式的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约定。

  公司收到函件后将近期召开董事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正式终止出售永旭良辰。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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